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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8/9/11     浏览次数:    

各县(区)科技局、税务局,各园区科技、税务主管部门: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培育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力量,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科高秘〔2018〕504号)精神,现将我市2018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和税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与发改、经信、农委等涉企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资源共享,切实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同时,市*拟对纳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进行奖励,相关文件正在起草中,请各县区、园区做好宣传工作。

2.各县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科高〔2012〕13号)规定的条件,指导企业登陆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inno.kjllt.com),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系统(http://gqpy.kjllt.com),在线填报并打印《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表》(见附件2)。

3.企业上报材料包括:《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取得的知识产权证明材料、近两个会计年度(分年度)的财务报表及研究开发费用自查报告等附件。按顺序装订。

4.各县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本地税务部门对申报企业开展指导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联合上报《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推荐入库企业汇总表》(见附件3),加盖单位公章,于10月10日前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二)报送市科技局高新科,同时完成网上申报材料推荐工作。

 

 关于开展2018年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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