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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19年度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9/7/23     浏览次数:    

各县(区)科技局、铜陵经开区经贸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引领作用,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难题,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据《铜陵市创新创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铜政办[2019]11号),现将申报2019年度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1、科技重大专项:高新领域

2、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高新领域、农业领域、社会发展领域

3、乡村振兴计划

4、科技扶贫专项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1、在铜陵市区域范围内注册1年以上,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不接受个人申请。其中申报乡村振兴计划的企业(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2018年产值须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申报科技扶贫专项的企业(含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能力,在本县、区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吸纳贫困户*、帮助脱贫致富能力较强。

2、所申报的项目原则上须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规定的领域和支持方向,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3、科技扶贫专项仅限于枞阳县、郊区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申报,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年。

4、申报乡村振兴计划项目指南中“科技扶贫培训综合集成技术”的单位须具备三个条件:一是企业具有长期从事相关专业或领域研究的工作基础和明显的技术*势;二是拥有一支应用研发能力较强的技术队伍;三是从事一线农业技术应用指导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占本企业职工总数不少于20%。

5、项目申报单位为规模以上企业的,2018年度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须达到或超过1.0%;项目申报单位为高校、科研院所的,2018年度研发经费投入须达到或超过50万元。

6、项目申报单位应*项目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其中高校、科研院所、医院所申报的项目自筹资金应不低于项目研发总投入的50%;申报科技扶贫专项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项目研发总投入的60%;申报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和乡村振兴计划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项目研发总投入的70%;申报科技重大专项企业自筹资金应不低于项目研发总投入的80%。

7、符合多个项目类别申报条件的单位,原则上只能选择一个类别申报一个项目(高校、医院除外)。通过其它渠道已申报或已获得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8、项目主持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4年7月31日后出生)。主持人原则上应为项目申报单位职工,如非申报单位职工,须与申报单位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项目实施期间在申报单位从事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3个月。

9、每个申报项目仅限一个承担单位和一个项目主持人,个人不得同时申请主持两个以上项目。申报时尚在主持省、市科技计划项目的人员,不得再申请担任主持人。截止2019年7月31日前承担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6个月以上未组织验收的单位及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10、科研诚信记录良好,未被其他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主体联合惩戒名单。

在形式审查中发现与指南不符或有违背上述10项条件之一的申报项目,取消其参加专家评审资格。申报同一类别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与高校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的项目*先立项;按照《关于建立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库的通知》(铜科〔2018〕108号)文件要求已入库的项目*先立项。

三、项目支持数量和金额

1、科技重大专项:高新领域5-8项,金额30-50万元。

2、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高新领域10项左右,金额10-20万元;农业领域6项,金额5-10万元;社会发展领域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8项,金额5-10万元。

3、乡村振兴计划: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6项,金额5-20万元。

4、科技扶贫专项:重点项目5项,一般项目16项,金额5-10万元。

四、申报程序

1、推荐

(1)市属有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由主管部门推荐,无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或市直单位自行推荐;

(2)央属、省(部)属单位自行推荐;

(3)其他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由县、区和铜陵经开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

2、报送

各县(区)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指具有推荐权的中央、省属高校院所和有关单位等,下同)按照指南要求,认真组织推荐。组织推荐要严格对照条件,对同一申报类别的项目进行排序,公开透明规范,并接受监督。

项目申报单位认真填写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申报书A4纸打印与附件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报县(区)科技局或归口管理部门。各县(区)科技局、归口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集中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项目清单、项目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一式2份)。

五、申报材料及装订顺序

1、铜陵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2、附件证明材料(在申报书后插页附目录清单):

(1)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

(2)企业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

(3)规模以上企业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的2018年科技研发投入607-1表,607-2表;本科高等学校2018年全国高等学校科技统计年报表(理、工、农、医类)中的科技年报2表;科研院所2018年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事业单位调查表中的JG1-08表。

(4)除规模以上企业外,其他科技型中小企业2018年度研发费用辅助帐汇总表。

(5)项目主持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单位证明等,主持人非申报单位职工需提供与申报单位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

(6)与合作单位签订的项目合同或协议。

(7)近两年开展相关科技研发活动及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知识产权成果证明。

(8)与单位基本情况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等。

六、项目受理及咨询方式

1、项目受理时间:2019年8月14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予受理。

2、项目受理地点:铜陵市铜官区湖东路66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大厅85号窗口。联系人:刘瑞丹;联系电话 5827101。

3、项目咨询方式:

项目咨询:0551-65300518或18755150022(微信同步)

                                                                   2019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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