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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数字经济产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8/9     浏览次数: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数字经济产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整理如下,奖励条款申报条件、材料及流程有不明白的可随时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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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数字经济产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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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持对象

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高端软件、产业互联网、数字文创、 扩展现实等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产业赛道的企业和机构(行业 协会、民非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及有关人才。本政策适 用的成都高新区企业应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 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申报时间

每年集中组织申报,2024年8月首次申报,后续申报原则上于

1 即“四上库”或“名录库”其中之一的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

每年3月组织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

本政策分为审批类、“免申即享”类、一事一议类、特殊权益类 4种申报类型。其中,各申报类型的申报事项为:

审批类:申报事项1、申报事项2、申报事项3、申报事项6、  申报事项7、申报事项9、申报事项11、申报事项13、申报事项14、 申报事项20、申报事项21、申报事项22、申报事项23、申报事项  24、申报事项25、申报事项26、申报事项28、申报事项29、申报  事项30、申报事项31、申报事项32、申报事项33、申报事项34、  申报事项35、申报事项36、申报事项37、申报事项38、申报事项  40、申报事项44、申报事项45。

“免申即享”类:申报事项12、申报事项15、申报事项16、申 报事项18、申报事项19、申报事项27、申报事项39、申报事项41。

一事一议类:申报事项5、申报事项8、申报事项10、申报事项 17。

特殊权益类:申报事项4、申报事项46。

(一)审批类申报流程和材料

A. 申报流程:

1.本政策依托“高新通 · 清亲在线企业服务平台”在线申报。

2.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制定政策申报通知,在成都高新区公 众信息网公告。

3. 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

4. 由各条款中审批部门根据产业分工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 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答辩或现场考察,并出具评审意 见。拟支持名单在成都高新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后,最终形成经审批 部门党组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补贴推荐名单和金额,报成都高新区数 字经济局汇总。

5.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对各审批部门推荐名单和金额进行汇 总,形成项目支持资金建议方案。

6.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将项目支持资金建议方案提请部门党 组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审批。

7. 资金到位后,由成都高新区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各审批部门, 各审批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B.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通行材料和附加材料两部分。附加材料按照本实 施细则中对《若干政策》各条款的具体规定执行,通行材料如下(备 注:“免申即享”条款另行规定):

1.政策申报书(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企业无欠税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政策申报期,加盖税务部门 鲜章或电子章)。

5.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

公章)。

6.如申报材料覆盖时期内发生过更名的企业(机构),需提供准 予名称变更的工商(主管部门)底档材料(加盖公章)。

7.如所提供材料文本非中文,需附经专业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 译本(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二)“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和材料

A.申报流程

1.确定补贴名单。由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根据支持方向涉及 的主办单位发布的文件或采信网站公布的信息,制定企业补贴名单 及金额。

2.征求部门意见。由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就企业补贴名单及 金额征求财政及相关产业部门意见。

3.上报管委会审批。由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形成补贴建议统 一报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审批。

4.企业申领。由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发布工作通知,协助相 关企业通过“高新通 · 清亲在线企业服务平台”完成申领操作。

5.拨付补贴资金。由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根据成都高新区管 委会审批意见拨付至各相关企业。

B.申报材料: 无申报材料。

(三)一事一议类申报流程和材料

按照“一企一策”相关流程磋商执行,不组织集中申报。

(四)特殊权益类申报流程和材料

按照特殊权益类申报流程执行,不组织集中申报。

四、申报规程

(一)支持人工智能领域关键技术攻关。

申报事项1: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重点支持企业攻关自然语言 处理、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知识图谱、决策智能等领域关键技 术,对上年度前述关键技术内部研发投入强度达20% 以上且年度研 发投入1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企业年度研发投入的10% , 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

A.申报条件

(1)关键技术攻关指企业在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语音 识别、知识图谱、决策智能、多模态智能、具身智能领域的关键技  术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 项目、四川省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立项支持或入围工业和信息化  部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人工智能方向)揭榜单位或获国家  科学技术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含最高成就奖、自然科  学奖一二三等奖、技术发明奖一二三等奖、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 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  (技术发明奖一二三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四川省科 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一二三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

(2)企业投入资金开展研发活动,上年度人工智能领域关键技

术内部研发投入强度(上年度人工智能领域关键技术内部研发投入 占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20% 且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实 际投入达到1500万元(含)以上。

B. 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企业年度研发投入的10%,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 1500万元的补助。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 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 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能体现研发费用的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

(2)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知识图谱、决策 智能、多模态智能、具身智能等领域关键算法技术的上一年度研发  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 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 及验证相关数据)。

(3)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 —重大项目、四川省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立项支持、入围工业和 信息化部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人工智能方向)揭榜单位或 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中国电子学会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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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技术奖、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证明材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 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四川省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立项 文件复印件、与项目主管单位签署的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复

印件、国家部委或省科技厅官方网站公告信息截图、获奖证书)。 (4)其他佐证材料(如知识产权、企业资质、企业信用证明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二)增强人工智能大模型开放创新。

申报事项2:鼓励企业开展多模态通用大模型研发并向应用。

鼓励企业开展多模态通用大模型研发并向中小企业开放模型应 用,对参数量超过千亿,且性能达到国内领先的通用大模型,按照 模型研发成本的30%,给予牵头研制企业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

A. 申报条件

(1)多模态通用大模型参数量达到1000亿及以上。

(2)多模态通用大模型达到国内领先,通过中国信通院、中国 软件评测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开展的国家级大模型机 构评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成果,知识产权清晰明确。

(3)完成科技成果评价,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4)通过中央网信办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或生成式人工智能

服务算法备案。

(5)以该多模态通用大模型为基座,在成都高新区与区内行业 企业开展1个以上行业大模型技术服务合作。

(6)同一企业每年申请多模态通用大模型最多1项。 B. 支持标准

按照模型研发成本的30% ,给予牵头研制企业最高3000万元的 补助。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中国信通院、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 究院开展的国家级大模型机构评测证书及对大模型技术能力、参数 量的证明材料。

(2)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报告应含关于 通用大模型的专家论证意见。

(3)企业通过中央网信办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或生成式人工 智能服务算法备案的证明材料。

(4)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发明专利、 软件著作权等)。

(5)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 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 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能体现研发费用的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

(6)拟申请多模态通用大模型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  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

据)。

(7)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与技术吸纳方签订的技术交易合同、 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收款发票和银行进账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3:支持企业开发人工智能专用模型。

支持企业开发人工智能专用模型,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性能先 进并在成都高新区成功落地的优秀专用模型,按照模型研发成本的 30%,给予牵头研制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每个企业每年不超 过1000万元。

A.申报条件

(1)人工智能专用大模型应在成都高新区内具有应用场景。

(2)每个年度同一企业申报创新型产品数量原则上不超  过3个,同一企业申报的专用大模型在功能和应用场景上应 有显著区别,须提供不同的成都高新区场景应用情况报告。

评审标准见下表:

指标指标说明得分

  研发能力(10分)申报单位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 中心、重点实验室等。10分

申报单位拥有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 心、重点实验室等。7分

申报单位拥有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 心、重点实验室等。5

   自主知识产权情 况 (10分)申报单位拥有的申报专用大模型的技术或关键工艺知识产权情 况 : 每获得1项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得5分,每获得1项有效实用新 型专利得2分,每获得1项软件著作权得1分,加总分数不超 过10分。 以授权为准,申请或实质审查阶段皆不计入,存在任何权益不 明晰或知识产权纠纷的该项得分为0。    10分

备案情况 (10分)申报专用大模型通过生成式人工智能备案。10分

申报专用大模型通过深度合成算法备案。5分

  内部研发投入 (15分)申报专用模型实际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15分

申报专用模型实际研发投入500万(含)到1000万元10分

申报专用模型实际研发投入100万(含)到500万元5分

申报专用模型实际研发投入100万以下。3分

   销售规模(15分)A.上一年度申报的专用大模型解决方案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 元及以上。15分

B.上一年度申报的专用大模型解决方案实现销售收入500万 (含)到1000万元。10分

C.上一年度申报的专用大模型解决方案实现销售收入100万 (含)到500万元。5分

D.上一年度申报的专用大模型解决方案实现销售收入100万以 下。3分

行业赋能(10分)专业大模型赋能行业企业,签订合同,每家企业算2分,加总 分数不超过10分。10分

 专用大模型示范 性(15分)人工智能专用大模型的应用场景在2023年以来获评国家新一  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国家部委典型应用场景案例,或在 国家部委主办的行业/产业大会中获得新公布的人工智能专用 模型相关奖项。 15分

人工智能专用大模型在成都高新区的应用场景在2023年以来  获评四川省数字经济典型应用场景、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成 都市或成都高新区智慧蓉城应用场景十佳案例,或在四川省人 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的行业/产业大会中获得新公布的 人工智能专用模型相关奖项。  10分

使用国产模型基 座 ( 5 分 )申报的专用大模型使用国产通用大模型进行训练。5分

完成国产芯片适 配 (10分)申报的专用大模型适配国产人工智能芯片生态。 10分

申报的专业模型综合评分<60分不予支持。

B. 支持标准

按照模型研发成本的30% ,给予牵头研制企业最高300万元的 补助,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

C.申报材料

(1)专用大模型在成都高新区场景应用情况报告。主要包括系 统方案提供单位和应用示范单位基本情况,示范项目情况,应用效 果,省内外同类场景应用推广情况,未来推广计划等。

(2)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 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 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能体现研发费用的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

(3)拟申请专用模型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和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 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 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

据)。

(4)申报单位拥有的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设立证书或批

准文件。

(5)申报单位拥有的申报专用大模型核心技术有效知识 产权证书或授权证明,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 著作权。

(6)通过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备案或深度合成算 法备案的证明材料。

(7)申报当年企业与购买方签订的申报专用大模型销售 合同、发票等销售证明材料,及销售明细表。

(8)人工智能专用大模型的应用场景在2023年以来获 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国家部委典型应用场 景案例,或在国家部委主办的行业/产业大会中获得新公布的 人工智能专用模型相关奖项。人工智能专用大模型在成都高 新区的应用场景在2023 年以来获评四川省数字经济典型应 用场景、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成都市或成都高新区智慧蓉 城应用场景十佳案例,或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 府主办的行业/产业大会中获得新公布的人工智能专用模型 相关奖项的证明材料。

(9)申报的专用大模型使用国产通用大模型的证明材 料。

(10)申报的专用大模型适配国产人工智能芯片生态的 证明材料(适配证明、适配证书等)。

(11)其他必要证明。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三)支持搭建开源开放平台(社区)。

申报事项4:支持搭建开源开放平台(社区)。

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机构围绕模型开发搭建开源开放  平台(社区),构建基于开源开放技术的软件、硬件、数据、应用协 同的产业生态,择优评选一批开源开放示范平台(社区),优先享受 公共数据集或公共数据产品支持。

A. 支持事项。

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机构围绕模型开发搭建开源开放 平台(社区),构建基于开源开放技术的软件、硬件、数据、应用协 同的产业生态,择优评选一批开源开放示范平台(社区),优先享受 公共数据集或公共数据产品支持。

B. 申报流程

按照特殊权益类申报流程。申请人可前往成都市公共数据开放 平台(<https://data.chengdu.gov.cn/oportal/index>),查阅、下载、申请 公共数据资源。

C. 咨询部门

成都高新区智慧城市局。

(四)支持引进总部型链主企业。

申报事项5:支持引进车载智能系统总部型链主企业。

支持企业总部或集团年度营业收入(或年产值)30亿元(含)  以上或估值30亿元(含)以上的车载智能系统链主企业在成都高新  区新设立全国性总部,给予新引进企业最高1亿元的落户奖励。支  持企业总部或集团年度营业收入(或年产值)30亿元(含)以上或 估值30亿元(含)以上的车载智能系统链主企业在成都高新区新设 立区域性或功能性总部,给予新引进企业最高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A.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的单一股东或绝对控股股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

:

①上一年度权威机构公布的世界500强(美国《财富》杂志评 选公布)中国500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公布)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评选公布)、中国制造 业500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公布)。

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企业,且市值不低于30亿元。

③估值超过30亿元的企业。

④所属总部(集团)营收或产值不低于30亿元。

(2)全国性总部是指母公司授权其管理的省内外企业不少于3

家,全面管理国内业务,且自注册成立之日起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 达到1亿元或1000万美元。

(3)区域性或功能性总部是指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 公司数量不少于1家,全面管理中西部区域或四川省业务,或对外 行使投资控股、运营结算、营销推广、财务管理等职能,且自注册 成立之日起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或500万美元。

(4)公司章程须注明属于全国性总部、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 部其中之一。

(5)本政策实施后企业在成都高新区新设立的总部。 B. 支持标准

(1)新落户全国性总部,最高给予1亿元落户补贴。

(2)新落户区域性或功能性总部,最高给予1000万元落户补 贴。

C.申报流程

按一事一议类申报流程。

D.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五)支持引进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申报事项6:支持引进车载智能系统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对新引进的车规级芯片、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视觉摄像头、 V2X通信模组等车载智能系统产业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实际固定

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 10% ,给予新引进企业最高2亿元的落户奖励。

A.申报条件

(1)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是指车载智能系统领域设备购置类 产业化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为设备购置固定资产投资。

