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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现将省皖江办《关于做好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示范区方向2022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高度重视申报工作,认真研究申报要求,符合要求的单位准备申报材料,并于9月3日(本周五)中午12:00前将申报项目表、项目单行材料(此次申报重点方向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电子版发邮箱,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高新区经贸局企业服务处,并完成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逾期不报送视为放弃申报。
政策专人免费代理指导电话:19855109130,0551-65300586
附件 1:
申报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须符合《中西部和东北重点地区承接产业转移平台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地区规〔2020〕382 号)有关要求,具体如下。
1. 申报范围:省级以上开发区,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2. 申报方向:一是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主要包括园区检验检测中心、产业孵化器、公共研发中心等服务产业发展的支撑平台项目。二是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园区供热、供气、供排水、污水处理、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
3. 申报项目*须未申请、使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或其他中央资金(前期费除外)。
4. 申报项目应已基本完成前期工作,落实核准(审批或备案)、初设批复、规划选址、土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证、初始资金等各项建设条件,要件齐备,原则上* 2022
年 6 月前开工建设。已开工项目,截至 2021 年底总投资完成率不得超过 50%。
5. 项目建设单位*须是独立法人,且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6. 项目建设资金已经落实,符合地方财政承受能力和*投资能力,不会造成地方*隐性债务。
7. 项目单行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设意义、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所在园区、开竣工时间、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建设进展情况、项目单位简介,并附项目前期要件复印件。
附件 2
申报项目表
市 单 位 : 万 元
*先级排序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项目所在园区 |
是否为重点园区 |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
开工年份 |
拟竣工年份 |
项目总投资 |
累计完成投资 |
拟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 |
前期手续进程(已完成项请填写批复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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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批复 |
可研批复 |
初设批复 |
规划选址 |
土地预审 |
环评 |
施工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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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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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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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各市择*申报 1-2 个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