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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项目申报

关于滁州市组织推荐市级成品储备粮储备企业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3/12     浏览次数:    

为切实提升市本级粮食安全应急保障能力,防范化解突发粮食事件,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经研究决定,增加市级成品粮储备规模1050吨(其中大米300吨、面粉750吨),开展全市市级成品储备粮储备企业的认定工作,现将组织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政策专人代理免费指导电话:19855109130(可加v),0551-65300586

 

一、申报条件

滁州市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类),或者经认定的全国放心粮油示范企业,或存储过市级成品储备粮的企业。

二、申报材料

(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的推荐文件。

(二)企业申请材料。

1、2021年度大米或面粉加工、销售情况、仓储设施情况等。

2、2021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截至2021年12月)、营业执照、龙头企业或者放心粮油示范企业认定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公章。

3、相关照片。包括:企业正门照片,仓库外部、内部照片;现场与吞吐能力相匹配的传送带、叉车等吞吐作业所需的设施设备等照片。

  三、推荐办法

(一)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负责本县(市、区)滁州市市级成品储备粮储备企业的推荐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参加申报,市直企业直接申报。

(二)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在企业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严格对照相关条件,予以推荐。

四、资格认定

在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推荐的基础上,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和储备局)组织专家评审,*要时进行现场核查,评定的符合条件的企业与滁州市发展改革委签订承储协议。

请各单位于3月31日前,将推荐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至滁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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