(2)申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在成都高新区 完成项目立项备案登记,且纳入成都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3)申报的项目在相关部门的备案时间在本政策有效期内。

(4)申报的项目实际固定资产(仅含设备购置)投资额达到5000 万元以上。

(5)申报项目纳入成都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金额不得低于 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90%。

B. 支持标准

(1)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仅含设备购置)的10% 给予补 贴,累计不超过2亿元。

(2)同一项目一年内最多申报一次,按照上年度完成的实际固 定资产投资额给予奖励。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

(2)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申报表、现场彩色照片5张、设备 购置清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设备购置合同及发 票。

(4)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 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册 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六)推动车载智能系统领域关键技术攻关。

申报事项7:推动车载智能系统领域关键技术攻关。

支持基础操作系统、中间件、机器视觉、辅助驾驶等软件领域, 车规级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MEMS   传感器等硬件领域,座舱域、 自驾域、中央计算平台等系统集成领域,车用无线通信、信息安全、 车路协同、云服务终端等网联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企  业上年度前述关键技术内部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0% 且年度研发投入  2000万元(含)以上,且在成都高新区实现成果转化的,按照不超  过企业年度研发投入的30% ,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500万元的补  助。

A.  申报条件

(1)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指企业在以下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纳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四川省经信厅的产业 基础重点攻关项目、四川省科技厅的“聚源兴川”行动计划项目和 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范围,正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并正常实施。

①车载软件领域:基础操作系统、中间件、硬件抽象层等系统  软件,自动驾驶通用框架、AI 和视觉模块、传感器模块等功能软件, 语音交互、数据地图、智能助手、影音娱乐、辅助驾驶等应用软件。

②车载硬件领域:算力芯片、存储和通信芯片、传感器芯片、 功率芯片等车规级芯片,视觉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超 声波雷达、MEMS传感器等。

③车载系统集成领域:底盘域、动力域、车身域、自驾域、座 舱域等域控制器,跨域融合,中央计算平台等。

④车载网联领域:车用无线通信、车联网、信息安全、车路协 同、智能计算平台、云服务终端等。

(2)企业上年度车载智能系统领域关键技术内部研发投入强度 (上年度车载智能系统领域关键技术内部研发投入占企业上年度营 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0% 且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投入达到2000 万元(含)以上。

(3)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实现转化,且成果转化(含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单项技术合同成交实际到账额不低于100万元(含),已 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

B. 支持标准

企业在车载智能系统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纳入国家科技重 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按照企业年度研发投入的30%,给 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500万元的补助。

企业在车载智能系统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纳入四川省经信 厅的产业基础重点攻关项目、四川省科技厅的“聚源兴川”行动计 划项目和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的,按照企业年度研发投入的10%, 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的补助。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发明专利、 软件著作权等)。

(2)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 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 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3)企业上一年度在申报条件(1)中任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 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4)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 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册 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5)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与技术吸纳方签订的技术交易合同、 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收款发票和银行进账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6)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四川省产业基础 重点攻关项目、四川省“聚源兴川”行动计划项目、四川省人工智 能重大科技专项立项文件复印件、与项目主管单位签署的项目 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件),以及项目或计划正常实施的承诺书。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七)支持引进品牌车企研究院。

申报事项8:支持引进品牌车企研究院。

支持品牌车企在成都高新区设立独立法人的车载智能系统(智 能网联汽车)研究院,开展整车层面的架构设计、系统集成以及功 能层面的模块开发、功能集成,根据品牌车企层级(一线、二线) 研究院功能、首年度研发人员数量等综合情况,给予最高2亿元的 一次性落地奖励。

A. 申报条件

(1)品牌车企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上一年度国内车市乘 用车新车销量前二十名的整车企业和前十五名的新能源整车企业。

(2)申报主体为品牌车企在政策发布后在成都高新区新注册的

车载智能系统(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院(机 构)。

(3)研究院从事车载智能系统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及其成 果转化、产业化等工作,在全国或西南地区范围内具有较大的创新 策源和辐射带动作用,首年度研发投入不少于1亿元、研发人员数 量不少于200人。

(4)研究院需满足投资合作协议的其他条件。 B.支持标准

(1)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上一年度国内车市乘用车新车销 量前十名的整车企业和前五名的新能源整车企业,新落户全国性研 发总部,最高给予2亿元支持。

(2)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上一年度国内车市乘用车新车销 量前二十名的整车企业和前十五名的新能源整车企业,新落户全国 性研发总部,最高给予5000万元支持。

C.申报流程

按一事一议类申报流程。

D.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八)支持与整车企业合作。

申报事项9:支持与整车企业合作。

对在成都高新区内研发生产的车规级芯片、车规级激光雷达、

毫米波雷达、MEMS 传感器等硬件产品,车载操作系统、ADAS 算  法、自动驾驶算法等车载软件产品,座舱域控制器、自驾域控制器、 中央计算平台等系统集成产品,在本政策有效期内新通过整车厂商 认证、验证、测试等流程,且实现产品销售后,按照实际交易金额 的5%,给予单个市场主体每年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A.   申报条件

(1)新产品在成都高新区研发生产。

(2)新产品在本政策有效期内新通过整车厂商认证、验证、 测试等流程。

(3)单个市场主体一年只能申报一款新产品。 B. 支持标准

按照上年度产品实际交易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市场主体每 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申报主体产品销售合同(或委托合同)、清单、发票、申 报主体银行到账凭证、用户使用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及明细表)。

(2)在本政策有效期内新通过整车厂商认证、验证、测试等的 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在成都高新区内研发生产产品的证明文件。

(4)新产品上一年度实际销售金额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 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九)支持核心工业软件优质项目聚集。

申报事项10:支持工业软件业务独立运营。

对成立8年(含)以上,从事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 辅助工程(CAE)  软件自主研发的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剥离业务  方式首次在成都高新区建设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 程(CAE)  研发及运营全国性总部、实缴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含) 以上的,按照在成都高新区新设立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额的10%,给  予最高1亿元的奖励。

A.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由成都市以外投资方直接投资或剥离软件业务  成立(须绝对控股),投资方已成立8年(含)以上(以“一事一议” 协议签订时间为基准)。

(2)申报主体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存续期

—25— 

一年以上,布局的业务属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

(CAE)  领域。

B.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落地核心工业软件研发及运营总部,支持投资方通过 直接投资或剥离业务方式首次在成都高新区建设计算机辅助设计

(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研发及运营全国性总部,实缴注 册资本金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在成都高新区新设立企业实缴 注册资本额的10%,给予最高1亿元的奖励。

C. 申报流程

按一事一议类申报流程。

D.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11:支持工业软件企业并购重组。

对以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软件公 司为标的,通过股权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方式获得被兼并 方实际控制权并完成财务并表的软件企业,按照实际出资额的10% , 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最高1亿元的奖励。

A.申报条件

(1)被并购企业须属于从事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 辅助工程(CAE)   软件研发创新的企业。

(2)实际并购出资额不低于200万且已完成,且上一年度完成

资产交割并获得被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须提供获得被兼并方实 际控制权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等)。

B. 支持标准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加速计算机辅助设计

(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软件研发创新,对通过对外股权 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方式获得被兼并方(主要是CAD 、CAE  类型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按照其实际并购出资额10% 的比例, 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最高1亿元的奖励。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并购及被并购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 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 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2)并购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并购合同、并购协议、公司 章程等),并购前后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多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并购企业从事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 程 (CAE)   等关键软件研发创新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利、 软件著作权、标准制定、科技进步奖、检验检测报告等)。

(4)专业机构出具的出资到位审计(验资)报告。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加强工业软件自主创新。

申报事项12:鼓励国家级“工业软件优秀产品”认定。

对新获评为国家级“工业软件优秀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A.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上一年度上榜“工业软件优秀产品”(指工业和 信息化部官方发布的名录)榜单(如为联合体单位,由牵头单位为 主体进行申报)。

(2)申报主体在发布榜单前,工商、税收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 支持标准

对入围上一年度国家级“工业软件优秀产品”榜单的软件企业, 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C. 申报流程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D. 采信网站/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发布的“工业软件优秀产品”榜单 (<https://wap.miit.gov.cn>)。

申报事项13:支持工业软件关键技术突破。

支持工业软件企业基于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 程(CAE)  核心技术研制自主创新工业软件产品,对上年度前述研 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0% ( 含 ) 以 上的企业,经认定,按照年度实际研发投入的25% ,给予单个企业 每年最高5000万元的补助。

A.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属于从事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 工程(CAE)   软件自主研发的成都高新区软件企业。

(2)拥有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软件著作权。

(3)申报的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软件产品已列入四川省或成都市“首版次”名录或国家国防科工局 有关目录或工信部国家级“工业软件优秀产品”榜单。

(4)申报主体上一年度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 计算机辅助 工程 (CAE)   产品研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且占主营业务收入 比重达10% (含)以上。

B. 支持标准

对入选四川省或成都市“首版次”名录或入选国家国防科工局 有关目录或入选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软件优秀产品”榜单的 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软件产品,其上 一年度研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且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

—29— 

10% (含)以上,按其产品研发投入金额25% 的比例,给予企业每 年最高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 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 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能体现研发费用的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

(2)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软件 产品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 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等,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 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能体现计算机辅助设计

(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软件产品研发费用的专项审计报 告)。

(3)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产 品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属于共有,申请单位需为第一权利人,

且需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的证明)。

(4)四川省或成都市“首版次”软件认定公告或国家国防科工 局有关目录或工信部国家级“工业软件优秀产品”认定公告。

(5)其他佐证材料(选择性提供,如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 业资质、企业信用证明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一)支持基础软件创新发展。

申报事项14:支持基础软件关键技术突破。

支持突破操作系统内核、编程语言、数据库内核及工具链关键 技术等源头和底层关键技术,开展自主可控基础软件产品研发,对 上年度前述研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 10%(含)以上的企业,经认定,按照年度实际研发投入的20%,  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

A.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属于从事操作系统、编程语言、数据库、软件开 发工具等源头和底层关键技术自主研发的成都高新区软件企业。

(2)申报操作系统、编程语言、数据库、软件开发工具软件产 品已列入四川省或成都市“首版次”名录或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 中心、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

(3)申报主体上年度对操作系统、编程语言、数据库、软件开 发工具等基础软件产品研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且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重达10%(含)以上。

B.支持标准

对经四川省、成都市认定的“首版次”或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 评中心、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的操作系统、编程语 言、数据库、软件开发工具软件产品,其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00万 元(含)以上且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0% (含)以上,按其 产品研发投入金额20% 的比例,给予企业每年最高3000万元的资金 支持。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 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 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能体现研发费用的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

(2)操作系统、编程语言、数据库及软件开发工具等软件产品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 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 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能体现操作系统、编程语言、数据 库及软件开发工具等软件产品研发费用)。

(3)操作系统、编程语言、数据库及软件开发工具等产品软件 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属于共有,申请单位需为第一权利人,且需 提供共有权利人授权同意申请的证明)。

(4)四川省或成都市“首版次”软件认定公告或中国信息安全

测评中心、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

(5)其他佐证材料(选择性提供,如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 企业资质、企业信用证明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15:支持基础软件产品参加测评。

支持操作系统、数据库信创产品首次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 心或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的安全可靠测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 性奖励。

A.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产品上一年度首次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 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的安全可靠测评。

(2)申报主体在发布公告前,工商、税收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 支持标准

对上一年度操作系统、数据库信创产品首次通过中国信息安全 测评中心或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件企业,给 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C.申报流程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D.采信网站/文件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http://www.itsec.gov.cn/>)或国家保密科 技测评中心(<http://www.nsstec.org.cn/>)发布的通过安全可靠测评结果  公告。

(十二)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

申报事项16:支持企业参评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双跨”工业 互联网平台。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 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A.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上一年度上榜“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发布的名录)榜单(如为联合体单位,由  牵头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

(2)申报主体在发布榜单前,工商、税收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 支持标准

对上一年度入围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 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C.申报流程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D.采信网站/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发布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34—

名录(<https://wap.miit.gov.cn/>)。

申报事项17:支持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双跨”工业互联网平 台企业落地成都高新区。

对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首次在 成都高新区落地区域性或功能性总部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 励。

A.申报条件

成都市外“双跨”企业新设立区域性或功能性总部,且工商、 税收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跃升能级、扩大业务布局,对成都市外国家级跨行业 跨领域“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首次在成都高新区落地区域 性或功能性总部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C.申报流程

按一事一议类申报流程。

D.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18:支持企业参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APP 优秀解 决方案 ”。

对新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的企业,给

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A.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上一年度上榜“工业互联网APP 优秀解决方案” (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发布的名录)榜单(如为联合体单位,由   牵头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

(2)申报主体在发布榜单前,工商、税收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 支持标准

对上一年度入围国家级“工业互联网APP 优秀解决方案”的企 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C. 申报流程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D.采信网站/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发布的“工业互联网APP 优秀解决方案” 名录(<https://wap.miit.gov.cn/>)。

申报事项19:支持企业参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对新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最 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A.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上一年度上榜“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指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发布的名录)榜单(如为联合体单位,由牵头 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

—36—

(2)申报主体在发布榜单前,工商、税收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支持标准

对上一年度入围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 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C.申报流程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D. 采信网站/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发布的“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录 (https:/wap.miit.gov.cn/)。

