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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企申报注意事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知识产权详解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7/3/9     浏览次数:    
 
  知识产权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所占的比重很大,企业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要充分了解其中知识产权部分的相关事宜。首先要搞清知识产权的范畴,明白Ⅰ类知识产权和Ⅱ类知识产权的区别。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与Ⅰ类知识产权来说,Ⅱ类知识产权的含金量小,所以落实到评分机制上就是得分少,且只能使用一次。
 
  2、搞清高企认定对知识产权的时间限制条件
 
  企业所用的知识产权必须是申报当年的的近三年获得的,如:2017年申报高企的话,必须是14, 15, 16这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
 
  3、搞清高企对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有明确的要求,必须是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权。
 
  4、注意高企认定中对知识产权的其他要求
 
  a 知识产权*权人,必须是企业自身。有些企业,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权人是发明人、工程师或者企业法人企业老板等,这种情况必须要把专利转让、授权给企业本身,才有效。
 
  b 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需要跟企业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是企业的核心收入来源。
 
  c 知识产权授权书必须是中国知识产权局颁发授权的。在外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的都不符合条件。
 
  d 知识产权的数量。根据工作指引规定,发明专利数量是一个,其他的都需要6个以上。
 
  e 加分项注意事项。
 
  企业可以努力争取满足知识产权加分项,但是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认证**才能享受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不得超过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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