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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马鞍山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奖补申报材料和条件简析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0/7/30     浏览次数:    

2020年马鞍山市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数字化生产线奖补申报来袭!此次申报时间定于8月10日截止!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和流程详情小编简析如下: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为在本市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财务管理机构的工业企业以及相关单位。
(二)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业导向和我市产业发展规划。
(三)2020年已获得中央或省、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除明确要求配套的以外,不予重复支持。对同一企业的同一项目在同一年度不予重复支持。
(四)县区项目主管部门要将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运用到财政资金项目申报中,加强对项目单位的信用审查和比对。

申报材料

(一)项目单位资金申请报告。
(二)填写马鞍山市促进制造业升级产业扶持政策资金通用申请表(详见附件1)。表格内容务*要真实、完整,应填尽填。
(三)提供申报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非盈利机构提供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四)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申明(须有法人代表签名、加盖单位公章,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申报程序
(一)集中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按规定要求,如实备齐项目申报材料,向县区项目主管部门申报,资金申请表需要县区主管部门和县区财政部门盖章确认。
(二)初审核实。县区项目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对本辖区企业申报材料完备性、真实性进行初审、现场核实情况,经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汇总表以正式行文方式报市经信局,项目汇总表中要注明项目申报单位或个人姓名、联系电话。
(三)复审。市经信局各相关业务科室严格按照《涉企行政事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企业申报材料开展审核或组织评审。
(四)信用查询和重复比对。市经信局各相关业务科室对复审通过的项目按要求开展信用查询和重复申报比对,对严重失信企业和涉及重复申报项目由业务科室提出审核意见。
(五)报送。经审核确认的项目按照“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规定研究通过后报市财政局。
(六)财政审核。市财政局在收到相关部门送达的审核验收材料后,进行政策性复核和程序性抽查,提出项目审核意见并反馈。对申报项目的核减事项、核减原因等情况由相关部门实行告知制。
(七)结果公示。将拟兑现的政策扶持项目资金,通过网络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按期兑现。对于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项目,市财政局负责提出资金安排意见,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后及时拨付市级承担的奖补资金。

 

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积极准备申报材料,政策详情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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