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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合肥市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申报条件、材料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8/10     浏览次数:    

合肥市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申报条件、材料有哪些?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滨湖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企业需要申报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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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申报条件:

1.所在国政局稳定,对华友好,有良好的投资机遇和投资政策,所在国与我国的经贸合作基础较好,前景广阔;

2.领办企业在境内完成了国家对外投资审批或核准手续,并取得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在境外完成了相关登记注册手续;

3.合作区已取得满足其运营需求的完备法律手续的土地;

4.已完成区内基础设施建设等实际投资不低于500万美元,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能力已满足起步区产业发展需要;

5.合作区具有明确的经营管理机构和运营机制,经营管理机构配备3名以上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6.合作区服务政策明确,已制定合作区风险防范办法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被认定为省级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的,经领办企业申请可直接认定为合肥市市级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

合肥市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申报材料:

1.申报主体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主要包括领办企业概况、园区规划及概况、工程建设及投资完成情况、园区招商及企业入区情况、园区运营及管理情况五个部分);

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

4.驻外经济商务参赞处(室)意见复印件;

5.合作区用地法律手续文件复印件;

6.合作区专职管理服务人员情况;

7.合作区风险防范办法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合作区内建设工程、入区企业建设工程、运营状况等相关照片或影像资料;

9.其他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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