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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项目申报

关于印发2021年阜阳市农作物秸秆产业化 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6/16     浏览次数:    

现将《2021年阜阳市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阜阳市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实施方案

为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指导各地做好2021年秸秆产业 化利用民生工程,根据安徽省民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印发2021年33项民生工程实施方案、运行方案和审计监督意 见的通知》(民生办〔2021〕1号)中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 《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发挥项目示范引领作用,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重点发展秸秆能源化利用,大力发 展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利用,积极探索原料化利用,着力 构建*引导、企业主体、农民参与的秸秆综合利用*机制, 以用促禁,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 展。

二、目标任务

科学布局全覆盖的秸秆收集转运体系,大力推广龙头企业 带动的产业化利用模式,重点以支持阜南林海集团为代表的生 物天然气生产经营模式的推广应用,推动全市形成布局合理、 产业链条完整的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格局,促进农业增效、农 民增收、农村增绿。2021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1%以上。

三、 实施范围

支持符合条件的秸秆综合利用市场主体,开展标准化秸秆收储点(中心)、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秸秆大中型沼气工程建 设和秸秆产业化利用等。

四、 实施内容

(一) 秸秆收储体系建设。支持全市各地秸秆产量大、有 利用需求的地方建设标准化收储点(中心),并配套建设相应的 秸秆收储转运点,新建标准化秸秆收储点收储秸秆量(能力) 应达1000吨(含1000吨)以上。鼓励建立秸秆收储点建设列 入村集体财产、企业租用支付费用、收储利润村民共享的利益 联结机制,积极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参与收储点运营管理,确 保秸秆收储点建设“依法建设、持续利用、一次建成、长久获益”。2021年全市新建21个标准化收储中心。

(二) 秸秆产业化利用。对2021年经市、县认定的年利用 秸秆500吨(含500吨)以上的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根据实际 利用秸秆量给予奖补,提高企业利用秸秆的积极性。2021年全 市规模以上( 500吨以上)产业化利用企业利用量达到60万吨 以上。

(三) 秸秆博览会签约项目。发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 会平台作用,做好2020年以来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博览会重点签 约项目的孵化培育。重点督导颍上县、太和县、临泉县、颍泉 区2020年度省秸博会集中签约项目落地建设。

(四) 秸秆大中型沼气工程。列入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 利用三年行动计划( 2018-2020年)中的阜南县2020年大中型 沼气工程项目继续建设,*2021年度11月底工程完工并安 全运营。

五、资金保障

符合条件的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秸秆产业化利用、秸秆博 览会签约项目、秸秆大中型沼气工程的奖补由秸秆综合利用省 级财政奖补资金予以主要奖补,市县两级予以配套。具体补贴 标准参照安徽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及安徽 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实施方案和阜阳市农作物秸秆 奖补资金实施方案。如一个项目符合多个秸秆利用相关奖补政 策,按照奖补金额*高的一种方式进行奖补。

六、实施程序

(一) 制定实施方案。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在征求 县市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意见后,制定全市农作物秸秆产业 化利用工程实施方案,确定实施内容。

(二) 分解落实任务。根据各县市区往年任务完成情况以 及全市秸秆产业化利用总体布局,分解省厅下达的具体目标任 务到各地。

(三) 加强调度检查。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的日常 调度,市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监管,并根据项目监督检查办法, 对各县市区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 展监督检查。

(四) 开展绩效评价。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各县市区组织 项目绩效评价和当年度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绩效评价。并对 绩效评价结果的真实性、*性、科学性负责。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将委托第三方对各县市区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年度绩 效评价结果及当年度秸秆综合利用财政奖补资金绩效评价结果 进行*复查评价。

 

七、 项目管理

(一) 项目审核。各地根据方案实施内容及分解的任务数, 通过规范的程序进行项目实施主体的遴选,要严把实施主体的 条件及资质关,同时,对建设用地及主体资金投入等因素要充 分考量,*项目能按时按质完成。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要搞好 项目初审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核,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组 或委托第三方对全市项目实施主体及条件进行审核,并报省农 村能源总站备案。

(二) 项目实施。各县市区根据市级制定的秸秆产业化利 用工程实施方案和目标任务,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或计划,分解 落实任务,并组织实施。市农业农村局每月定期调度,并将相 关情况报送市民生办。适时开展实地督促指导,*项目按照 目标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三) 项目补助。各县市区要按照市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 用资金实施方案、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开展 项目验收,市级在各县市区自验基础上,组织委托第三方进行 复查验收,项目通过验收后,采取后补助方式,及时兑现奖补 资金,提高资金预算使用的*性。

(四) 建后管护。县市区作为项目实施主体,要建立完善 科学管理、长久持续的项目建后管护机制,强化管护监督,定 期跟踪监管,了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使用状况和效益发挥情况, 建立民生工程建后管护台账,*项目长久持续安全运行。

八、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主 体责任,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发挥 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施策、合力推进, 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全力推进 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

(二) 规范资金使用。切实强化秸秆产业化利用相关奖补 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一主体同一建设项目不得重 复奖补。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奖补资金的,一经查实要扣回 奖补资金,并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 恶意骗补的企业,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 院令第427号)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并取消以后年度奖补资 金申请资格。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探索创新秸秆产业化利用支持政策,保 障项目建设用地,*税收、用电等*惠政策落到实处。

(三) 强化技术支撑。各地要做好本辖区项目技术咨询与 服务,结合项目实施,加强秸秆产业化利用技术研究和推广应 用,推动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顺利实施。要切实发挥标准建设 的引领作用,不断完善技术标准,健全完善我市秸秆综合利用 标准体系。

(四) 严格考核评价。市级将对各县市区秸秆产业化利用 工程实施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和总体评价,对秸秆产业化利用途 径广泛、利用效率高的地方给予表彰;对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 务、项目建成后效益低下的,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考核结果作 为下年度安排项目计划的依据。对秸秆产业化利用工程实施中 发现的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重从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


 

政策申报免费咨询:0551-653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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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1年阜阳市秸秆产业化利用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1年阜阳市秸秆产业化利用
民生工程任务分解表

项目

标准化收储中心(个)

秸秆产业化利用量(万吨)

全市合计

: 21

60

颍州区

3

3

颍泉区

3

2

颍东区

3

5

界首市

4

3

太和县

2

6

临泉县

2

14

阜南县

1

14

颍上县

3

12

市经开区

 

1

备注

表中秸秆产业化利用量指年利用秸秆量在500吨 以上的市场主体全年利用秸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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