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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项目申报

关于亳州市科技局开展2019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9/10/10     浏览次数:    

各县区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市经开区经贸发展局、原市工商局经开区分局,亳芜现代产业园区企业局,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皖科资秘〔20194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市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对口单位(科室)

1.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省高新区奖励由市科技局高新科负责;

2.国家科技奖获奖项目、省内高校院所在皖转化科技成果补


助、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补助由市科技局创新科负责;

 

3.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绩效奖励、农(林)业综合实验站绩效和农技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动植物新品种绩效奖励由市科技局农社科负责;

 

4.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励、科技保险补助、支持与国内外重点科研院所高校合作由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负责;

 

5.涉外专利维权补助、专利质押贷款补助、中国专利奖安徽省获奖项目奖励、新认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奖励由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负责,市科技局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做好对接协调工作。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统一申报流程。各申报单位对照《2019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项目申报须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填报,如实完整填写有关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证明附件。

 

2.分批组织申报。本年度政策兑现分三批组织申报,各批次申报政策项目及申报截止日期如下:

 

第一批:包括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奖励、获得国家科技奖奖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补助、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省级高新区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奖励6项政策。网络截止日期为101417:30前。

 

第二批:包括科技保险补助、农业种质资源库(圃)绩效奖励、动植物新品种绩效奖励、农(林)业综合实验站和农机推广示范基地绩效奖励、大型科学仪器共享共用补助5项政策。网络截止日期为102117:30前。

 

第三批:包括中国专利奖奖励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补助、专利权诉讼费和专利质押贷款融资补助以及支持大院大所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开展研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奖补等5项政策。网络截止日期为102717:30前。

 

3.规范项目审核。县区科技或市场监管部门对辖区内申报项目负有直接管理、监督责任,*项目材料须由承担单位、县区科技或市场监管部门业务人员和领导签字及加盖单位公章,县区科技或市场监管部门要统一出具推荐函,做到全程留痕。对申报企业购置研发仪器设备补助政策的单位,县区科技部门要针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现场核查。

 

4.按时报送材料。县区科技或市场监管部门要及时组织企业申报,第一批申报项目网络截止日期为101417:30书面材料报送日期为101517:30,第二批申报项目网络截止日期为102117:30书面材料报送日期为102217:30,第三批申报项目网络截止日期为102717:30书面材料报送日期为102817:30。书面材料一式四份,包含申报材料和县区科技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551-65318129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支持科技创新有关政策申报工

 

作的通知

 

 

 


     
亳州市科学技术局          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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