申报事项20: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商为区内企业提供服务。

对年度服务区内企业(股权关联除外)合同金额累计1000万元 (含)以上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商,按照其年度实际服务收入金 额的10% ,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A.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与区内服务企业无直接股权关联。

(2)申报主体上一年度合同金额累计1000万元(含)以上。

(3)申报主体入选“成都市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库入库名 单”或“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B. 支持标准

对上一年度服务区内企业(直接股权关联除外)新签订合同金 额累计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商,按其上一年

度服务区内企业收入(含软件、硬件)金额的10%,给予最高200 万元的奖励。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申报主体入围“成都市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库名单” 或“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佐证材料(申报主体需在  离当年政策申报日期最短的一次公布名单内)。

(2)申报主体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简介(平台建设、运营、服务 能力、荣誉等相关情况)。

(3)申报主体股权结构图。

(4)上一年度服务区内企业新签订合同1000万元(含)以上 佐证材料。

(5)上一年度服务区内企业软硬件收入佐证材料(包括发票、 银行付款凭证及对应服务合同等相关材料。服务合同起止日期全部  或部分在申报有效期内,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均在申报有效期内)。

(6)其他佐证材料(选择性提供,如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 业资质、企业信用证明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三)支持游戏产品研发上线及赛事转化。 申报事项21:支持游戏产品研发上线。

对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通过游戏版号、上年度首次正式上 线运营的游戏产品,每款产品分别给予游戏研发企业、游戏运营企 业各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A.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研发或运营的游戏产品,已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 批准游戏版号,并于上一年度首次正式上线运营。

(2)在所申报游戏产品首次上线日之前,申报单位工商、税收 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 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游戏产品,每款产品分别给予其游戏研发企业、 游戏运营企业各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批准游戏版号截图。

(2)游戏产品正式上线公告页面截图、下载或登录链接等证明 材料。

1若游戏产品研发、运营为同一家企业,则每款产品该企业共获得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9—  

(3)申报单位为游戏研发企业的,需提供游戏产品的《软件著 作权登记证书》。如该游戏产品委托其他主体运营,还需提供代理运 营合同或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被委托运营主体应与国家新闻出 版署官网公示的游戏版号运营单位一致。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22:支持游戏产品赛事转化。

鼓励游戏企业将游戏产品转化为电竞赛事游戏品类,对游戏企 业将游戏产品纳入电竞比赛的,按照上年度游戏软件研发投入金额 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

A.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研发运营的游戏产品,已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游 戏版号,并于上年度首次举办该游戏产品电竞职业赛事,电竞职业 赛事应包含以下要件:

(1)游戏知识产权所属方主办或授权主办。

(2)赛事拥有完整的队伍晋升机制及赛制章程。

(3)参赛队伍为职业电竞俱乐部派出。 B. 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游戏产品,按照上年度游戏软件研发投入金额

的30% ,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批准游戏版号截图。

(2)游戏产品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若为被授权方,还 需提供授权主办证明材料。

(3)电竞职业比赛赛制章程,活动举办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 宣传报道及活动现场图片等)。

(4)企业上一年度游戏软件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 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四)鼓励游戏企业出海发行。

申报事项23:支持游戏企业进行海外发行测试。

支持游戏企业进行海外发行测试,对游戏企业上年度在苹果商  店、谷歌商城等平台开展公开测试,测试用户数5000人(含)以上 的,给予每款游戏5万元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A.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研发的游戏产品,上一年度在海外苹果、谷歌、 Steam、Epic Games平台开展测试。

(2)所申报游戏产品在开展海外测试之前,申报单位的工商、 税收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 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游戏产品,给予游戏研发企业每款游戏5万元 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游戏产品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游戏产品在海外苹果、谷歌、Steam、Epic Games平台测 试结果(如测试报告、测试平台/软件相关截图等)。

(3)测试费用支付证明;如为委托第三方测试的,提供委托合 同、银行回单等付费凭证。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24:支持游戏产品出海发行。

支持游戏产品出海发行,对于游戏企业上年度新出海发行上线 游戏产品的,按出海发行结算收入每超过1000万元给予30万元补 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A.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研发或授权代理的游戏产品,上年度在海外首次 上线运营。

(2)在所申报游戏产品首次海外上线日之前,申报单位的工商、 税收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游戏产品,按照上年度该游戏收入结算,每超  过1000万元给予3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游戏产品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为代理发行其他 主体游戏产品,还需提供授权代理证明(如代理委托书、授权发行 合同等)。

(2)游戏产品海外上线主要地区及平台相关证明材料(如游戏 产品海外上线平台的后台截图、包含该游戏的海外应用商店截图等 材料)。

(3)游戏产品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 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

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其中需含上年度新出海发行上线 的游戏产品名称及其上年度出海发行结算收入。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五)支持举办顶尖电竞赛事。

申报事项25:支持举办顶尖电竞赛事。

对承办顶尖国际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200万美元及以上)、顶  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次级全国电竞职  业赛事(总奖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按照实际支出(除奖金外)的  30%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分别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00万元、100万元。

A.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上年度在成都高新区范围内,承办了下述电竞赛 事任何一种。

①顶尖国际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200万美元及以上),赛事总 奖金200万美元及以上,正式比赛(不含表演赛)的参赛队伍需包 含海外战队。

②顶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额500万元及以上),赛事总 奖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正式比赛(不含表演赛)的参赛队伍

为国内职业电竞战队。

③次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额200万元及以上),赛事总 奖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正式比赛(不含表演赛)的参赛队伍 为国内职业电竞战队。

(2)申报单位在举办所申报的电竞赛事前,工商、税收关系已 在成都高新区。

B. 支持标准

(1)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对赛事承办单位按照实际支出(除 奖金外)的30% 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承办顶尖国际 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200万美元及以上)、顶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 (总奖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次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额200 万元及以上)所获补助分别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 元。

(2)一个赛事项目只能有一个申报主体,多个单位参与办赛的, 需明确一个申报主体。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活动举办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赛事执行方案、宣 传报道、活动现场图片等。如申报单位为被授权执行方,还需提供 赛事所有方的授权文件。如为多个单位参与办赛的,需提交明确唯 一申报主体的证明材料。

(2)赛事说明材料(包括不限于赛事赛制章程、奖金设置、官 方宣传等)。

(3)赛事总奖金说明材料(可为官方公布的系列赛奖金、利润 分红奖金等证明材料)

(4)赛事举办实际支出(不含奖金)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 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六)支持电竞俱乐部加快发展。

申报事项26:支持头部电竞俱乐部落户。

对新落户行业排名(电子竞技杂志)前20,且近三年获得国际 性电竞赛事前三名或全国性职业电竞赛事冠军的电竞俱乐部,给予 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A.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上一年度发布的《电子竞技杂志》上排名前20 的电竞俱乐部(若上一年度未发布排名,则以申报日前最近一次年  度排名为准),且近三年获得过国际性电竞赛事前三名或全国性职业 电竞赛事冠军。

(2)申报单位于政策有效期内在成都高新区首次落户。

B.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电竞俱乐部,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电子竞技杂志》关于电子竞技俱乐部排名。

(2)申报单位近三年获得国际性电竞赛事前三名或全国性职业 电竞赛事冠军的获奖证明(如冠军奖杯、奖牌等实物照片,官方公 布赛事结果等)。

(3)申报单位通过地址迁移新落户成都高新区的,还需提供工 商注册地址变更证明。

(4)申报单位与电竞俱乐部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27:鼓励电竞俱乐部入驻产业园区。

对新入驻瞪羚谷的电竞俱乐部,第1—3年按照实际缴纳房租的 80% ,第4—5年按照实际缴纳房租的50% ,给予每家企业累计最高 500万元的补助,补助期间不得转租。

A.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政策有效期内新入驻瞪羚谷1的电竞俱乐部,签订租 赁协议并按约缴纳房租。

B.支持标准

第1—3年按照实际缴纳房租的80%,第4—5年按照实际缴纳 房租的50%。

C. 申报材料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D.采信网站/文件

瞪羚谷园区运营管理单位关于园区入驻电竞俱乐部相关情况 (含实际缴纳房租情况)的函件。

申报事项28:支持电竞俱乐部参赛获奖。

对参加顶尖国际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200万美元及以上)并 荣获冠、亚、季军的电竞俱乐部,分别给予100万元、70万元、4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参加顶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500万  元及以上)并荣获冠、亚、季军的电竞俱乐部,分别给予80万元、 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参加次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 奖金200万元及以上)并荣获冠、亚、季军的电竞俱乐部,分别给  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A.申报条件

1地址:成都市盛通街16号天府长岛。如遇专业园区更名,以更名后的专业园区名称执行。

(1)申报单位上年度参加了顶尖国际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200 万美元及以上)、顶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500万元及以上) 或次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200万元及以上),并在比赛中获 得冠、亚、季军名次。参赛主体/战队应在成都高新区。(赛事解释详 见第(十五)支持举办顶尖电竞赛事中申报事项25:支持举办顶尖 电竞赛事)

(2)申报单位在参加所申报获奖电竞赛事前,工商、税收关系 已在成都高新区。

B.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对参加顶尖国际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 200万美元及以上)并荣获冠、亚、季军的电竞俱乐部,分别给予 100万元、7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参加顶级全国电竞职 业赛事(总奖金500万元及以上)并荣获冠、亚、季军的电竞俱乐 部,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参加次 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200万元及以上)并荣获冠、亚、季 军的电竞俱乐部,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 励。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申报单位上年度所参加的顶尖国际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 200万美元及以上)、顶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500万元及以

上)或次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200万元及以上)相关赛事 说明(包括不限于赛事赛制章程、奖金设置、官方宣传等)。

(2)相关获奖证明(如奖杯、奖牌等实物照片,官方公布赛事 结果等)。

(3)申报单位与电竞俱乐部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4)获奖战队50% (含)以上成员在成都高新区缴纳社保证明 (当年申报通知发布日最近6个月)。若成员因未转会、年龄等原因 导致缴纳社保不足6个月,则提交成员劳动合同及在成都高新区全 部月份的缴纳社保证明)。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七)支持电竞场馆建设运营。 申报事项29:支持电竞场馆建设。

对总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  资额的30% ,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对总投资5000万元(含) —1亿元(不含)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 ,

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补助;对总投资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 目,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 ,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 助。

A.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成都高新区范围内建设的电竞场馆完成公众聚 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并取得许可2年以内。

(2)申报单位建设场馆最低应满足《电子竞技场馆建设标准》 (T/CSVA0101—2017) 中第4项、第6.1项中D 类场馆有关标准。

(3)申报通知发布日上一年度,上述场馆举办电竞赛事不低于 30个(含)比赛日。

B. 支持标准

对总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  资额的30% ,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对总投资5000万元(含) —1亿元(不含)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 ,

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补助;对总投资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 目,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 ,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 助。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报规审核通过的场馆规划建设方 案、场馆竣工证明材料(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等)、公众 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证明材料(如合格证 或意见书等)。

(2)场馆符合《电子竞技场馆建设标准》XT/CSVA0101—2017)

中第4项、第6.1项有关规定的证明材料。

(3)当年申报通知发布日上一年度,该场馆举办电竞赛事不 低于30个比赛日(含)的证明材料。

(4)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 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 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其中需包含对项目总投资金额、 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专项核算。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30:支持电竞场馆运营。

对每年举办电竞赛事20场次(含)以上且50%(含)以上场次 规模超500人的综合性场馆,按照场馆场地租赁费的30%,给予场 馆运营方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A.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运营的综合性场馆位于成都高新区,该场馆内上一年 度举办电竞赛事20场次(含)以上,且50%(含)以上场次线下观 赛规模超500人。

B. 支持标准

按照上一年度举办电竞赛事使用场馆场地租赁费的30%,给予

场馆运营方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场馆运营证明(场馆运营合同或场馆自有证明等)。

(2)上一年度场馆内举办电竞赛事汇总表及举办证明材料,其 中500人以上规模还需有相应证明材料。

(3)电竞赛事场地租赁合同、租赁费凭证(如银行流水回单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31:支持电竞场馆开展赛事直播。

对每年举办电竞赛事100场次(含)以上且50% (含)以上场 次开展直播的专业性场馆,给予场馆运营方每年50万元的补助。

A.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所运营专业电竞场馆位于成都高新区,该场馆内上年 度举办电竞赛事100场次(含)以上,且其中50% (含)以上场次 开展直播。

B.支持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给予场馆运营方每年50万元的补助。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专业场馆运营证明(场馆运营合同或场馆自有证明等)。

(2)电竞赛事举办情况证明(赛事执行合同或自有赛事说明, 赛事举办日程、相关报道、直播平台记录、年度投入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八)鼓励影视动漫作品创作。

申报事项32:支持影视动漫作品上映。

对上年度上线首映且备案地在四川省的影视动漫作品,给予第  一出品方每部50万元立项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A.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的影视动漫作品(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 重点网络影视剧片)已在国家电影局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国家部  门备案,且备案地为四川省。

(2)申报单位的影视动漫作品上一年度在影视院线、电视台或 主流网络视听平台(腾讯、爱奇艺、优酷、哔哩哔哩、抖音、快手) 首次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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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申报影视动漫作品上线首映之日前,申报单位工商、税 收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 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按每部作品50万元给予立项补助,每家企业 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作品在四川省备案的证明材料(备案回执单、国家电影局 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国家部门官网备案截图等)。

