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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项目申报
根据《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池政〔2018〕83号)(以下简称《政策》)、《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池发〔2018〕11 号)及《池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池州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奖补资金兑现办法》(池民营办〔2019〕1 号)和《池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统筹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通知》(池疫防指〔2020〕15 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池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引进的外埠重大科技成果)奖补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2月17日-3月23日(节假日除外)。
二、申报内容
《政策》规定的第(三)条“支持省科技重大专项”、第(六)条“支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第(九)条“推进科技成果三权改革”、第(十)条“支持高校院所设立研发机构”之外奖补项目。
三县一区的企业2018年度研发仪器设备获省2019年补助支持的,按《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池政〔2018〕83号)第(一)条执行。
《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第 1 条支持企业科技创新中“引进的外埠重大科技成果项目”的兑现,按《政策》第(八)条 “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执行。
《政策》第(五)条“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奖的企业,分别奖励30万元、15万元;获得省专利金奖、*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5万元”和第(十八)条、(十九)条、(二十)条由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审核评审,向市科技局推荐。
三、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将《实施细则》规定的项目申报材料将科技、知识产权内容分别装订成册(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电子版需原件扫描),并分别报所在地科技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各地科技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汇总拟推荐项目,经县区*、管委会同意,并由县区*、管委会出具推荐函并盖章(含科技、知识产权),于2020年3月23日前连同申报材料、申报项目汇总表分别归口报送。具体申报资料如下:
1.报送市科技局资料:推荐函、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科技、知识产权内容各一份)、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科技、知识产权内容各一份)报送市政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83号综合窗口,窗口联系人:赵黎黎,联系电话:2311197,地址:池州市清风东路10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科技创新科联系人:刘江波,联系电话:5229339,邮箱:182528873@qq.com。
2.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料:推荐函、申报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一份(知识产权部分)、申报项目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一份(知识产权部分)报送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丁蕾蕾,联系电话:2083849。
市直申报单位将材料(含电子版)于2020年3月23日前直接报送到市政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83号综合窗口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申报单位对申报事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单位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将列入信用信息“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科技奖补资金和各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
《政策》及《实施细则》文件请登录池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查询,网址:http://czskjj.chizhou.gov.cn/。
业务咨询:0551-65318129或18755150066(微信同号)
附件:1.池州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奖补资金申报表;
2.涉企系统项目申报信息表。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