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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行业资讯
铜陵市重大专项项目申报领域包括公开竞争(技术领域)类、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类、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类,一般申报是由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区)科技局、铜陵经开区企业服务局推荐;市属有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由主管部门推荐;中央、省(部)属驻铜单位或其他无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自行推荐。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铜陵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事业单位。
2、此次推荐的省科技重大专项中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将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20%的比例,分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三档列入本年度市级科技重大专项予以先行支持,其中企业落户县(区)、铜陵经开区的,支持经费由县(区)、铜陵经开区分担50%。
3、申报公开竞争(技术领域)类专项应符合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其中高新领域*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以及填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企业。申报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应由我市企业牵头,与拥有重大科技成果的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并签订合作开发协议。
4、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的分配等。
5、符合多个项目领域类别申报条件的单位,原则上只能选择一个领域类别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本年度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以前已获得过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截止2020年8月21日,项目申报单位和主持人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企业承担有在研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直接补助类项目(扶贫项目除外)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6、项目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项目主持人需出具信用chengnuo函(一式1份另附,不与材料一起装订),经核查存在问题的不予推荐。
7、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一栏,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包括财政涉企系统信息)。
铜陵市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时间一般会在8月份左右开展,感兴趣的企业可以提前关注并了解,具体申报细则及代理可免费咨询: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
铜陵市重大专项项目申报领域包括公开竞争(技术领域)类、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类、科研机构(含新型研发机构)类,一般申报是由申报单位按属地原则由各县(区)科技局、铜陵经开区企业服务局推荐;市属有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由主管部门推荐;中央、省(部)属驻铜单位或其他无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自行推荐。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铜陵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运行管理规范,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事业单位。
2、此次推荐的省科技重大专项中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将按照不超过项目研发总投入20%的比例,分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三档列入本年度市级科技重大专项予以先行支持,其中企业落户县(区)、铜陵经开区的,支持经费由县(区)、铜陵经开区分担50%。
3、申报公开竞争(技术领域)类专项应符合2020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其中高新领域*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企业以及填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的企业。申报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专项应由我市企业牵头,与拥有重大科技成果的高校、科研院所合作申报,并签订合作开发协议。
4、合作申报的项目,牵头单位应与各合作单位签订协议,明晰各方责任和权利,明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资金投入额度以及项目实施形成的固定资产、知识产权的分配等。
5、符合多个项目领域类别申报条件的单位,原则上只能选择一个领域类别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本年度通过其它渠道已申请或以前已获得过省(市)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截止2020年8月21日,项目申报单位和主持人承担省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近3年内有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撤销、不通过验收情况的,不得申报;企业承担有在研省(市)科技重大专项、省重点研发计划以及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直接补助类项目(扶贫项目除外)的,原则上不予支持。
6、项目申报单位和法人代表、项目主持人需出具信用chengnuo函(一式1份另附,不与材料一起装订),经核查存在问题的不予推荐。
7、项目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省科技重大专项”一栏,按系统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包括财政涉企系统信息)。
铜陵市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时间一般会在8月份左右开展,感兴趣的企业可以提前关注并了解,具体申报细则及代理可免费咨询:0551-65300258 或 13339105710 (微信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