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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行业资讯
铜陵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办法新出,该项引导资金如何申请呢?企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要求?
引导资金支持的企业申请条件:
(一)企业注册地和纳税地在我市范围内。
(二)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稳定、素质较高。
(三)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具有先进的技术和良好的发展前景。
(四)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管理和运作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符合申报指南中指定的其他具体条件。
铜陵市政策联系电话: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政策补助:
(一)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平台
1.推进先进结构材料产业集群建设。对上年度认定集群企业净增数超过5家且集群企业总产值增速超过10%的县(园)区给予奖励,其中:集群企业总产值超过500亿元给予1000万元奖励,总产值超过100亿元给予500万元奖励,总产值超过50亿元给予200万元奖励,总产值超过10亿元给予5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购买战新领域服务或企业奖励(以下奖励县区资金的用途参照此条执行)。
2.推进省级铜基新材料产业基地建设。省级铜基新材料基地上年度在全省基地评估当中获得A类等次的,奖励基地建设单位(铜陵经开区)200万元。
3.培育省级重大产业平台。对新认定的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和专项、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给予申报县(园)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4.*化推进市级战新产业基地建设。*化调整市级战新产业基地,重新组织认定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由县(园)区申报,遴选1到2个基地进行培育。对新认定的市级基地,给予申报县(园)区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确定市级基地三年发展目标,对完成年度目标的,奖励基地所在县(园)区500万元。
(二)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
5.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对上年度单个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入库金额达到5000万元,且列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奖励50万元,单个项目补助年限不超过两年。
6.支持省重大工程和专项核心项目建设。对上年度获得省重大工程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补助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按照上年度补助金额的20%给予配套,超过200万元的项目,按照上年度补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高不超过300万元。对上年度获得省重大专项研发试制投入补助金额超过100万元的项目,按照上年度补助金额的20%给予配套,超过200万元的项目,按照上年度补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单个项目*高不超过300万元。同一项目同时符合本条款和上一条款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三)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
7.壮大战新企业队伍。对首次认定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8.支持企业提档升级。对上年度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5亿元、10亿元的省认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
9.奖励做出突出贡献的战新企业。根据上年度数据,对产值10亿元以上且增速为正增长的企业进行奖励,其中:产值10亿元以上的奖励30万元,产值20亿元以上的奖励50万元,产值50亿元以上的奖励100万元,产值100亿元以上的奖励200万元,产值500亿元以上的奖励300万元;产值增速超过10%的奖励50万元,产值增速超过15%的奖励80万元,产值增速超过20%的奖励100万元。同一企业符合本条款多个条件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奖励。
10.支持企业参与军民融合。对2019年新获得军工资质“四证”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其中:新获得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新获得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5万元;新获得一级、二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装备科研生产备案管理的企业分别一次性补助20万元、18万元和16万元;新获得武器承制单位资格证书的企业一次性补助18万元)。对新获得2019年度省级军民融合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给予50%的配套资助。
(五)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服务保障
14.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购买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社会服务,主要包括有关规划编制、专家咨询评审、项目谋划论证、企业经营管理诊断等。
15.每年由市财政局按照市*要求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增加市属国有担保机构注册资本金,支持国有担保机构做大做强。该资金由市财政局直接拨付担保机构,担保机构负责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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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288521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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