(2)作品的上映许可证。如电影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 证、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

(3)作品上一年度首次正式上映的证明材料(如在影视院线、 电视台、主流网络视听平台正式上线公告页面截图、新闻报道截图、 票务网站截图等)。

(4)作品仅在主流网络平台(腾讯、爱奇艺、优酷、哔哩哔哩、 抖音、快手)上映的,需提供与平台签订的商业合作协议。

(5)第一出品方相关佐证材料。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33:支持区内企业参加影视动漫作品后期制作。

对上年度上线首映且成都高新区企业参与后期制作的影视动漫 作品,按照后期制作服务实际收入每超过200万元给予20万元的补 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A.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成都高新区企业,参与制作的影视动漫作品于 上一年度上线首映。

(2)申报单位为上述作品提供了建模、渲染、特效制作等数字 制作服务。

B.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后期制作服务实际收入每超过 200万元给予20万元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作品上一年度首次正式上映的证明材料(如正式上线公告 页面截图、票务网站或上线平台网站截图等)。

(2)参与制作单位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作品上映字幕截图、 与出品单位的承制合同等)。

(3)该作品后期制作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 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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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九)支持专业录音棚建设。

申报事项34:支持企业建设专业录音棚并开放共享。

对企业建设专业录音棚并对外开放共享,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 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A.申报条件

政策有效期内,申报单位在成都高新区新建成投运专业录音棚, 并对外开放共享。

B. 支持标准

按照建设专业录音棚项目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 建设单位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录音棚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 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 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2)建成后至申报日,录音棚对外服务情况清单,以及服务合 同或服务款交易银行回单等。

(3)录音棚地址在成都高新区的证明材料、实景照片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35:鼓励区内企业使用专业录音棚共享资源。

鼓励区内企业使用专业录音棚共享资源,降低企业研发成本, 对使用经认定的专业录音棚的企业,按照使用费用的20% ,给予每 家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的使用补贴。

A.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所使用服务的专业录音棚,为已在成都高新区数字经 济局备案相关信息、对外开放共享的专业录音棚。

B.支持标准

按照上年度使用上述专业录音棚服务费用的20% ,给予每家企 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的使用补贴。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专业录音棚服务合同。

(2)专业录音棚服务付费凭证(服务费发票、银行回单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二十)支持扩展现实、元宇宙和超高清视频新产品研制。

申报事项36:支持扩展现实、元宇宙和超高清视频新产品研制。

鼓励区内企业研制VR 或AR 终端产品及核心零部件产品、超  高清视频采集设备和终端呈现产品等,对上年度销售金额达500万 元的新产品,按照实际销售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每 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A.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上一年度新销售的VR 或 AR 终端产品及核心零部 件产品、超高清视频采集设备和终端呈现产品等,其实际销售金额 达500万元及以上。

B. 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产品,按照实际销售金额的5% 给予研制企业 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新产品的研发、制造、生产以及上一年度新销售证明等相 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权威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生产合同、产 品应用于VR 或 AR 或超高清领域的证明材料等)。

(2)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报告应含关 于新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

(3)新产品上一年度实际销售金额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 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 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D.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二十一)支持数字经济示范场景打造。

申报事项37:支持丰富车载智能系统示范应用场景。

丰富车载智能系统示范应用场景。有序开放区内道路、街区、 园区等作为自动驾驶车辆示范应用场景,开展智慧公交、智能驾驶 出租车、智慧环卫、智慧物流、短途接驳等示范应用。对在成都高 新区自主投资建设车载智能系统示范应用场景的牵头投资建设企

业,根据示范应用场景建成后实际评估效果,经认定,按照示范应 用场景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牵头投资建设企业最 高1亿元的补助。

A. 申报条件

(1)申报时已完成建设、验收,已投入运营且落地在成 都高新区自动驾驶应用场景。

(2)2023年以来获评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  场景(自动驾驶方向)、国家自动驾驶试点项目、国家智能交 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方向)、四川省数字经济典型 应用场景、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成都市或成都高新区智慧 蓉城应用场景十佳案例。

(3)每年支持示范应用场景项目至多3个(原则上根据得分排 序择优支持),同一家企业每年申请项目至多1项。

(4)示范场景项目由牵头建设单位申报;如牵头建设单位为多 个的,需各方盖章一致同意,明确一个申报主体。

评审标准见下表:

指标指标说明得分

     场景示范性(30分)获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自动驾 驶方向)、国家自动驾驶试点项目、国家智能交 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方向)之一。 30分

 获评四川省数字经济典型应用场景、成都市标杆 场景项目、成都市智慧蓉城应用场景十佳案例, 成都高新区智慧蓉城应用场景十佳案例之一。  20分

场景开创性(10分) (以国家部委、四川省、 成都市、成都高新区人民 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报道口 径为准)全国首例。10分

 全省首例。 7分

全市首例。5分

成都高新区首例。3分

   示范性宣传(10分)获国家部委官方网站发文报道。10分

获四川省人民政府、省级部门官方网站发文报 道7分

获成都市人民政府、市级部门、成都高新区管委 会官方网站发文报道。5分

     场景科研成果(10分)申报单位拥有的申报应用场景的技术或关键工 艺知识产权情况: 每获得1项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得5分,每获得1  项有效实用新型专利得2分,每获得1项软件著 作权得1分,加总分数不超过10分。 以授权为准,申请或实质审查阶段皆不计入,存 在任何权益不明晰或知识产权纠纷的该项得分  为0。     10分

    场景建设规模(20分)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20分

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含)到1 亿元。15分

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含)到5000 万元。10分

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5分

   场景运营规模(10分)场景投入运营自动驾驶车辆10辆及以上。10分

场景投入运营自动驾驶车辆5(含)到10辆。5分

场景投入运营自动驾驶车辆5辆以下。3分

  场景经济效益(10分)申报上一年度场景项目营收≥1000万元。10分

申报上一年度场景项目营收500万(含)到1000 万元。5分

申报上一年度项目场景营收500万元以下。3分

申报项目综合评分<60分不予支持。

B. 支持标准

获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或国家自动驾驶试点项 目的车载智能系统示范应用场景。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30%,给予投资建设主体最高1亿元支持。

获评四川省数字经济典型应用场景、成都市标杆场景项  目、成都市或成都高新区智慧蓉城应用场景十佳案例的车载智 能系统示范应用场景。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投 资建设主体最高3000万元支持。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应用场景项目的建设完成情况证明,包括不限于项目建设  方案、验收报告(含建成实物/实景/应用/投放车辆等情况说明)等相 关材料。

(2)应用场景2023年以来获评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示 范应用场景(自动驾驶方向)、国家自动驾驶试点项目、国家 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方向)、四川省数字经 济典型应用场景、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成都市或成都高新 区智慧蓉城应用场景十佳案例的证明材料(如官方文件、公告 信息截图材料等)。

(3)申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 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

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已完成投资、增资 的发票,已完成投资、增资的支出会计处理凭证、银行划款凭证、

明细账页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5)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或者包含本项目资金 使用情况的综合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 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  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6)申报单位拥有的应用场景相关的核心技术有效知识 产权证书或授权证明,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 著作权(支撑评审标准打分,未提供则相关项为0分)。

(7)国家部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及省级部门、成都市人 民政府及市级部门、成都高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报道的网 址、截图(支撑评审标准打分,未提供则相关项为0分)。

(8)应用场景投运车辆的证明材料(验收报告、现场车 辆照片等,支撑评审标准打分,未提供则相关项为0分)。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38:鼓励建设扩展现实、元宇宙和超高清视频示范应

用场景。

鼓励建设扩展现实、元宇宙和超高清视频示范应用场景。支持 企业在文旅、制造、教育、健康、智慧城市、军民融合等领域建设 元宇宙、超高清视频示范应用场景。对成效显著的示范应用场景牵 头建设企业,经认定,按照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 的30% ,给予牵头建设企业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A.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文旅、制造、教育、健康、智慧城市、军民融 合、影视、应急管理等领域,建设的成都高新区元宇宙、超高清视 频示范应用场景项目,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应具备创新性、公共性、

示范性和应用价值,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在申报时已完成建设、验收、 投运且落地在成都高新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①2023年以来纳入国家部委或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 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评选的元宇宙或超高清视频示范应用名单。

②2023年以来在国家部委或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 举办的行业/产业大会中,新公布的元宇宙或超高清视频示范应用相 关奖项。

(2)示范场景项目由牵头建设单位申报;如牵头建设单位为多 个的,需各方盖章一致同意,明确一个申报主体。

B. 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用场景,对牵头建设企业单位按照示范应用 场景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牵头建设企业最高200

万元的补助。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应用场景项目的建设完成情况证明,包括不限于项目建设 方案、验收报告(含建成实物/实景/应用等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

(2)应用场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 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 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3)应用场景符合A 申报条件(1)中①②任一条款的相关证 明材料(如官方文件、公告信息截图材料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39:支持超高清等应用项目入选应用案例名单。

对入选国家部委《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名单》《虚拟现实先 锋应用案例》名单项目,给予每项20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 高100万元。

A.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相关项目,政策有效期内入选国家部委公布的《超高

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名单》《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名单。

B. 支持标准

对入选上述名单的项目,按每项20万元给予项目单位奖励,每 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C. 申报材料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D. 采信网站/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wap.miit.gov.cn/),国家广播 电视总局(www.nrta.gov.cn/)。

(二十二)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做大做强。

申报事项40: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做大做强。

对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赛道企业年度营收首次突破1亿元、 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认定, 按照晋档补差原则,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 5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

A.申报条件

(1)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赛道企业年度营收首次突破11亿 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成都 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赛道企业(同一企业当年按照就高原则执行,

不重复享受)。

1以本政策实施后的上一年度作为判断是否属于“首次突破”的起始年度(本政策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则2023年达 到标准的企业均视为“首次突破”)。

(2)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赛道企业包含人工智能、车载智 能系统、高端软件、产业互联网、数字文创、扩展现实等产业的企 业。

(3)在申报年度当年及上一年度均为成都高新区规模以上服务 业企业,并依法依规履行统计义务。

(4)已签订“一企一策”投资合作协议且协议在有效期内的企 业,不享受本条款。

B.支持标准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晋档补差原则分别一次性给予100 万元、15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1000 万元的奖励。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自本政策正式施行后的上一年度起的历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 号,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 据)。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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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支持网络信息安全、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企业 生态聚集发展。

申报事项41:鼓励网络信息安全、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企 业入驻指定载体。

对新入驻指定载体(四川省密码科创产业园、人工智能专业园 区或特色楼宇、车载智能系统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且整层租用(1 层及以上)的网络信息安全、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企业,经认 定,按照实际租金的50%给予每家企业累计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补助期限3年,补助期间不得转租。

A.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政策有效期内新入驻指定载体(指专业园区或特色  楼宇,含四川省密码科创产业园?、人工智能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2、 车载智能系统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3,下同)且整层租用(1层(含) 及以上)的网络信息安全、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产业的重点引  育企业,签订租赁协议并按约缴纳房租,且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① 成都高新区网络信息安全、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产业的 存量重点企业,且存量重点企业需满足如下标签之一:专精特新企  业(含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地址:四川省密码科创产业园一期位于成都高新区锦和路1699号AI 创新中心二期E 区3号楼;如遇四川省密码科创产业园 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更名或空间拓展,则更名或空间拓展后的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继续执行该政策;网络信息安全产业专业  园区或特色楼宇的更名或空间拓展事宜由数字经济局负责。

?地址:人工智能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一期位于成都高新区新程南一路19号AI 创新中心二期F 区1号楼;如遇人工智能专业 园区或特色楼宇更名或空间拓展,则更名或空间拓展后的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继续执行该政策;人工智能产业专业园区或特  色楼宇的更名或空间拓展事宜由数字经济局负责。

3地址:车载智能系统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一期位于成都高新区新程南一路19号AI 创新中心二期F 区3号楼;如遇专业园区 或特色楼宇更名或空间拓展,则更名或空间拓展后的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继续执行该政策;车载智能系统产业专业园区或特  色楼宇的更名或空间拓展事宜由数字经济局负责。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雏鹰企业(含国家、四川省、成都 市、成都高新区认定的)、瞪羚企业(含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成 都高新区认定的)(潜在)独角兽企业(含国家、四川省、成都市、 成都高新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在有效期 内)、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总部企业、上市企业(新三板除外)   上市后备企业(四川省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上述要求的 存量重点企业,由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或该专业园区(特色楼  宇)运营平台公司负责认定后即可直接签订租赁协议入驻,但不满  足整层租用(1层及以上)的企业不享受租金补助。由成都天府软件 园有限公司或该专业园区(特色楼宇)运营平台公司应制定指定载  体的企业入驻管理服务办法。

② 采取招商引智“一企一策”方式新入驻的指定载体的网络信 息安全、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产业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 有关约定,由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或该专业园区(特色楼宇)  运营平台公司负责执行。

B. 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按实际缴纳租金的50% 给予补助,补 助期限3年,给予每家企业累计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C.申报材料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D. 采信网站/文件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或该专业园区(特色楼宇)运营平台

公司关于园区入驻企业相关情况(含实际租用面积、租期、实际缴 纳房租、是否整层租用(1层及以上)、是否存在转租等情况)的函 件。

(二十四)支持数字经济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申报事项42:支持数字经济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对建设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赛道的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大 科技基础设施等战略科技创新平台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 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给予最高2

