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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项目申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6/2     浏览次数:    

一、总体要求

1.力保全年经济增长目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守住社会民生底线,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在危机中育新机,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项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2.加强经济运行服务保障。加大对重大项目推进、中小企业运行、重点群体就业的帮扶力度,快速精准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加强资金、土地、能耗等要素保障,持续挖掘重点县区、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增长潜力,构建工作落实闭环,努力形成支撑各主要指标的实物工作量。落实六大新兴产业专班工作机制,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确保全市经济持续稳定向好。

二、财政政策

3.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力度。落实在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物业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7个行业实施存量和增量全额留抵退税政策。着力防范退税风险,依法严惩偷税、骗税行为。强化协作,保障退税资金,完善退税流程,确保退税资金及时到账。

4.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市直部门和县区预算支出进度,完善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转移支付分配挂钩机制。及时下达对县区转移支付,督促指导县区尽快完成指标分配和资金拨付。对未达到规定使用期限的结转资金,不需要按原用途使用的,及时收回统筹用于经济社会发展急需支持领域。当年预算安排资金预计难以支出或支出进度明显滞后的,调整用于其他急需资金支持的项目。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和项目相应核减或取消下一年度预算;对支出进度较慢的项目,建立惩罚性压减机制。切实加强库款管理,强化库款资金保障和运行监测,对留抵退税资金实行单独测算,逐月预拨,滚动清算,保障重点支出、留抵退税政策落实等需要。

5.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并扩大支持范围。在专项债券发行前可采取库款垫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待债券发行后及时回补库款。加快资金结算拨付,不得随意拖欠,全力推动专项债券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力争在8月底前基本使用完毕。密切跟踪扩大专项债券支持领域政策动向,提前做好新型基础设施、新能源等领域专项债项目准备。引导商业银行对符合条件的专项债券项目主体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做好信贷资金和专项债资金的有效衔接。

6.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政策。深化与省担保集团全面合作,争取省担保集团扩大再担保合作业务额度,拓展债项担保业务规模,加强再担保体系建设。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等行业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支持,依法依规及时履行代偿义务,推动金融机构尽快放贷。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机制,保持有效流动性,加大担保费补贴支持力度,对单户担保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小微企业、“三农”担保业务,市担保基金按担保余额比上年增量部分的1%给予担保费补贴,单户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全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引导融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率。加大窗口指导,督促出口信保加大对外贸企业支持力度,完成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支持符合条件、有意愿的商业保险公司经营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对企业为开拓国际市场开展资信调查以及投保出口信用险给予支持,在省补贴基础上,再给予20%的保费补贴,省、市两级累计补贴比例不超过100%。

7.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对中小企业合同预付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70%,政府采购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采购合同签订时间和资金支付时间压缩至7个工作日。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8.扩大实施社保费缓缴政策。在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4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缓缴扩围行业所属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施缓缴政策。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

9.加大稳岗支持力度。统筹失业保险基金,在确保正常待遇发放的情况下,进一步优化返还政策,提高返还比例,将大型企业的返还比例由30%提高到50%;拓宽失业保险留工培训补贴受益范围,由中小微企业扩大到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所有参保企业。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并按照3000元/人标准给予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对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2022年,在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开发疫情防控员、社区管理员、安全信息员等临时性专项岗位2000个,安置一批有就业意愿的因疫等原因失业人员。

三、货币金融政策

10.鼓励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贷款及受疫情影响的个人住房与消费贷款等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推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主动发起,按照市场化原则与中小微企业(含中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货车司机等自主协商,对贷款实施年内延期还本付息,努力做到应延尽延、能延早延。做好后续信贷资金安排,帮助企业维持或恢复生产。对延期贷款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单独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征信记录,并免收罚息。鼓励各县区统筹资金,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困难企业2022年新增贷款给予贴息。对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受疫情影响的市场主体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设立服务业专项贷款,建立备选企业库,对符合条件的服务业企业贷款纳入新型政银担体系给予风险分担,免除抵质押要求,强化信贷要素支持。推动商业银行建立面向基层客户经理的全流程管理机制,对拒贷率较高的网点或个人实施综合性约束,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做到“应贷尽贷”。

11.加大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力度。指导地方银行业法人金融机构用好用足国家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积极落实人民银行总行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有关政策,将支持比例增加1倍。扩大小微企业信贷规模,普惠企业小微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5个百分点。全面推广“两内嵌一循环”服务模式,扩大中小微企业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服务覆盖面,2022年全市中期流动贷款同比增长50%。推动金融服务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建设,开展进园区、进街道、进社区、进乡镇、进商圈助企便民融资服务专项行动,继续开展“贷动小微、普惠江淮”金融服务系列专题活动和“贷动小生意、服务大民生”金融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活动。将交通运输、批零住餐、旅游业等受疫情影响的企业作为中小企业融资对接专项行动重点领域。依托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信易贷”、“裕农通”等融资信用服务平台,提高受疫情影响的行业企业线上融资对接效率,确保2个工作日内融资需求响应率达到100%,5个工作日内反馈初步审查结果。2022年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撮合融资服务200亿元。对金融机构使用人民银行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放的贷款,提供针对性的担保费、贷款利息补贴。对于小微企业承兑、贴现的商业汇票、贴现日距离票据到期日在6个月以下的商业汇票,优先予以再贴现支持。

