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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项目申报

关于六安市组织申报2020年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0/7/21     浏览次数: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经信厅《关于开展2020年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皖经信产信函〔2020〕530号)精神,现组织开展2020年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相关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企业通过省经信厅网上申报系统注册、填报(系统网上申报功能从7月7日上午8时正式开放,8月14日24时网上申报功能关闭,逾期不再受理)。
2.县区经信部门通过云平台对企业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初审结果负责。初审环节包括∶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系统信息填报*完整,附件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且上传格式规范,除《指南》第(一)、(二)、(六)、(九)类项目无需进行现场核查外,其余项目各县区要做到*现场核查。市经信局复审环节对于条件不符、材料不齐、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推荐,不予退回补充。
3.县区经信部门要于8月3日前完成网上初审、项目现场核查,向市经信局提交推荐文件(与同级财政局共同对申报项目审核后联合行文)、经信部门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chengnuo书、由申报系统生成的项目汇总表(含项目现场核查情况)各一式三份,电子版同时报送。
4.县区经信部门要按照《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制造强省建设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项制度的通知》(皖经信财务函〔2019〕752号),规范项目的组织、推荐程序,开展项目现场核查,加强项目日常监督及绩效管理。各类别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六安市数字经济项目申报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汇总表》。

政策免费咨询:0551-65318129  18755150066(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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