亿元的支持,按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   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2〕12号)关于“支持高能   级创新平台建设”条款执行;若遇《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   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2〕12号)  关于“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条款修订则从其新规定执行;若   遇《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   干政策》(成高管发〔2022〕12号)关于“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条款废止则不再执行。

(二十五)加快数字经济产业人才聚集。

申报事项43:支持引育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赛道科技创新 领军人才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支持引育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赛道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产

业创新领军人才,经认定,给予3年、每年最高500万元的人才补 贴,最高500万元的安家补贴或赠予1套专家公寓,按照《成都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成 高管发〔2022〕12号)关于“支持引进高端人才”条款执行;若遇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 政策》(成高管发〔2022〕12号)关于“支持引进高端人才”条款修 订则从其新规定执行;若遇《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 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2〕12号)关于“支 持引进高端人才”条款废止则不再执行。

申报事项44:鼓励电竞企业、行业组织建设电竞行业认证平台。

鼓励电竞企业、行业组织建设电竞行业认证平台,对获得行业 主管部门电竞认证资格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A.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建设及运营的电竞行业认证平台,政策有效期内新获 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授权,可开展电竞选手、电竞裁判员等方面注 册认证。

B. 支持标准

对上述获批平台的实施运营单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电竞认证资格的批复或官网公示文件。

(2)开展电竞选手、电竞裁判员等注册认证的相关材料(如管 理办法、申报流程、平台网站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45:鼓励电竞企业员工考取国家资格认证。

对成都高新区电竞企业员工获得电子竞技运营师、电子竞技员 等国家资格认证的,根据取得证书级别给予每人最高0.5万元的一次 性奖励。

A.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的员工,政策有效期内新获得国家、四川省或成都市 人社主管部门认证的电子竞技运营师、电子竞技员。

B. 支持标准

根据政策有效期内新获得上述认证的员工人数以及所获评等

级,按三级/高级工0.1万元/人、二级/技师0.3万元/人、一级/高级技 师 0.5万元/人,给予所在企业一次性奖励。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国家电子竞技运营师、国家电子竞技员等资格证书。

(2)获得上述资格认证员工在成都高新区内社保缴纳证明(当 年申报通知发布日最近6个月)。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二十六)加大数字经济产业金融支持力度。

申报事项46:加大数字经济产业金融支持力度。

聚焦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高端软件、产业互联网、数字 文创、扩展现实等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产业赛道,设立总规模 200亿元的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围绕成都高新区 数字经济主攻产业赛道上下游产业,积极吸引龙头企业、产业投资 基金和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全链条资本支持体系。

A.支持事项

聚焦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高端软件、产业互联网、数字 文创、扩展现实等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产业赛道,设立总规模 200亿元的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围绕成都高新区 数字经济主攻产业赛道上下游产业,积极吸引龙头企业、产业投资 基金和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全链条资本支持体系。

B.申报流程

按照特殊权益类申报流程。以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数字 经济直投基金等产业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优质企业发

展,挖掘优质企业潜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产业基金按照 市场化方式支持。

C. 咨询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五、监督管理

(一)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政策兑现 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成都高新区审计部门加强审计监督。

(二)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获 得本政策扶持资金的单位应积极配合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接 受专项检查。

(三)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以及不按计划实施、挪 用财政资金的单位,经查实,取消其三年内享受成都高新区财政扶 持资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解释说明

(一)本实施细则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数字经济  产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配套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效期与《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数字经济产业重点领域高  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一致。

(二)本政策与区级其他政策条款相似的,同一企业按就高不 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另有规定的除外。已

享受“一企一策”相关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类似条款。

(三)本实施细则具体条款由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负责解释, 并根据情况适时修改完善,如遇因上级政策调整需对本细则内容进  行调整的,以调整通知为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数字经济产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申报条件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数字经济产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详细内容整理如下,奖励条款申报条件、材料及流程有不明白的可随时咨询小编: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数字经济产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申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一、支持对象

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高端软件、产业互联网、数字文创、 扩展现实等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产业赛道的企业和机构(行业 协会、民非组织),以及符合条件的科研机构及有关人才。本政策适 用的成都高新区企业应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自觉遵守安全 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二、申报时间

每年集中组织申报,2024年8月首次申报,后续申报原则上于

1 即“四上库”或“名录库”其中之一的统计关系在成都高新区。

每年3月组织申报。

三、申报流程及材料

本政策分为审批类、“免申即享”类、一事一议类、特殊权益类 4种申报类型。其中,各申报类型的申报事项为:

审批类:申报事项1、申报事项2、申报事项3、申报事项6、  申报事项7、申报事项9、申报事项11、申报事项13、申报事项14、 申报事项20、申报事项21、申报事项22、申报事项23、申报事项  24、申报事项25、申报事项26、申报事项28、申报事项29、申报  事项30、申报事项31、申报事项32、申报事项33、申报事项34、  申报事项35、申报事项36、申报事项37、申报事项38、申报事项  40、申报事项44、申报事项45。

“免申即享”类:申报事项12、申报事项15、申报事项16、申 报事项18、申报事项19、申报事项27、申报事项39、申报事项41。

一事一议类:申报事项5、申报事项8、申报事项10、申报事项 17。

特殊权益类:申报事项4、申报事项46。

(一)审批类申报流程和材料

A. 申报流程:

1.本政策依托“高新通 · 清亲在线企业服务平台”在线申报。

2.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制定政策申报通知,在成都高新区公 众信息网公告。

3. 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并提交申报材料。

4. 由各条款中审批部门根据产业分工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 料进行评审,必要时组织专家评审答辩或现场考察,并出具评审意 见。拟支持名单在成都高新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后,最终形成经审批 部门党组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补贴推荐名单和金额,报成都高新区数 字经济局汇总。

5.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对各审批部门推荐名单和金额进行汇 总,形成项目支持资金建议方案。

6.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将项目支持资金建议方案提请部门党 组会议审议,通过后上报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审批。

7. 资金到位后,由成都高新区财政部门将资金拨付各审批部门, 各审批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B.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通行材料和附加材料两部分。附加材料按照本实 施细则中对《若干政策》各条款的具体规定执行,通行材料如下(备 注:“免申即享”条款另行规定):

1.政策申报书(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企业无欠税证明(开具时间应在政策申报期,加盖税务部门 鲜章或电子章)。

5.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并加盖

公章)。

6.如申报材料覆盖时期内发生过更名的企业(机构),需提供准 予名称变更的工商(主管部门)底档材料(加盖公章)。

7.如所提供材料文本非中文,需附经专业翻译公司翻译的中文 译本(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二)“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和材料

A.申报流程

1.确定补贴名单。由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根据支持方向涉及 的主办单位发布的文件或采信网站公布的信息,制定企业补贴名单 及金额。

2.征求部门意见。由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就企业补贴名单及 金额征求财政及相关产业部门意见。

3.上报管委会审批。由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形成补贴建议统 一报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审批。

4.企业申领。由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发布工作通知,协助相 关企业通过“高新通 · 清亲在线企业服务平台”完成申领操作。

5.拨付补贴资金。由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根据成都高新区管 委会审批意见拨付至各相关企业。

B.申报材料: 无申报材料。

(三)一事一议类申报流程和材料

按照“一企一策”相关流程磋商执行,不组织集中申报。

(四)特殊权益类申报流程和材料

按照特殊权益类申报流程执行,不组织集中申报。

四、申报规程

(一)支持人工智能领域关键技术攻关。

申报事项1: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鼓励人工智能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重点支持企业攻关自然语言 处理、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知识图谱、决策智能等领域关键技 术,对上年度前述关键技术内部研发投入强度达20% 以上且年度研 发投入1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按照企业年度研发投入的10% , 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000万元的补助。

A.申报条件

(1)关键技术攻关指企业在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语音 识别、知识图谱、决策智能、多模态智能、具身智能领域的关键技  术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 项目、四川省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立项支持或入围工业和信息化  部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人工智能方向)揭榜单位或获国家  科学技术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含最高成就奖、自然科  学奖一二三等奖、技术发明奖一二三等奖、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 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工程项目))、中国电子学会科学技术奖  (技术发明奖一二三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四川省科 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一二三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三等奖)。

(2)企业投入资金开展研发活动,上年度人工智能领域关键技

术内部研发投入强度(上年度人工智能领域关键技术内部研发投入 占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20% 且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实 际投入达到1500万元(含)以上。

B. 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企业年度研发投入的10%,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 1500万元的补助。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 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 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能体现研发费用的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

(2)自然语言处理、计算机视觉、语音识别、知识图谱、决策 智能、多模态智能、具身智能等领域关键算法技术的上一年度研发  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 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 及验证相关数据)。

(3)获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 —重大项目、四川省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立项支持、入围工业和 信息化部未来产业创新任务揭榜挂帅(人工智能方向)揭榜单位或 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中国电子学会科

- 8      

学技术奖、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证明材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 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四川省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立项 文件复印件、与项目主管单位签署的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书复

印件、国家部委或省科技厅官方网站公告信息截图、获奖证书)。 (4)其他佐证材料(如知识产权、企业资质、企业信用证明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二)增强人工智能大模型开放创新。

申报事项2:鼓励企业开展多模态通用大模型研发并向应用。

鼓励企业开展多模态通用大模型研发并向中小企业开放模型应 用,对参数量超过千亿,且性能达到国内领先的通用大模型,按照 模型研发成本的30%,给予牵头研制企业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

A. 申报条件

(1)多模态通用大模型参数量达到1000亿及以上。

(2)多模态通用大模型达到国内领先,通过中国信通院、中国 软件评测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开展的国家级大模型机 构评测,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成果,知识产权清晰明确。

(3)完成科技成果评价,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4)通过中央网信办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或生成式人工智能

服务算法备案。

(5)以该多模态通用大模型为基座,在成都高新区与区内行业 企业开展1个以上行业大模型技术服务合作。

(6)同一企业每年申请多模态通用大模型最多1项。 B. 支持标准

按照模型研发成本的30% ,给予牵头研制企业最高3000万元的 补助。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中国信通院、中国软件评测中心、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 究院开展的国家级大模型机构评测证书及对大模型技术能力、参数 量的证明材料。

(2)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报告应含关于 通用大模型的专家论证意见。

(3)企业通过中央网信办深度合成服务算法备案或生成式人工 智能服务算法备案的证明材料。

(4)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发明专利、 软件著作权等)。

(5)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 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 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能体现研发费用的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

(6)拟申请多模态通用大模型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 (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  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

据)。

(7)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与技术吸纳方签订的技术交易合同、 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收款发票和银行进账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3:支持企业开发人工智能专用模型。

支持企业开发人工智能专用模型,每年评选不超过10个性能先 进并在成都高新区成功落地的优秀专用模型,按照模型研发成本的 30%,给予牵头研制企业最高300万元的补助,每个企业每年不超 过1000万元。

A.申报条件

(1)人工智能专用大模型应在成都高新区内具有应用场景。

(2)每个年度同一企业申报创新型产品数量原则上不超  过3个,同一企业申报的专用大模型在功能和应用场景上应 有显著区别,须提供不同的成都高新区场景应用情况报告。

评审标准见下表:

指标指标说明得分

  研发能力(10分)申报单位拥有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 中心、重点实验室等。10分

申报单位拥有省级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 心、重点实验室等。7分

申报单位拥有市级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 心、重点实验室等。5

   自主知识产权情 况 (10分)申报单位拥有的申报专用大模型的技术或关键工艺知识产权情 况 : 每获得1项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得5分,每获得1项有效实用新 型专利得2分,每获得1项软件著作权得1分,加总分数不超 过10分。 以授权为准,申请或实质审查阶段皆不计入,存在任何权益不 明晰或知识产权纠纷的该项得分为0。    10分

备案情况 (10分)申报专用大模型通过生成式人工智能备案。10分

申报专用大模型通过深度合成算法备案。5分

  内部研发投入 (15分)申报专用模型实际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15分

申报专用模型实际研发投入500万(含)到1000万元10分

申报专用模型实际研发投入100万(含)到500万元5分

申报专用模型实际研发投入100万以下。3分

   销售规模(15分)A.上一年度申报的专用大模型解决方案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 元及以上。15分

B.上一年度申报的专用大模型解决方案实现销售收入500万 (含)到1000万元。10分

C.上一年度申报的专用大模型解决方案实现销售收入100万 (含)到500万元。5分

D.上一年度申报的专用大模型解决方案实现销售收入100万以 下。3分

行业赋能(10分)专业大模型赋能行业企业,签订合同,每家企业算2分,加总 分数不超过10分。10分

 专用大模型示范 性(15分)人工智能专用大模型的应用场景在2023年以来获评国家新一  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国家部委典型应用场景案例,或在 国家部委主办的行业/产业大会中获得新公布的人工智能专用 模型相关奖项。 15分

人工智能专用大模型在成都高新区的应用场景在2023年以来  获评四川省数字经济典型应用场景、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成 都市或成都高新区智慧蓉城应用场景十佳案例,或在四川省人 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主办的行业/产业大会中获得新公布的 人工智能专用模型相关奖项。  10分