12.继续推动实际贷款利率进一步下降。持续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服务能力,加快完善风险分担补偿等机制,推动中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持续深入推荐LPR改革,推动辖内法人金融机构将LPR内嵌到内部资金转移定价(FTP),提升精细化定价水平,降低实际贷款利率。

13.提高资本市场融资效率。强化与沪深北交易所安徽服务基地联系对接,发挥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皖北分中心作用,加强对市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项目)专业辅导,帮助尽快具备申报条件。在科创企业、新兴产业相对集中县(区)开展贷投批量联动试点。指导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信用风险缓解凭证等,缓解短期资金压力。

14.加大金融机构对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银行机构进一步加大对制造业、绿色发展、乡村振兴及专精特新企业、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引导保险公司通过保险资金运用,加大对水利、水运、公路、物流、应急和战略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支持力度对接省重点项目信息管理系统等平台,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对接重点项目建设融资需求,加大对补短板重点项目的融资支持力度。督促银行机构加快重大项目贷款审批、放款流程、用信进度,主动协调解决项目投放问题,推动项目“应投尽投”“应投早投”。支持房地产企业合理贷款需求,加大房地产开发贷款投放,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稳妥开展房地产项目并购贷款业务,加大对优秀建筑企业授信额度。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对符合政策要求的绿色低碳、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领域项目提供优惠资金贷。

四、稳投资促消费等措施

15.加快推动实施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完成怀洪新河水系洼地治理主体工程,加快推进淮河流域重要行蓄洪区建设工程(怀远段)、固镇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皖北地区群众喝上引调水工程、龙子湖口综合枢纽布置工程、主城区淮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等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包浍河治理工程(固镇段)、天河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全力推进怀洪新河灌区工程可研报批并开工建设;积极推进引江济淮二期工程、沿淮行蓄洪区等其他洼地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16.加快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投资。力争全年完成交通固定资产投资80亿元。建成G329蚌埠至怀远段一级公路、S313头铺西至望淮岭段改线工程,加快推进宁洛国家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改扩建、G206荆涂大桥至蚌埠宿州交界段一级公路改建工程、G344五河张滩至苏皖省界公路工程,开工建设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固镇至宿州高速公路、蚌五高速公路二期工程。实施新一轮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建设,全年新改建农村公路187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78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31座。积极推动亳蚌城际铁路、沿淮铁路纳入国家相关铁路规划。全面推进合新高铁、淮宿蚌城际铁路建设。争取结合淮宿蚌城际铁路建设,同步实施蚌埠北接轨站建设条件预留工程。

17.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沟建设。结合城市更新、新区建设,逐步将各类地下管线纳入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沟统一规划建设。积极推进蚌埠市老城区电话线、电缆入地改造工作。

18.稳定和扩大投资。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参与市政、交通等领域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有效投入。积极开展产业基础关键技术攻关和平台建设,聚焦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等领域,争取实施产业基础能力提升重大攻关项目。围绕省发布的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指导目录,组织企业对照指导目录申报省重点领域补短板产品和关键技术攻关项目,补齐产业产品短板、突破产业关键技术。落实省、市、企业联动支持方式,鼓励中小企业与强院强校强所合作建立实验室,积极参与省“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科技攻关。确保市(县区)配套资金足额、及时到位。引导企业积极申报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安徽省学科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等,全年新增省级以上研发平台5个以上。积极招引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携带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广的科技成果来蚌创新创业,引导县区支持团队和项目落地,确保全年推荐8个以上人才团队申报省高层次人才团队政策支持。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倍增行动,2022年新培育专精特新企业30户以上。严格落实市本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加快推进年度市本级政府性投资项目投资计划实施,引导和带动全社会扩大投资。深入推行开发区“标准地”改革,大力实施“五大工程”。

19.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加强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保护指导,督促电商平台相关各方落实责任,推进实施《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国家推荐性标准,监督电子商务经营者依法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围绕主导产业发展,启动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并将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信息安全等技术和应用纳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支持平台企业在相关领域开展技术攻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施“皖企登云”提质扩面行动,实现100家以上企业与云资源深度对接。加快推进玻璃新材料行业型平台建设和推广,推动“羚羊”等工业互联网平台赋能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平台企业在疫情防控中做好防疫物资和重要民生商品保供“最后一公里”线上线下联动,加大对平台商品质量监督抽检,督促平台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审查核验等追溯体系,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开展服务业改革创新试点建设。

