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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项目申报
各县经信委,区、开发(园)区发经委(经发局)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大力推进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建设,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升我市制造业技术装备水平和质量效益,现开展2018年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材料
请按照《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知》(马经信技〔2017〕383号)(详见附件1、2)要求,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积极申报,已获省认定的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不再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认定程序
1、各县(区)经信委(发经委)、开发(园)区经发局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对企业上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和现场审核,出具初审意见,加盖公章并报送正式文件。
2、市经信委组织专家对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或*要的现场评价,提出认定名单,向社会公示后发文公布。
三、报送时间
请各载体经信部门填写《2018年马鞍山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2份及正式推荐文件于4月15日前报送至市经信委技改科技科,逾期不收。
联系人:程双 联系电话:8355972
邮箱:jmwjgk@mas.gov.cn
附件: 1、《关于印发<马鞍山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通知》(马经信技〔2017〕383号)
2、《认定管理办法》的附件1-4
3、《2018年马鞍山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申报汇总表》
2018年3月29日
1、(马经信技【2017年】383号)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认定管理办法.doc 2、(市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管理办法)附件材料1--4.doc 3、(汇总表)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申报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