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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1/9/1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安徽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阜阳市委市*《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经研究,现就开展2021年度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达到《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附件1)中的规定条件和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名额

见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3)。

三、工作要求

1.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把专注“四基”领域、补强产业基础和产业链短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掌握独门绝技、占据独特市场地位,具有鲜明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特征的企业推荐上来。

2.各地要严格按照认定标准进行审核,对照企业提供的佐证材料进行核实并开展现场核查,现场核查*须达*。

3.各地根据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情况,提出推荐意见,于9月27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1份)、推荐汇总表(附件4,1份)、企业申请资料(胶装成册,每个企业各1份)、企业申请资料电子版(打包存入U盘或光盘)报送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免费咨询:15855199550(手机/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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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企业〔2013〕264号),安徽省人民*《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意见》(皖政〔2018〕46号),安徽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培育一大批发展速度快、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经济效益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全市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程序,具体内容如下:

一、定义

“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创新化”特征的中小企业。企业规模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二、内涵及特征

(一)专业化。中小企业聚焦主业实业,专心细分市场,专注核心业务,重点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研制一批关键设备和先进材料,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二)精品化。中小企业坚持质量第一、品质至上,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以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为主攻方向,推进精益生产、精细管理、精心服务,推行标准引领、品质革命、品牌塑造,以适配的品种、精良的品质、美誉的品牌在细分市场中占据*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

(三)特色化。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研制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形成细分领域中的比较*势,占据独特市场地位。

(四)创新化。中小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势产业、激发新经济新动能,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势。

三、申报条件

(一)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标准和上条所述一项特征的中小企业,均可申报认定“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 在阜阳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检验检测认证、研发设计、仓储物流等)。

2.各地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近两年销售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3.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20名、或安徽前10名、或阜阳市前5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

4.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近三年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2.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3.在申请或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4.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四、申报材料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一)《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两年财务报告(含企业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说明资料);

(四)上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或纳税证明;

(五)相关认定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认定程序

(一)每年组织一次申报认定,根据通知集中申报、集中认定。

(二)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条件和标准,组织指导辖区企业申报。

(三)企业提出申请后,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按照申报分配名额,择*提出推荐意见,统一进行推荐申报,同时以正式文件纸质形式报送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四)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各地申报的企业组织专家评审,提出初步认定意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文认定其为“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颁发标牌。

六、政策扶持

(一)阜阳市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阜阳市促进新型工业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项目。

(二)*先支持“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争取国家及省相关政策。

(三)*先推荐有融资需求的“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金融、担保等机构对接,积极鼓励金融、担保等机构提供*惠服务。

(四)在产学研合作、管理咨询、人才培训、市场开拓等方面加强对“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服务。

(五)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应通过多种形式,对“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扶持。

七、服务管理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已认定的“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掌握“阜阳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基本信息和经营情况。


附件3申报名额分配表

 

地区

名额

颍州区

2

颍东区

3

颍泉区

3

临泉县

5

太和县

10

阜南县

5

颍上县

7

界首市

10

经开区

4

阜合园

1

合计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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