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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项目申报
各县、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提升企业创新能力,根据《中共淮南市委 淮南市人民*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意见》(淮发〔2015〕18号)要求,经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研究,决定联合开展淮南市第七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择试点企业资格和条件
(一)资格条件
申请开展试点的企业应具备以下资格:
1、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转制科研院所、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依靠技术创新发展的企业。
2、企业主营业务和技术发展重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源政策、环保政策等确定的重点领域。
3、企业经营和运行状况良好,近3年连续盈利,无违反环境保护、质量安全、生产安全等方面的行为。
(二)*选条件
选择试点企业,除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外,还应根据以下条件进行*选:
1、具有关键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集成电路企业近3年获得过著作权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近3年主持或参与制定过行业、国家或国际技术标准。
2、具有持续创新能力。有良好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在同类企业中,研究开发经费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主导产品技术或正在研究开发的技术在同行业处于*地位,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吸引和使用。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当年销售收入的比例*须达到国家规定比例。
3、具有行业带动性和自主品牌。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位居前列。拥有市级以上名牌产品或著(驰)名商标。
4、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资产负债率65%以下,销售利税率10%以上,通过质量管理等相关认证,制药企业通过国家GMP认证。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或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5、具有明确的创新发展战略和良好的企业文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重视技术创新,制定并正式印发了企业技术创新规划。工会组织健全,能够正常开展活动,企业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技术创新活跃,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鼓励创新的薪酬激励和奖励表彰制度比较健全。
二、制定企业试点工作方案
申请试点的企业要把创新作为根本战略,结合技术创新规划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工作时间为2-3年,主要内容包括:
(一)试点工作总体目标
结合企业实际,提出通过2-3年试点要达到的主要目标,要求体现企业特色。
(二)试点工作主要任务
1、确立创新在企业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地位,明确技术创新的重点领域、发展方向及合理的技术路线。
2、加大研究开发投入,提高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积极承担国家和省科技创新项目,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对研究开发成果进行科学普及。
3、加强创新能力建设,增强技术开发和工程配套能力,积极参与国家、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建设,并创造条件对外开放。
4、吸引和培养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人才队伍,加强管理人员科技培训、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及职工技能培训。
5、打造自主创新品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自主品牌战略,做好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建立专业性专利技术信息库,主持制定或参与制定行业、国家、国际技术标准。
6、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激励创新的政策,实行创新要素参与分配制度,鼓励职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
7、推进管理创新和创新文化建设,探索和创新产学研结合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注重营造尊重人才、崇尚创新、宽容失败、和谐奋进的创新文化氛围。
根据试点目标,企业可在上述内容中选择4-5项作为试点工作的主要任务。
(三)计划进度和阶段目标
企业根据发展规划的周期,自主设定起止时间、工作进度、阶段目标。一般为2017年9月-2019年9月或2017年9月-2020年9月。设定的阶段目标应符合考核评估条件。
(四)保障措施
企业为完成试点工作各项主要任务所采取的保障措施,包括组织、人员、经费、内部机制、政策等方面。
(五)试点工作组织和目标任务分解
建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牵头的试点工作组织机构,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各成员的目标任务分工,指定专人(科技专员)与*管理部门进行沟通联系。
三、申报程序及报送材料
(一)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由企业根据自愿的原则自主申报。符合条件并自愿参加试点的企业须填写《淮南市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和《淮南市第七批创新型企业试点申报简表》(见附件1和附件2,该表可从市科技局网站下载),并报送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选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第二条要求的试点工作方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2014、2015、2016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二)申报企业向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G座2楼西厅136号,电话:5368136)递交申报材料一式3份,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
(三)市科技局会同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按照本通知要求对申报企业进行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后确定淮南市第七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名单。
咨询电话:0554-6644166
电子邮箱:19253879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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