20.稳定增加汽车等大宗消费。落实部分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结合实际制定购车补贴政策和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对购买新车、报废旧车买新车等分类发放补贴,支持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继续实行转入时尾气排放监测合格的小型非营运二手车迁入“零门槛”。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公共区域充电桩(站)建设,新规划住宅区按不低于规划机动车停车位总数的10%以上比例配建充电设施。积极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国省干线)、客运枢纽、新建加油站点充电桩建设。争取国家省专项资金,将废旧家电回收体系建设纳入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方向,支持废旧家电回收处理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相关支持资金,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推动智能家电与住宅产业融合发展,引导房地产企业建设不同层级智能家居成套系统的示范住宅,推动智能家电(家居)产品销售向房地产市场延伸。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全域旅游,组织开展“安徽人游蚌埠”活动,策划推出“微旅游”“自驾游”“乡村游”“美食游”“应季游”五大系列产品。全面推进“皖北好味道、百县名小吃”“新徽菜、名皖厨”活动。

五、保粮食能源安全政策

21.健全完善粮食收益保障等政策。及时发放补贴资金,支持夏收和秋播生产。2022年市级安排4000万元,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发展优质专用粮食。支持种业发展,对省级以上种质资源保护库补贴保种经费,对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证书的予以奖补。支持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市级、县区分别给予50元/亩奖补。支持大豆规模种植,对集中连片百亩以上的予以奖补。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产粮大县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政策,确保三大粮食作物保险覆盖率稳定在90%左右。督促国家春耕肥、夏管肥临时储备承储企业做好收储和投放工作,稳步推进市级化肥商业储备增储计划。加强市场粮价监测,及时启动2022年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最低收购价收购。

22.抓紧推动实施一批能源项目。建成运营怀远经济开发区热电联产项目,加快推进高新区热电联产建设进度。积极推进怀远县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固镇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开工建设。推进光伏、风电项目建设,加快怀远通威100MW光伏电站、五河天井湖2GW风光储一体化项目建设进度,深入推进固镇县国家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建设工作。加快电网工程建设。建成投运蚌埠司马110KV输变电、圣泉22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苏岗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双桥110KV输变电、涂山-常春110KV线路改造工程、蚌埠东牵引站110KV线路改造、大新110KV变电站2号主变扩建等工程。加快推进500KV香涧输变电工程、220KV梨花输变电工程和110KV张庄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五河110KV左台输变电工程,淮上区110KV科创园输变电工程。

23.提高重点能源企业煤炭储备能力。加强国电蚌埠电厂电煤储备能力,确保电煤可用库存天数达标。完善煤炭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增强煤炭运输能力。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再贷款加大对能源资源领域的支持力度。未使用再贷款金融机构要积极降低能源领域的融资成本。

六、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政策

24.降低市场主体用水用电用网等成本。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申请暂缓6个月缴纳用水、用电、用气、有线电视维护费等,缓缴期间不停供、不收滞纳金。2022年12月31日前,实现160KW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投资”。免征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施工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绿化迁移营养等相关费用。在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交通运输、水利等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全面推行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等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免除投标担保。加强涉企违规收费治理,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转嫁费用、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服务并收费以及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行为。常态化做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整治力度。

25.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3至6个月房屋租金;转租、分租的,免收房屋租金须落实到最终承租人。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可比照执行。落实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房屋业主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按比例减免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引导国有银行对减免租金的出租人视需要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鼓励非国有房屋出租人减免租金,对其可同等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26.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的纾困支持力度。建立服务业领域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加大对企业帮扶力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建立服务业重点企业融资“白名单”和备选库,推动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重点领域企业的贷款扶持力度。引导银行向文化旅游、餐饮住宿等其他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企业发放贷款。

27.优化企业复工达产政策。动态调整全市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及时协调省级争取更多企业纳入全国全省“白名单”和“长三角”重点企业“白名单池”。围绕新型显示、装备制造、汽车零部件、新材料等领域,组织开展产需对接活动,全年不少于10场。落实省工业强基补短板“四化”改造工作方案,2022年滚动实施亿元以上技改项目100项。改造升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20个,绿色工厂10个以上,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150台。推出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10个。落实疫情管控要求,执行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区域互认,“白名单”企业非必要不停产,稳定市场订单和上下游产业链,对困难较大的企业实行“点对点”“一对一”帮扶。结合实际制定客货运临时补贴政策,引导客货运经营者尽快恢复经营,定期收集、掌握“白名单”企业物流运输需求,及时协调处理物流运输环节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28.完善交通物流保通保畅政策。全面取消来自低风险地区客货车辆的防疫通行限制,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严禁限制疫情低风险地区人员正常流动。对来自或进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的货运车辆,严格落实“即采即走即追”制度;对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货运司乘人员,实行提前报备、点对点运输等封闭管理措施;对核酸检测结果超过48小时的货运司乘人员,进行核酸采样后,在确保可追踪的前提下予以快速放行。对外省客货运司机在我市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的,全部予以免费。