使用国产模型基 座 ( 5 分 )申报的专用大模型使用国产通用大模型进行训练。5分

完成国产芯片适 配 (10分)申报的专用大模型适配国产人工智能芯片生态。 10分

申报的专业模型综合评分<60分不予支持。

B. 支持标准

按照模型研发成本的30% ,给予牵头研制企业最高300万元的 补助,每个企业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

C.申报材料

(1)专用大模型在成都高新区场景应用情况报告。主要包括系 统方案提供单位和应用示范单位基本情况,示范项目情况,应用效 果,省内外同类场景应用推广情况,未来推广计划等。

(2)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 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 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能体现研发费用的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

(3)拟申请专用模型上一年度研发投入和销售收入专项审计报 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 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

据)。

(4)申报单位拥有的市级及以上研发机构设立证书或批

准文件。

(5)申报单位拥有的申报专用大模型核心技术有效知识 产权证书或授权证明,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 著作权。

(6)通过中央网信办生成式人工智能备案或深度合成算 法备案的证明材料。

(7)申报当年企业与购买方签订的申报专用大模型销售 合同、发票等销售证明材料,及销售明细表。

(8)人工智能专用大模型的应用场景在2023年以来获 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国家部委典型应用场 景案例,或在国家部委主办的行业/产业大会中获得新公布的 人工智能专用模型相关奖项。人工智能专用大模型在成都高 新区的应用场景在2023 年以来获评四川省数字经济典型应 用场景、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成都市或成都高新区智慧蓉 城应用场景十佳案例,或在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 府主办的行业/产业大会中获得新公布的人工智能专用模型 相关奖项的证明材料。

(9)申报的专用大模型使用国产通用大模型的证明材 料。

(10)申报的专用大模型适配国产人工智能芯片生态的 证明材料(适配证明、适配证书等)。

(11)其他必要证明。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三)支持搭建开源开放平台(社区)。

申报事项4:支持搭建开源开放平台(社区)。

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机构围绕模型开发搭建开源开放  平台(社区),构建基于开源开放技术的软件、硬件、数据、应用协 同的产业生态,择优评选一批开源开放示范平台(社区),优先享受 公共数据集或公共数据产品支持。

A. 支持事项。

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和第三方机构围绕模型开发搭建开源开放 平台(社区),构建基于开源开放技术的软件、硬件、数据、应用协 同的产业生态,择优评选一批开源开放示范平台(社区),优先享受 公共数据集或公共数据产品支持。

B. 申报流程

按照特殊权益类申报流程。申请人可前往成都市公共数据开放 平台(<https://data.chengdu.gov.cn/oportal/index>),查阅、下载、申请 公共数据资源。

C. 咨询部门

成都高新区智慧城市局。

(四)支持引进总部型链主企业。

申报事项5:支持引进车载智能系统总部型链主企业。

支持企业总部或集团年度营业收入(或年产值)30亿元(含)  以上或估值30亿元(含)以上的车载智能系统链主企业在成都高新  区新设立全国性总部,给予新引进企业最高1亿元的落户奖励。支  持企业总部或集团年度营业收入(或年产值)30亿元(含)以上或 估值30亿元(含)以上的车载智能系统链主企业在成都高新区新设 立区域性或功能性总部,给予新引进企业最高1000万元的落户奖励。

A.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的单一股东或绝对控股股东须满足下列条件之

:

①上一年度权威机构公布的世界500强(美国《财富》杂志评 选公布)中国500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公布) 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评选公布)、中国制造 业500强(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评选公布)。

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的企业,且市值不低于30亿元。

③估值超过30亿元的企业。

④所属总部(集团)营收或产值不低于30亿元。

(2)全国性总部是指母公司授权其管理的省内外企业不少于3

家,全面管理国内业务,且自注册成立之日起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 达到1亿元或1000万美元。

(3)区域性或功能性总部是指有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 公司数量不少于1家,全面管理中西部区域或四川省业务,或对外 行使投资控股、运营结算、营销推广、财务管理等职能,且自注册 成立之日起1年内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000万元或500万美元。

(4)公司章程须注明属于全国性总部、区域性总部、功能性总 部其中之一。

(5)本政策实施后企业在成都高新区新设立的总部。 B. 支持标准

(1)新落户全国性总部,最高给予1亿元落户补贴。

(2)新落户区域性或功能性总部,最高给予1000万元落户补 贴。

C.申报流程

按一事一议类申报流程。

D.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五)支持引进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申报事项6:支持引进车载智能系统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

对新引进的车规级芯片、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视觉摄像头、 V2X通信模组等车载智能系统产业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实际固定

资产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 10% ,给予新引进企业最高2亿元的落户奖励。

A.申报条件

(1)关键零部件产业化项目是指车载智能系统领域设备购置类 产业化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为设备购置固定资产投资。

(2)申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在成都高新区 完成项目立项备案登记,且纳入成都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

(3)申报的项目在相关部门的备案时间在本政策有效期内。

(4)申报的项目实际固定资产(仅含设备购置)投资额达到5000 万元以上。

(5)申报项目纳入成都高新区固定资产投资统计金额不得低于 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90%。

B. 支持标准

(1)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仅含设备购置)的10% 给予补 贴,累计不超过2亿元。

(2)同一项目一年内最多申报一次,按照上年度完成的实际固 定资产投资额给予奖励。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项目备案文件(复印件)。

(2)项目投资合作协议。

(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申报表、现场彩色照片5张、设备 购置清单、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设备购置合同及发 票。

(4)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 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册 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六)推动车载智能系统领域关键技术攻关。

申报事项7:推动车载智能系统领域关键技术攻关。

支持基础操作系统、中间件、机器视觉、辅助驾驶等软件领域, 车规级激光雷达、毫米波雷达、MEMS   传感器等硬件领域,座舱域、 自驾域、中央计算平台等系统集成领域,车用无线通信、信息安全、 车路协同、云服务终端等网联领域,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对企  业上年度前述关键技术内部研发投入强度达到10% 且年度研发投入  2000万元(含)以上,且在成都高新区实现成果转化的,按照不超  过企业年度研发投入的30% ,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500万元的补  助。

A.  申报条件

(1)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指企业在以下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项目 纳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四川省经信厅的产业 基础重点攻关项目、四川省科技厅的“聚源兴川”行动计划项目和 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范围,正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并正常实施。

①车载软件领域:基础操作系统、中间件、硬件抽象层等系统  软件,自动驾驶通用框架、AI 和视觉模块、传感器模块等功能软件, 语音交互、数据地图、智能助手、影音娱乐、辅助驾驶等应用软件。

②车载硬件领域:算力芯片、存储和通信芯片、传感器芯片、 功率芯片等车规级芯片,视觉摄像头、毫米波雷达、激光雷达、超 声波雷达、MEMS传感器等。

③车载系统集成领域:底盘域、动力域、车身域、自驾域、座 舱域等域控制器,跨域融合,中央计算平台等。

④车载网联领域:车用无线通信、车联网、信息安全、车路协 同、智能计算平台、云服务终端等。

(2)企业上年度车载智能系统领域关键技术内部研发投入强度 (上年度车载智能系统领域关键技术内部研发投入占企业上年度营 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0% 且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实际投入达到2000 万元(含)以上。

(3)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实现转化,且成果转化(含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单项技术合同成交实际到账额不低于100万元(含),已 在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进行认定登记。

B. 支持标准

企业在车载智能系统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纳入国家科技重 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按照企业年度研发投入的30%,给 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1500万元的补助。

企业在车载智能系统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纳入四川省经信 厅的产业基础重点攻关项目、四川省科技厅的“聚源兴川”行动计 划项目和人工智能重大科技专项的,按照企业年度研发投入的10%, 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00万元的补助。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科技创新成果证明材料(发明专利、 软件著作权等)。

(2)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 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 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3)企业上一年度在申报条件(1)中任一领域关键核心技术 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 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4)企业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 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册 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5)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与技术吸纳方签订的技术交易合同、 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收款发票和银行进账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6)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四川省产业基础 重点攻关项目、四川省“聚源兴川”行动计划项目、四川省人工智 能重大科技专项立项文件复印件、与项目主管单位签署的项目 任务书或合同书复印件),以及项目或计划正常实施的承诺书。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七)支持引进品牌车企研究院。

申报事项8:支持引进品牌车企研究院。

支持品牌车企在成都高新区设立独立法人的车载智能系统(智 能网联汽车)研究院,开展整车层面的架构设计、系统集成以及功 能层面的模块开发、功能集成,根据品牌车企层级(一线、二线) 研究院功能、首年度研发人员数量等综合情况,给予最高2亿元的 一次性落地奖励。

A. 申报条件

(1)品牌车企为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上一年度国内车市乘 用车新车销量前二十名的整车企业和前十五名的新能源整车企业。

(2)申报主体为品牌车企在政策发布后在成都高新区新注册的

车载智能系统(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究院(机 构)。

(3)研究院从事车载智能系统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及其成 果转化、产业化等工作,在全国或西南地区范围内具有较大的创新 策源和辐射带动作用,首年度研发投入不少于1亿元、研发人员数 量不少于200人。

(4)研究院需满足投资合作协议的其他条件。 B.支持标准

(1)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上一年度国内车市乘用车新车销 量前十名的整车企业和前五名的新能源整车企业,新落户全国性研 发总部,最高给予2亿元支持。

(2)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发布的上一年度国内车市乘用车新车销 量前二十名的整车企业和前十五名的新能源整车企业,新落户全国 性研发总部,最高给予5000万元支持。

C.申报流程

按一事一议类申报流程。

D.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八)支持与整车企业合作。

申报事项9:支持与整车企业合作。

对在成都高新区内研发生产的车规级芯片、车规级激光雷达、

毫米波雷达、MEMS 传感器等硬件产品,车载操作系统、ADAS 算  法、自动驾驶算法等车载软件产品,座舱域控制器、自驾域控制器、 中央计算平台等系统集成产品,在本政策有效期内新通过整车厂商 认证、验证、测试等流程,且实现产品销售后,按照实际交易金额 的5%,给予单个市场主体每年最高500万元的奖励。

A.   申报条件

(1)新产品在成都高新区研发生产。

(2)新产品在本政策有效期内新通过整车厂商认证、验证、 测试等流程。

(3)单个市场主体一年只能申报一款新产品。 B. 支持标准

按照上年度产品实际交易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市场主体每 年最高奖励500万元。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申报主体产品销售合同(或委托合同)、清单、发票、申 报主体银行到账凭证、用户使用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及明细表)。

(2)在本政策有效期内新通过整车厂商认证、验证、测试等的 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在成都高新区内研发生产产品的证明文件。

(4)新产品上一年度实际销售金额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 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九)支持核心工业软件优质项目聚集。

申报事项10:支持工业软件业务独立运营。

对成立8年(含)以上,从事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 辅助工程(CAE)  软件自主研发的企业,通过直接投资或剥离业务  方式首次在成都高新区建设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 程(CAE)  研发及运营全国性总部、实缴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含) 以上的,按照在成都高新区新设立企业实缴注册资本额的10%,给  予最高1亿元的奖励。

A.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须由成都市以外投资方直接投资或剥离软件业务  成立(须绝对控股),投资方已成立8年(含)以上(以“一事一议” 协议签订时间为基准)。

(2)申报主体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含)且存续期

—25— 

一年以上,布局的业务属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

(CAE)  领域。

B.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落地核心工业软件研发及运营总部,支持投资方通过 直接投资或剥离业务方式首次在成都高新区建设计算机辅助设计

(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研发及运营全国性总部,实缴注 册资本金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在成都高新区新设立企业实缴 注册资本额的10%,给予最高1亿元的奖励。

C. 申报流程

按一事一议类申报流程。

D.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11:支持工业软件企业并购重组。

对以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软件公 司为标的,通过股权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方式获得被兼并 方实际控制权并完成财务并表的软件企业,按照实际出资额的10% , 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最高1亿元的奖励。

A.申报条件

(1)被并购企业须属于从事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 辅助工程(CAE)   软件研发创新的企业。

(2)实际并购出资额不低于200万且已完成,且上一年度完成

资产交割并获得被并购企业的实际控制权(须提供获得被兼并方实 际控制权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等)。

B. 支持标准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加速计算机辅助设计

(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软件研发创新,对通过对外股权 收购、增资扩股、股权置换等方式获得被兼并方(主要是CAD 、CAE  类型企业)实际控制权的企业,按照其实际并购出资额10% 的比例, 给予单个项目最高200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最高1亿元的奖励。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并购及被并购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 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 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2)并购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并购合同、并购协议、公司 章程等),并购前后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或多证合一证书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并购企业从事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 程 (CAE)   等关键软件研发创新的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专利、 软件著作权、标准制定、科技进步奖、检验检测报告等)。

(4)专业机构出具的出资到位审计(验资)报告。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加强工业软件自主创新。

申报事项12:鼓励国家级“工业软件优秀产品”认定。

对新获评为国家级“工业软件优秀产品”认定的企业,给予10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A.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上一年度上榜“工业软件优秀产品”(指工业和 信息化部官方发布的名录)榜单(如为联合体单位,由牵头单位为 主体进行申报)。

(2)申报主体在发布榜单前,工商、税收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 支持标准

对入围上一年度国家级“工业软件优秀产品”榜单的软件企业, 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C. 申报流程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D. 采信网站/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发布的“工业软件优秀产品”榜单 (<https://wap.miit.gov.cn>)。

