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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阜阳市人民*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2/16     浏览次数:    

按照市委市*《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阜发〔2018〕29号)要求,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打造质量标杆企业,以更大力度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提高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增强我市经济的综合竞争力,根据《阜阳市人民*关于印发阜阳市人民*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阜政发〔2019〕28号),开展2021-2022年度阜阳市人民*质量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阜阳市质量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一、奖项设置

市*质量奖每2年评选1次,质量奖授奖每次不超过3个、提名奖每次不超过6个,可以少额或空缺。

 

二、申报对象

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施*绩效管理模式、有广泛的社会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行业内处于*地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企业或组织。

 

三、申报条件

申报市*质量奖的组织(以下简称申报组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区域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3年以上的相应资质或证照;

(二)符合国家产业导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安全生产、质量等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健全,实施*绩效管理模式,已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相关体系认证;

(四)在质量水平、创新能力、标准制定、品牌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达到市内*水平;

(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近3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认定);无国家、省级或市级质量监督抽查(检查)不合格记录;无其他严重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由相关部门界定);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记录。

 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已经获奖的,其下属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再次参与申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申报企业或组织应于5月12日前将完整的申报材料报送所在县、市、区*(或管委会、市行业主管部门)。

(二)推荐:县、市、区*(或管委会、市行业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在申报推荐表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5月18日前报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

 

五、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市*质量奖企业应提交下列材料:

1.《阜阳市人民*质量奖申报表》(可登陆阜阳市市场监管局网站http://amr.fy.gov.cn/进行下载);

2.根据GB/Z19579-2012《*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附录B的要求提供组织概述,字数不超过3千字;

3.根据GB/T19580-2012《*绩效评价准则》编写的自我评价报告,逐条从采用方法、工作展开和实施结果三个方面,用数据和事实撰写评价说明,可以使用图表。字数不超过5万字;

4.凡在申报表和自我评价报告中涉及、需企业提供,以及其自认为应提供的证实性材料,证实性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2019-2021年分年度的外部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分年度各一份外部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其它两份仅需提供正文部分和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二)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电子U盘(含*材料)一式一份,实证材料需要准备原件以备核查。

(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完整、清晰、整洁;报送的纸质文档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无需对纸质文档进行装饰。

 

六、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充分认识积极争创市*质量奖的意义,达到传播先进质量理念,推广科学的质量管理制度、模式和方法,促进质量管理创新,在全市树立追求*、崇尚质量的强烈意识的效果。

(二)积极动员。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市*质量奖的宣传力度,积极动员相关企业和组织申报。要择*推荐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新兴产业异军突起、引导未来产业领跑发展等致力于质量创新的领军企业;对已获县(市、区)人民*质量奖的申报组织*先推荐;鼓励“独角兽”“小巨人”企业以及新兴产业中的*中小企业申报,树立中小企业质量发展标杆,促进广大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

(三)认真把关。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始终坚守科学、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恪守工作纪律,严格遵照程序开展工作,坚持自愿申报的原则,不得增加基层和申报组织负担。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阜阳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要牵头组织当地相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是否符合基本申报条件等进行严格审核,组织开展社会公示并调查处理有关异议,*各项信息**,*遴选推荐出代表本地区、本行业质量管理*高水平的组织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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