29.统筹加大对物流枢纽和物流企业的支持力度。依托淮上区物流集聚区和长淮卫物流集聚区申报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以合一冷链为主体争创“产地型+集散型”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大力支持蔬菜、水果等鲜活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2022年新增冷藏保鲜设施20个。对新型主体开展冷藏保鲜等设施建设的,按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补。高标准建设22个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对新获批的5A级物流企业、5A级网络货运企业以及国家五星、四星级冷链物流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快推进农村物流建设,依托乡镇公交场站和城乡公交网络优势创新开展“公交带货”业务,2022年底前新建5个乡镇综合服务站、新建2个递送服务网点,发展2条交邮融合线路。推进宁波、蚌埠港口合作,加快组建合作业务团队、推进宁波远洋在蚌设立还箱点并开通“蚌埠-太仓-宁波”集装箱航线。借助宁波海外仓优势,带动蚌埠市跨境电商企业发展。积极争取国家服务业发展资金支持一批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

30.加快推进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建立市重大外资项目推进机制,梳理外资项目,对投资数额大、带动作用强、产业链上下游覆盖面广的重大外资项目,建立审批、用地、能耗、融资、进口设备减免税绿色通道。鼓励各县区出台外资配套奖励政策,严格按照既定考核办法进行奖惩。积极争取重大外资项目列入国家、省重大外资项目专班。当年实际到资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业企业除外),或当年新设(含增资)合同外资500万美元及以上且一年内实际到资达到30%以上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业企业除外),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奖补。利用世界制造业大会、“天下徽商”圆桌会、国际新材料产业大会等合作交流平台,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外资双招双引。打造高质量利用外资平台。充分发挥中国(安徽)自贸试验区蚌埠片区政策优势和承载功能,积极创建省级国际产能合作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积极引进落地一批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等领域高质量项目,力争在引进境外世界500强上实现新突破。对新引进境外世界500强,且当年实际到位外资达到30%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按照有关政策予以奖补。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制度,推动重大外资项目落地。在自贸区范围内落实“跨国公司准入门槛降低”“外债模式调整”“跨境融资错币种提款”资本项目试点政策,积极支持企业跨境融资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境外发行债券,借用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商协会高峰会议,搭建企业与国际商协会沟通桥梁。

七、保基本民生政策

31.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受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纳入征信记录。支持提高缴存职工首套首贷刚需自住房的购买能力,经批准,贷款额度可上调5-10万元。

32.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和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支持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可申请贴息贷款300万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最高可申请贴息贷款50万元。拓宽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渠道,提供便捷高效求职服务,常态化开展“2+N”招聘活动,为有需要的农民工免费提供1次职业指导、3个适合的岗位信息、1个培训项目。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坚持分类型、分专业、分阶段、小班制、重实训、强服务的培育方式,培训农民工24000人次以上,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与中职教育有效衔接。推动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发挥“兵支书”作用。完善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打造一批精品主题村、特色美食村、风景道、“后备箱”工程基地、精品民宿。

33.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高标准推进10项“暖民心”行动。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居民消费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3.5%或食品类价格单月同比涨幅达到6%时,当月足额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用好财政救助补助资金,扩大低保、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家庭纳入低保,对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采取“单人户”纳入低保等措施予以保障。疫情灾情期间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符合条件的困难人员由急难发生地实施救助。通过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及时足额发放补助资金。进一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2022年增长不低于4.5%。大力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每个街道(乡镇)配置不少于1个老年食堂,下设社区(村级)老年助餐点,建设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加强价格检测预警,落实重要民生商品政府储备制度,抓好“米袋子”“菜篮子”产品生产和流通,及时启动“惠民菜篮子”运行,确保米油面、蔬菜、肉蛋奶等生活物资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落实县区政府主体责任,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纳入住房保障范围。对城镇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依申请应保尽保。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快速调拨救灾款物,有序推进因灾倒损房屋恢复重建,扎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深化安全生产“铸安”行动,深入推进“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城乡自建房、燃气、交通、矿山、消防安全等集中排查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八、加强组织领导

34.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结合本地实际,狠抓工作落实,推动各项工作要求延伸到政策落地的“最后一米”,以担当作为、求真务实的作风全面提高工作效率,务求取得实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齐心协力、顽强拼搏,共同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把压力传导到位,做到能快则快、能赶则赶、能超则超。要靠前发力、适当加力,突出工作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督导检查,积极推动各项稳经济政策措施尽快落地见效,切实把二季度经济稳住,努力使下半年发展有好的基础,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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