申报事项13:支持工业软件关键技术突破。

支持工业软件企业基于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 程(CAE)  核心技术研制自主创新工业软件产品,对上年度前述研 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0% ( 含 ) 以 上的企业,经认定,按照年度实际研发投入的25% ,给予单个企业 每年最高5000万元的补助。

A.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属于从事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 工程(CAE)   软件自主研发的成都高新区软件企业。

(2)拥有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软件著作权。

(3)申报的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软件产品已列入四川省或成都市“首版次”名录或国家国防科工局 有关目录或工信部国家级“工业软件优秀产品”榜单。

(4)申报主体上一年度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 计算机辅助 工程 (CAE)   产品研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且占主营业务收入 比重达10% (含)以上。

B. 支持标准

对入选四川省或成都市“首版次”名录或入选国家国防科工局 有关目录或入选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软件优秀产品”榜单的 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软件产品,其上 一年度研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且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

—29— 

10% (含)以上,按其产品研发投入金额25% 的比例,给予企业每 年最高5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 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 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能体现研发费用的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

(2)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软件 产品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 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等,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 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能体现计算机辅助设计

(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软件产品研发费用的专项审计报 告)。

(3)计算机辅助设计(CAD)、 计算机辅助工程(CAE)   产 品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属于共有,申请单位需为第一权利人,

且需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的证明)。

(4)四川省或成都市“首版次”软件认定公告或国家国防科工 局有关目录或工信部国家级“工业软件优秀产品”认定公告。

(5)其他佐证材料(选择性提供,如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 业资质、企业信用证明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一)支持基础软件创新发展。

申报事项14:支持基础软件关键技术突破。

支持突破操作系统内核、编程语言、数据库内核及工具链关键 技术等源头和底层关键技术,开展自主可控基础软件产品研发,对 上年度前述研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且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 10%(含)以上的企业,经认定,按照年度实际研发投入的20%,  给予单个企业每年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

A.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属于从事操作系统、编程语言、数据库、软件开 发工具等源头和底层关键技术自主研发的成都高新区软件企业。

(2)申报操作系统、编程语言、数据库、软件开发工具软件产 品已列入四川省或成都市“首版次”名录或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 中心、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

(3)申报主体上年度对操作系统、编程语言、数据库、软件开 发工具等基础软件产品研发投入500万元(含)以上且占主营业务 收入比重达10%(含)以上。

B.支持标准

对经四川省、成都市认定的“首版次”或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 评中心、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的操作系统、编程语 言、数据库、软件开发工具软件产品,其上一年度研发投入500万 元(含)以上且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10% (含)以上,按其 产品研发投入金额20% 的比例,给予企业每年最高3000万元的资金 支持。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 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 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能体现研发费用的年度财务审 计报告)。

(2)操作系统、编程语言、数据库及软件开发工具等软件产品 上一年度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 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标识,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 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能体现操作系统、编程语言、数据 库及软件开发工具等软件产品研发费用)。

(3)操作系统、编程语言、数据库及软件开发工具等产品软件 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属于共有,申请单位需为第一权利人,且需 提供共有权利人授权同意申请的证明)。

(4)四川省或成都市“首版次”软件认定公告或中国信息安全

测评中心、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

(5)其他佐证材料(选择性提供,如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 企业资质、企业信用证明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15:支持基础软件产品参加测评。

支持操作系统、数据库信创产品首次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 心或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的安全可靠测评,给予100万元的一次 性奖励。

A.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产品上一年度首次通过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或 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的安全可靠测评。

(2)申报主体在发布公告前,工商、税收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 支持标准

对上一年度操作系统、数据库信创产品首次通过中国信息安全 测评中心或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件企业,给 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

C.申报流程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D.采信网站/文件

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http://www.itsec.gov.cn/>)或国家保密科 技测评中心(<http://www.nsstec.org.cn/>)发布的通过安全可靠测评结果  公告。

(十二)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

申报事项16:支持企业参评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双跨”工业 互联网平台。

对首次获评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 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A.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上一年度上榜“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发布的名录)榜单(如为联合体单位,由  牵头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

(2)申报主体在发布榜单前,工商、税收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 支持标准

对上一年度入围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 的企业,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C.申报流程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D.采信网站/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发布的“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

—34—

名录(<https://wap.miit.gov.cn/>)。

申报事项17:支持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双跨”工业互联网平 台企业落地成都高新区。

对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首次在 成都高新区落地区域性或功能性总部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 励。

A.申报条件

成都市外“双跨”企业新设立区域性或功能性总部,且工商、 税收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B.支持标准

鼓励企业跃升能级、扩大业务布局,对成都市外国家级跨行业 跨领域“双跨”工业互联网平台的企业首次在成都高新区落地区域 性或功能性总部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C.申报流程

按一事一议类申报流程。

D.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18:支持企业参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APP 优秀解 决方案 ”。

对新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的企业,给

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A.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上一年度上榜“工业互联网APP 优秀解决方案” (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发布的名录)榜单(如为联合体单位,由   牵头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

(2)申报主体在发布榜单前,工商、税收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 支持标准

对上一年度入围国家级“工业互联网APP 优秀解决方案”的企 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C. 申报流程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D.采信网站/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发布的“工业互联网APP 优秀解决方案” 名录(<https://wap.miit.gov.cn/>)。

申报事项19:支持企业参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

对新获评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给予最 高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A. 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上一年度上榜“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指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发布的名录)榜单(如为联合体单位,由牵头 单位为主体进行申报)。

—36—

(2)申报主体在发布榜单前,工商、税收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支持标准

对上一年度入围国家级“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的企业, 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C.申报流程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D. 采信网站/文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官方发布的“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名录 (https:/wap.miit.gov.cn/)。

申报事项20: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商为区内企业提供服务。

对年度服务区内企业(股权关联除外)合同金额累计1000万元 (含)以上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商,按照其年度实际服务收入金 额的10% ,给予最高200万元的奖励。

A.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与区内服务企业无直接股权关联。

(2)申报主体上一年度合同金额累计1000万元(含)以上。

(3)申报主体入选“成都市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库入库名 单”或“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

B. 支持标准

对上一年度服务区内企业(直接股权关联除外)新签订合同金 额累计1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提供商,按其上一年

度服务区内企业收入(含软件、硬件)金额的10%,给予最高200 万元的奖励。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申报主体入围“成都市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培育库名单” 或“成都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佐证材料(申报主体需在  离当年政策申报日期最短的一次公布名单内)。

(2)申报主体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简介(平台建设、运营、服务 能力、荣誉等相关情况)。

(3)申报主体股权结构图。

(4)上一年度服务区内企业新签订合同1000万元(含)以上 佐证材料。

(5)上一年度服务区内企业软硬件收入佐证材料(包括发票、 银行付款凭证及对应服务合同等相关材料。服务合同起止日期全部  或部分在申报有效期内,发票、银行付款凭证均在申报有效期内)。

(6)其他佐证材料(选择性提供,如品牌知名度证明文件、企 业资质、企业信用证明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三)支持游戏产品研发上线及赛事转化。 申报事项21:支持游戏产品研发上线。

对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审批通过游戏版号、上年度首次正式上 线运营的游戏产品,每款产品分别给予游戏研发企业、游戏运营企 业各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A.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研发或运营的游戏产品,已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 批准游戏版号,并于上一年度首次正式上线运营。

(2)在所申报游戏产品首次上线日之前,申报单位工商、税收 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 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游戏产品,每款产品分别给予其游戏研发企业、 游戏运营企业各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  500万元。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批准游戏版号截图。

(2)游戏产品正式上线公告页面截图、下载或登录链接等证明 材料。

1若游戏产品研发、运营为同一家企业,则每款产品该企业共获得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9—  

(3)申报单位为游戏研发企业的,需提供游戏产品的《软件著 作权登记证书》。如该游戏产品委托其他主体运营,还需提供代理运 营合同或授权书等相关证明材料。被委托运营主体应与国家新闻出 版署官网公示的游戏版号运营单位一致。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22:支持游戏产品赛事转化。

鼓励游戏企业将游戏产品转化为电竞赛事游戏品类,对游戏企 业将游戏产品纳入电竞比赛的,按照上年度游戏软件研发投入金额 的30%,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助。

A.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研发运营的游戏产品,已获得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游 戏版号,并于上年度首次举办该游戏产品电竞职业赛事,电竞职业 赛事应包含以下要件:

(1)游戏知识产权所属方主办或授权主办。

(2)赛事拥有完整的队伍晋升机制及赛制章程。

(3)参赛队伍为职业电竞俱乐部派出。 B. 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游戏产品,按照上年度游戏软件研发投入金额

的30% ,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国家新闻出版署官网批准游戏版号截图。

(2)游戏产品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若为被授权方,还 需提供授权主办证明材料。

(3)电竞职业比赛赛制章程,活动举办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 宣传报道及活动现场图片等)。

(4)企业上一年度游戏软件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 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四)鼓励游戏企业出海发行。

申报事项23:支持游戏企业进行海外发行测试。

支持游戏企业进行海外发行测试,对游戏企业上年度在苹果商  店、谷歌商城等平台开展公开测试,测试用户数5000人(含)以上 的,给予每款游戏5万元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A.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研发的游戏产品,上一年度在海外苹果、谷歌、 Steam、Epic Games平台开展测试。

(2)所申报游戏产品在开展海外测试之前,申报单位的工商、 税收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 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游戏产品,给予游戏研发企业每款游戏5万元 的支持,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游戏产品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游戏产品在海外苹果、谷歌、Steam、Epic Games平台测 试结果(如测试报告、测试平台/软件相关截图等)。

(3)测试费用支付证明;如为委托第三方测试的,提供委托合 同、银行回单等付费凭证。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24:支持游戏产品出海发行。

支持游戏产品出海发行,对于游戏企业上年度新出海发行上线 游戏产品的,按出海发行结算收入每超过1000万元给予30万元补 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A.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研发或授权代理的游戏产品,上年度在海外首次 上线运营。

(2)在所申报游戏产品首次海外上线日之前,申报单位的工商、 税收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游戏产品,按照上年度该游戏收入结算,每超  过1000万元给予3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游戏产品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为代理发行其他 主体游戏产品,还需提供授权代理证明(如代理委托书、授权发行 合同等)。

(2)游戏产品海外上线主要地区及平台相关证明材料(如游戏 产品海外上线平台的后台截图、包含该游戏的海外应用商店截图等 材料)。

(3)游戏产品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 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

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其中需含上年度新出海发行上线 的游戏产品名称及其上年度出海发行结算收入。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五)支持举办顶尖电竞赛事。

申报事项25:支持举办顶尖电竞赛事。

对承办顶尖国际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200万美元及以上)、顶  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次级全国电竞职  业赛事(总奖金额200万元及以上),按照实际支出(除奖金外)的  30%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分别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00万元、100万元。

A.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上年度在成都高新区范围内,承办了下述电竞赛 事任何一种。

①顶尖国际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200万美元及以上),赛事总 奖金200万美元及以上,正式比赛(不含表演赛)的参赛队伍需包 含海外战队。

②顶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额500万元及以上),赛事总 奖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正式比赛(不含表演赛)的参赛队伍

为国内职业电竞战队。

③次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额200万元及以上),赛事总 奖金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正式比赛(不含表演赛)的参赛队伍 为国内职业电竞战队。

(2)申报单位在举办所申报的电竞赛事前,工商、税收关系已 在成都高新区。

B. 支持标准

(1)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对赛事承办单位按照实际支出(除 奖金外)的30% 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承办顶尖国际 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200万美元及以上)、顶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 (总奖金额500万元及以上)、次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额200 万元及以上)所获补助分别最高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 元。

(2)一个赛事项目只能有一个申报主体,多个单位参与办赛的, 需明确一个申报主体。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活动举办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赛事执行方案、宣 传报道、活动现场图片等。如申报单位为被授权执行方,还需提供 赛事所有方的授权文件。如为多个单位参与办赛的,需提交明确唯 一申报主体的证明材料。

(2)赛事说明材料(包括不限于赛事赛制章程、奖金设置、官 方宣传等)。

(3)赛事总奖金说明材料(可为官方公布的系列赛奖金、利润 分红奖金等证明材料)

(4)赛事举办实际支出(不含奖金)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 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六)支持电竞俱乐部加快发展。

申报事项26:支持头部电竞俱乐部落户。

对新落户行业排名(电子竞技杂志)前20,且近三年获得国际 性电竞赛事前三名或全国性职业电竞赛事冠军的电竞俱乐部,给予 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A.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为上一年度发布的《电子竞技杂志》上排名前20 的电竞俱乐部(若上一年度未发布排名,则以申报日前最近一次年  度排名为准),且近三年获得过国际性电竞赛事前三名或全国性职业 电竞赛事冠军。

(2)申报单位于政策有效期内在成都高新区首次落户。

B.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电竞俱乐部,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电子竞技杂志》关于电子竞技俱乐部排名。

(2)申报单位近三年获得国际性电竞赛事前三名或全国性职业 电竞赛事冠军的获奖证明(如冠军奖杯、奖牌等实物照片,官方公 布赛事结果等)。

(3)申报单位通过地址迁移新落户成都高新区的,还需提供工 商注册地址变更证明。

(4)申报单位与电竞俱乐部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27:鼓励电竞俱乐部入驻产业园区。

