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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4年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标准政策文件及各行业企业奖补项目申请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6/4     浏览次数:    

宣城市企业朋友们,小编今天整理了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标准及各行业企业奖补政策项目申报相关内容,如果有宣城市宣州区、郎溪县、泾县、绩溪县、旌德县、宁国市、广德市企业朋友想要申报高企的,欢迎随时咨询联系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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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奖补政策文件:宣城市科技创新双倍增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学两湖、提标杆,强信心、促跨越,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变强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构建国家、省、市三位一体的创新平台培育升级体系,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聚力打造现代产业新高地,为建设长三角中心区现代化城市提供科技支撑。

二、行动目标

2025年,创新主体、创新平台成为推动发展的主要动力,形成以创新龙头企业为引领、高新技术企业为支撑、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基础的创新型企业集群,较2021年实现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双倍增,即: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突破1200家,省级以上创新平台突破400个。

三、行动任务

(一)创新主体培育倍增行动

1. 靠前服务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构建科技、经信、财政、税务、市场监管、招商等多部门协同培育机制,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库,通过技术改造升级一批、双招双引引进一批、创业孵化培育一批,实现科技企业入市即入库2022年,力争全市新备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300家以上;到2025年,力争全市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总数达15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招商合作中心、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2. 量质并举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以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为重点,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帮助入库企业补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短板,按照一企一策原则给予针对性帮扶指导,帮助入库企业尽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力争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00家以上;到2025年,力争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占规上工业企业数量比重达50%左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经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3. 择优扶强壮大创新型领军企业。以高新技术企业为培育重点,每年遴选20家左右创新能力强、增长速度快、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从科技攻关、研发平台、人才引进、绿色改造、两化融合、品牌建设等方面予以重点扶持,带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整体质量提升,打造一批引领产业高端发展的创新型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4. 凝心聚力推动创新主体上市。以创新型领军企业为重点,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股改一批、上市一批的原则,建立科技型企业挂牌上市后备资源库,提供上市服务绿色通道,助推科技型企业对接更高层次资本市场。2022年,力争新增上市科技型企业2家;到2025年,力争全市新增上市科技型企业10家左右。(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二)创新平台能级提升行动

5. 高水平建设新型研发机构。按照引进共建一批、优化提升一批、重点打造一批的方式,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加强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等大院名校合作,设立中科大先研院宣城成果转化中心、合工大宣城产业创新中心等公共研发服务平台。鼓励科技型领军企业牵头,整合相关领域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创新资源,联合组建共性技术研发平台。2022年,力争新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个以上;到2025年,力争全市建成省级新型研发机构10个左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教体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6. 高层次建设技术创新平台。高水平建好用好宛陵科创城、宣城(上海)科创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加速对接科创资源,构建研发在外、转化在宣发展模式。鼓励行业领军企业,围绕市“2+8”特色产业发展,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创新联合体。着力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提质扩面。支持科技型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技术创新平台,推动创新平台提能造峰。2022年,力争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30%以上;到2025年,力争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60%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7. 高质量建设一流软件产业园。以宛陵科创城为基础,充分发挥已入驻的科大讯飞、宇呈大数据等龙头企业引领带动作用,搭建全市软件产业发展主园区,并辐射带动各县市区分园区协同发展,力争到2026年,实现“1+N”,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软件产业发展新格局。全市软件企业绝大部分向园区集聚,形成智慧城市、地理信息、工业互联网等2条以上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条,产业整体收入突破100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突破50家。(责任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创新创业服务供给行动

8. 优化科技企业政务服务。按照省委一改两为五做到要求,为市场主体的审批、备案、发展提供便利化服务。聚焦科技型企业办理高频事项,简化优化事前审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维护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市数据资源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9.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增强系统保护能力。推动企业联动、产业链协同开展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积极培育高价值专利。(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0. 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充分发挥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作用,面向科技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技术转移、项目咨询、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等服务。联合开展长三角科技创新券通用通兑,推动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科技文献、科学数据等开放共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1. 推行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以企业技术需求为导向,依托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宣城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科研院所,选拔一批工作热情高、创新意识强、创新资源丰富、了解行业技术发展现状和趋势的科研人员,派驻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进一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协、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四)创新要素资源配置行动

12. 着力保障生产要素。实施亩均论英雄改革,建立分类管理机制,对A类企业正向激励,在资金、技术、人才、土地等要素方面优先配置。支持符合条件的重大高新技术产业项目、重点科技型企业投资项目纳入省和市重大产业项目库,加大新增建设用地保障力度。(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3. 加强企业人才支撑。大力推动科技型企业引才育才聚才,鼓励各地将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技术研发负责人、管理团队核心成员列为高层次人才,在租赁住房保障、购房补贴、住房公积金贷款、经营贷款、岗位补贴等方面配套相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4. 强化科技金融扶持。建立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机制,用足用好财政贴息政策。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科技企业的股权投资力度,投早投小投科技。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制定专项信贷计划,为科技企业提供差异化融资服务。支持保险担保等机构创新发展科技保险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科技企业融资担保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宣城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五)创新政策支持引导行动

15.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统筹利用现有2亿元工业发展引导基金、2亿元科技成果转化基金,重点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市财政设立3000万元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围绕市“2+8”特色产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推行揭榜挂帅、定向委托等制度,组织实施市级科技重大专项,市财政按照项目研发总投入额最高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100万元。(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国控集团、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6. 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奖补。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根据销售、成本、利润等因素,对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培育奖励;对首次推荐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5万元奖励;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重新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近3年主要贡献指标年均增速不低于2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市平均增速的,一次性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整体迁入的高新技术企业直接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17. 落实创新平台研发活动奖励政策。加大对新组建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创新平台的支持力度,在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奖补的基础上,对国家级创新平台最高奖补400万元,对省级创新平台最高奖补100万元。对本市企业购买技术成果,技术合同成交额10万元及以上的(依据发票),给予不超过10%的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出台专项政策支持宛陵科创城、宣城(上海)科创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人社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本行动方案中各项扶持奖补资金,除明确由市财政承担外,按有关规定由受益财政承担。行动方案发布后,如国家和省出台新的规定,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科技创新双倍增工作,强化监测调度、考核评价,将高新技术企业数、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作为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科技创新双倍增行动完成情况作为重点督查事项,定期向各县市区(园区)通报工作情况。(责任单位: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市政府督查室<市目标办>,各县市区政府)

(二)狠抓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任务;责任单位中排名第一的为牵头单位,各牵头责任单位要抓紧制定具体落实举措,加强要素供给,强化协调服务,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直各牵头单位、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三)营造浓厚氛围。推行顶格服务科技型企业机制,坚持好时不扰、难时出手,表格化、清单式协调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和问题。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挖掘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先进典型,培育创新文化和企业家精神,营造大胆创新、勇于创新、包容创新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宣城经开区管委会、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各县市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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