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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项目申报
各县区科技局,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若干政策》(淮政[2017]31号),决定组织2018年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和内容
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以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目标,支持科技服务支撑体系建设。突出产业关键核心技术需求,突出成果转化,重点支持能够形成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产业化项目;*先支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创新型(试点)企业和省、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先支持专利转化,特别是发明专利转化项目;*先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先支持对脱贫攻坚有较大带动效应的项目。技术领域详见附件1:2018年淮北市科技重大专项申报指南。
对立项项目,给予承担单位研发总经费不超过40%的资助,单个项目支持经费*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 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一年以上。
-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能力,申请当年不超过57周岁;原则上应为项目承担单位职工,如非承担单位职工,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在项目承担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团队和技术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规范,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技术装备基础,拥有完成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重视研发投入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 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和产业化目标、创新成果目标,实施期1-3年。产学研联合申请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申报书编制要科学、合理、规范。
(二)其它不予支持的情况
- 项目主持人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尚未结题的。
- 项目申报单位承担省、市科技计划,逾期未完成的。对于中小企业,已承担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尚未完成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 知识产权归属不明晰的。
- 同一年度市本级财政已通过其他部门、其它计划支持的项目。
三、申报程序和材料
采取主管部门限额推荐、专家咨询、择*竞争立项的方式。项目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和行政隶属关系申报,由主管部门评审后向市科技局推荐。主管部门分配数额见附件2:主管部门推荐限额表。
(一)申报渠道
- 县、区、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辖区内的项目,分别向县区科技局、市高新区、新型煤化工合成材料基地科技主管部门申报。
- 中央、省属和市直属企事业单位向市科技局申报。
(二)申报材料
- 申报书
在线填写《淮北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 附件材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2)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的产学研类项目,须附双方合作协议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创新型企业批件等有关复印件;近三年科技研发成果等证明附件材料;以及特殊行业企业相关资质证明等。
(3)申报单位为规模以上企业的,需提供2017年度研发投入情况表(通过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的107-1表: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107-2表:规模以上企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未纳入规上统计的企业,应提供上一年度研发经费归集表等研发经费投入情况证明资料。
(4)申报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诚信chengnuo书(样式见附件3)。
(三)申报程序
- 申报单位登录淮北市科技计划管理平台(http://117.69.252.138:50001/login)填写申报书,上传附件;
- 主管部门登录管理平台,网络审核,限额推荐;
- 通过推荐的项目,打印申报书与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向主管部门申报;中央、省属和市直属企事业单位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
- 主管部门将推荐函和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络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1日
主管部门网络推荐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6日
主管部门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18年12月28日
请各主管部门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以市场配置科技资源的原则,抓紧组织项目凝练,*推荐项目为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势产业的重点项目。
淮北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