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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项目申报
淮科计〔2018〕45号
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组织申报2018年淮南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8年市科技计划项目围绕市委市*“五大发展”行动计划、市“十三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创新型城市建设任务目标。聚焦发展,促进转型,突出培育,发挥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根据淮南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淮府〔2016〕121号),本年度市级科技计划重点支持以下三类:1、科技重大专项;2、重点研究与开发专项;3、重大创新平台及高层次人才团队专项。
为方便全市范围内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申报项目,我们就项目申报范围、申报条件和支持重点等内容,编制了申报指南同本通知一并予以发布(详见附件)。
项目申报除符合指南要求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要求:
1. 在本市注册1年以上、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均可根据指南要求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有能力为完成项目研究提供自筹配套资金及*要的保障条件。不接受个人申请。
2. 符合多个计划项目申报条件的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有多个分配指标的单位除外)。当年通过其它渠道已申报或已获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 项目主持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7周岁(按申请截止日计算);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医卫类项目主持人可放宽到中级职称。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单位职工,如项目主持人非申报单位职工,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在项目申报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4. 项目仅限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个项目主持人,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以上项目;当年度有在研项目主持人不得再申请担任主持。
5. 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半年以上未验收且未说明原因的单位;承担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一年以上未验收的单位;在年度审计或财政检查中出现问题且整改未见效的单位;有市级项目科研诚信不良记录的单位,皆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凡在形式审查中发现有违背上述五项条件的申报单位,即被取消申报资格,并将在明年扣减管理部门推荐指标。
三、申报程序
各县、区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本通知指具有推荐权的市直部门、高校院所和有关单位等,下同)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限额推荐。组织申报推荐工作要压实责任,严格对照条件,公开透明规范,并接受监督。
项目申报单位在县、区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指导下,登录市科技局网站,进入“创新型城市建设服务平台”,填写申报书等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证明材料。经县区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后,在线打印,与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上报。
各县区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的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函(一式2份)、按汇总推荐项目清单(一式2份,超出指标数部分无效)、项目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2份)。网络申报系统开启时间为2018年6月12日,关闭时间为2018年6月29日,书面材料请于2017年7月6日前统一送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山南政务中心服务大厅2楼),逾期不予受理。
四、推荐方式
2018年市科技计划按指标控制数推荐项目。寿县、凤台县、田家庵区及经开区、高新区推荐数均不超过6项(含重大专项项目限2项);其他各区及煤化工园区均不超过4项(含重大项目限1项)。鼓励高校院所与地方企业联合申报。其中安徽理工大学限3项,淮南师范学院2项,联合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工贸学院各1项。医疗卫生类,三甲医院限4项、其他二级以上医院、公共卫生机构限1项。
计划单列:重点扶贫项目:寿县限6项,潘集区限4项。农业科技园区和其他县区扶贫专项各1项,均不占各县区限额推荐指标,由县区科技局负责统筹遴选报送。县区遴选的扶贫项目支持特色产业*扶贫。重点支持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了利益连接机制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组织承担的具有地域特色的产业扶贫项目。
2018年市科技指导性计划(自筹资金项目,研究内容和方向各单位自主确定)网上同步申报,不再另行发布通知,推荐方式及网上受理时间等与市级科技计划相同。
五、联系电话
具体项目申报咨询电话见附件。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