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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阜阳市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17/8/22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科技局,市经开区、阜合园区经贸发展局:

 为规范市级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根据中共阜阳市委、阜阳市人民*《关于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阜发[2017]3号)及阜阳市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阜政办〔2017〕5号)精神,决定开展2017度阜阳市科技重大专项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在我市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基础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企业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纳税100万元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5%。

2.所申请领域应符合生物医药、绿色食品、煤电化工、节能环保、装备制造、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七大主导产业要求。

3.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申请当年不超过57周岁(按申请截止日计算);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项目承担单位职工,如项目负责人非承担单位职工,需签订正式聘用合同,且合同期内在项目承担单位研发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

(二)补助内容

1、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需符合阜阳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知识产权*势企业申报项目;*先支持各县确定的首位产业项目。

2、项目要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和产业化目标及取得的科技创新成果,实施期1-3年。产学研联合申请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分工、知识产权归属等。项目申报书编制要科学合理,项目一经批准立项,技术和经济指标原则上不予调整;项目申报和立项经费总数原则上不予变动,承担单位要根据立项确定的财政补助资金,进行科学合理编制预算。

3、市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研发投入中,项目承担单位投入不低于60%,县(市)区先行补助不超过20%,市按不高于县(市)区补助额度予以补助,市补助资金原则上每项50-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和程序

1、申报材料。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申报书、企业相关资质证明、近三年科技研发活动及成果、经审计的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附件材料,单位成立实际年限不足3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算。单位法定代表人需签诚信chengnuo书。

2、推荐程序。2017年阜阳市科技重大专项实行限额推荐、竞争立项,每个县市区1-2家。各县科技局要会同财政部门推荐并确定补助经费,联合行文报送。鼓励高校院所与我市企业联合申报。

(四)有关说明

1、申报时间:2017年8月21日-2017年9月8日。

2、申报书与相关证明附件材料一并书面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各县市区科技局、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填报的专项项目申报书及附件证明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审核通过后,正式行文报送市科技局。

3、联系方式:

窗口:阜阳市市民中心科技局窗口 张敏 陈晓翔 2282890

    阜阳市科技局计划财务科朱宗强 2282980;18656373730;1215559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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