对新入驻瞪羚谷的电竞俱乐部,第1—3年按照实际缴纳房租的 80% ,第4—5年按照实际缴纳房租的50% ,给予每家企业累计最高 500万元的补助,补助期间不得转租。

A.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政策有效期内新入驻瞪羚谷1的电竞俱乐部,签订租 赁协议并按约缴纳房租。

B.支持标准

第1—3年按照实际缴纳房租的80%,第4—5年按照实际缴纳 房租的50%。

C. 申报材料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D.采信网站/文件

瞪羚谷园区运营管理单位关于园区入驻电竞俱乐部相关情况 (含实际缴纳房租情况)的函件。

申报事项28:支持电竞俱乐部参赛获奖。

对参加顶尖国际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200万美元及以上)并 荣获冠、亚、季军的电竞俱乐部,分别给予100万元、70万元、4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参加顶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500万  元及以上)并荣获冠、亚、季军的电竞俱乐部,分别给予80万元、 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参加次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 奖金200万元及以上)并荣获冠、亚、季军的电竞俱乐部,分别给  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A.申报条件

1地址:成都市盛通街16号天府长岛。如遇专业园区更名,以更名后的专业园区名称执行。

(1)申报单位上年度参加了顶尖国际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200 万美元及以上)、顶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500万元及以上) 或次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200万元及以上),并在比赛中获 得冠、亚、季军名次。参赛主体/战队应在成都高新区。(赛事解释详 见第(十五)支持举办顶尖电竞赛事中申报事项25:支持举办顶尖 电竞赛事)

(2)申报单位在参加所申报获奖电竞赛事前,工商、税收关系 已在成都高新区。

B.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对参加顶尖国际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 200万美元及以上)并荣获冠、亚、季军的电竞俱乐部,分别给予 100万元、70万元、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参加顶级全国电竞职 业赛事(总奖金500万元及以上)并荣获冠、亚、季军的电竞俱乐 部,分别给予8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参加次 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200万元及以上)并荣获冠、亚、季 军的电竞俱乐部,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 励。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申报单位上年度所参加的顶尖国际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 200万美元及以上)、顶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500万元及以

上)或次级全国电竞职业赛事(总奖金200万元及以上)相关赛事 说明(包括不限于赛事赛制章程、奖金设置、官方宣传等)。

(2)相关获奖证明(如奖杯、奖牌等实物照片,官方公布赛事 结果等)。

(3)申报单位与电竞俱乐部隶属关系证明材料。

(4)获奖战队50% (含)以上成员在成都高新区缴纳社保证明 (当年申报通知发布日最近6个月)。若成员因未转会、年龄等原因 导致缴纳社保不足6个月,则提交成员劳动合同及在成都高新区全 部月份的缴纳社保证明)。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七)支持电竞场馆建设运营。 申报事项29:支持电竞场馆建设。

对总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  资额的30% ,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对总投资5000万元(含) —1亿元(不含)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 ,

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补助;对总投资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 目,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 ,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 助。

A.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成都高新区范围内建设的电竞场馆完成公众聚 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并取得许可2年以内。

(2)申报单位建设场馆最低应满足《电子竞技场馆建设标准》 (T/CSVA0101—2017) 中第4项、第6.1项中D 类场馆有关标准。

(3)申报通知发布日上一年度,上述场馆举办电竞赛事不低于 30个(含)比赛日。

B. 支持标准

对总投资1亿元(含)以上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  资额的30% ,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补助;对总投资5000万元(含) —1亿元(不含)的项目,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20% ,

给予最高1500万元的补助;对总投资500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 目,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 ,给予最高500万元的补 助。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报规审核通过的场馆规划建设方 案、场馆竣工证明材料(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等)、公众 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许可证明材料(如合格证 或意见书等)。

(2)场馆符合《电子竞技场馆建设标准》XT/CSVA0101—2017)

中第4项、第6.1项有关规定的证明材料。

(3)当年申报通知发布日上一年度,该场馆举办电竞赛事不 低于30个比赛日(含)的证明材料。

(4)项目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 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 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其中需包含对项目总投资金额、 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的专项核算。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30:支持电竞场馆运营。

对每年举办电竞赛事20场次(含)以上且50%(含)以上场次 规模超500人的综合性场馆,按照场馆场地租赁费的30%,给予场 馆运营方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A.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运营的综合性场馆位于成都高新区,该场馆内上一年 度举办电竞赛事20场次(含)以上,且50%(含)以上场次线下观 赛规模超500人。

B. 支持标准

按照上一年度举办电竞赛事使用场馆场地租赁费的30%,给予

场馆运营方每年最高100万元的补助。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场馆运营证明(场馆运营合同或场馆自有证明等)。

(2)上一年度场馆内举办电竞赛事汇总表及举办证明材料,其 中500人以上规模还需有相应证明材料。

(3)电竞赛事场地租赁合同、租赁费凭证(如银行流水回单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31:支持电竞场馆开展赛事直播。

对每年举办电竞赛事100场次(含)以上且50% (含)以上场 次开展直播的专业性场馆,给予场馆运营方每年50万元的补助。

A.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所运营专业电竞场馆位于成都高新区,该场馆内上年 度举办电竞赛事100场次(含)以上,且其中50% (含)以上场次 开展直播。

B.支持标准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给予场馆运营方每年50万元的补助。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专业场馆运营证明(场馆运营合同或场馆自有证明等)。

(2)电竞赛事举办情况证明(赛事执行合同或自有赛事说明, 赛事举办日程、相关报道、直播平台记录、年度投入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八)鼓励影视动漫作品创作。

申报事项32:支持影视动漫作品上映。

对上年度上线首映且备案地在四川省的影视动漫作品,给予第  一出品方每部50万元立项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A.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的影视动漫作品(电影、电视剧、电视动画片、 重点网络影视剧片)已在国家电影局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国家部  门备案,且备案地为四川省。

(2)申报单位的影视动漫作品上一年度在影视院线、电视台或 主流网络视听平台(腾讯、爱奇艺、优酷、哔哩哔哩、抖音、快手) 首次上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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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申报影视动漫作品上线首映之日前,申报单位工商、税 收关系已在成都高新区。

B. 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按每部作品50万元给予立项补助,每家企业 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作品在四川省备案的证明材料(备案回执单、国家电影局 或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国家部门官网备案截图等)。

(2)作品的上映许可证。如电影公映许可证、电视剧发行许可 证、电视动画片发行许可证、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

(3)作品上一年度首次正式上映的证明材料(如在影视院线、 电视台、主流网络视听平台正式上线公告页面截图、新闻报道截图、 票务网站截图等)。

(4)作品仅在主流网络平台(腾讯、爱奇艺、优酷、哔哩哔哩、 抖音、快手)上映的,需提供与平台签订的商业合作协议。

(5)第一出品方相关佐证材料。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33:支持区内企业参加影视动漫作品后期制作。

对上年度上线首映且成都高新区企业参与后期制作的影视动漫 作品,按照后期制作服务实际收入每超过200万元给予20万元的补 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A. 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是成都高新区企业,参与制作的影视动漫作品于 上一年度上线首映。

(2)申报单位为上述作品提供了建模、渲染、特效制作等数字 制作服务。

B.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单位,按照后期制作服务实际收入每超过 200万元给予20万元的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作品上一年度首次正式上映的证明材料(如正式上线公告 页面截图、票务网站或上线平台网站截图等)。

(2)参与制作单位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作品上映字幕截图、 与出品单位的承制合同等)。

(3)该作品后期制作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 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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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十九)支持专业录音棚建设。

申报事项34:支持企业建设专业录音棚并开放共享。

对企业建设专业录音棚并对外开放共享,按照项目实际固定资 产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A.申报条件

政策有效期内,申报单位在成都高新区新建成投运专业录音棚, 并对外开放共享。

B. 支持标准

按照建设专业录音棚项目的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 建设单位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录音棚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 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 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2)建成后至申报日,录音棚对外服务情况清单,以及服务合 同或服务款交易银行回单等。

(3)录音棚地址在成都高新区的证明材料、实景照片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35:鼓励区内企业使用专业录音棚共享资源。

鼓励区内企业使用专业录音棚共享资源,降低企业研发成本, 对使用经认定的专业录音棚的企业,按照使用费用的20% ,给予每 家企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的使用补贴。

A.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所使用服务的专业录音棚,为已在成都高新区数字经 济局备案相关信息、对外开放共享的专业录音棚。

B.支持标准

按照上年度使用上述专业录音棚服务费用的20% ,给予每家企 业每年不超过20万元的使用补贴。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专业录音棚服务合同。

(2)专业录音棚服务付费凭证(服务费发票、银行回单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二十)支持扩展现实、元宇宙和超高清视频新产品研制。

申报事项36:支持扩展现实、元宇宙和超高清视频新产品研制。

鼓励区内企业研制VR 或AR 终端产品及核心零部件产品、超  高清视频采集设备和终端呈现产品等,对上年度销售金额达500万 元的新产品,按照实际销售金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每 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A.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在上一年度新销售的VR 或 AR 终端产品及核心零部 件产品、超高清视频采集设备和终端呈现产品等,其实际销售金额 达500万元及以上。

B. 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新产品,按照实际销售金额的5% 给予研制企业 一次性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新产品的研发、制造、生产以及上一年度新销售证明等相 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权威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生产合同、产 品应用于VR 或 AR 或超高清领域的证明材料等)。

(2)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报告应含关 于新产品的专家论证意见。

(3)新产品上一年度实际销售金额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 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 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D.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二十一)支持数字经济示范场景打造。

申报事项37:支持丰富车载智能系统示范应用场景。

丰富车载智能系统示范应用场景。有序开放区内道路、街区、 园区等作为自动驾驶车辆示范应用场景,开展智慧公交、智能驾驶 出租车、智慧环卫、智慧物流、短途接驳等示范应用。对在成都高 新区自主投资建设车载智能系统示范应用场景的牵头投资建设企

业,根据示范应用场景建成后实际评估效果,经认定,按照示范应 用场景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牵头投资建设企业最 高1亿元的补助。

A. 申报条件

(1)申报时已完成建设、验收,已投入运营且落地在成 都高新区自动驾驶应用场景。

(2)2023年以来获评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  场景(自动驾驶方向)、国家自动驾驶试点项目、国家智能交 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方向)、四川省数字经济典型 应用场景、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成都市或成都高新区智慧 蓉城应用场景十佳案例。

(3)每年支持示范应用场景项目至多3个(原则上根据得分排 序择优支持),同一家企业每年申请项目至多1项。

(4)示范场景项目由牵头建设单位申报;如牵头建设单位为多 个的,需各方盖章一致同意,明确一个申报主体。

评审标准见下表:

指标指标说明得分

     场景示范性(30分)获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自动驾 驶方向)、国家自动驾驶试点项目、国家智能交 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方向)之一。 30分

 获评四川省数字经济典型应用场景、成都市标杆 场景项目、成都市智慧蓉城应用场景十佳案例, 成都高新区智慧蓉城应用场景十佳案例之一。  20分

场景开创性(10分) (以国家部委、四川省、 成都市、成都高新区人民 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报道口 径为准)全国首例。10分

 全省首例。 7分

全市首例。5分

成都高新区首例。3分

   示范性宣传(10分)获国家部委官方网站发文报道。10分

获四川省人民政府、省级部门官方网站发文报 道7分

获成都市人民政府、市级部门、成都高新区管委 会官方网站发文报道。5分

     场景科研成果(10分)申报单位拥有的申报应用场景的技术或关键工 艺知识产权情况: 每获得1项国内有效发明专利得5分,每获得1  项有效实用新型专利得2分,每获得1项软件著 作权得1分,加总分数不超过10分。 以授权为准,申请或实质审查阶段皆不计入,存 在任何权益不明晰或知识产权纠纷的该项得分  为0。     10分

    场景建设规模(20分)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20分

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5000万元(含)到1 亿元。15分

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含)到5000 万元。10分

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5分

   场景运营规模(10分)场景投入运营自动驾驶车辆10辆及以上。10分

场景投入运营自动驾驶车辆5(含)到10辆。5分

场景投入运营自动驾驶车辆5辆以下。3分

  场景经济效益(10分)申报上一年度场景项目营收≥1000万元。10分

申报上一年度场景项目营收500万(含)到1000 万元。5分

申报上一年度项目场景营收500万元以下。3分

申报项目综合评分<60分不予支持。

B. 支持标准

获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示范应用场景或国家自动驾驶试点项 目的车载智能系统示范应用场景。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  30%,给予投资建设主体最高1亿元支持。

获评四川省数字经济典型应用场景、成都市标杆场景项  目、成都市或成都高新区智慧蓉城应用场景十佳案例的车载智 能系统示范应用场景。按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投 资建设主体最高3000万元支持。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应用场景项目的建设完成情况证明,包括不限于项目建设  方案、验收报告(含建成实物/实景/应用/投放车辆等情况说明)等相 关材料。

(2)应用场景2023年以来获评的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示 范应用场景(自动驾驶方向)、国家自动驾驶试点项目、国家 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方向)、四川省数字经 济典型应用场景、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成都市或成都高新 区智慧蓉城应用场景十佳案例的证明材料(如官方文件、公告 信息截图材料等)。

(3)申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 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

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已完成投资、增资 的发票,已完成投资、增资的支出会计处理凭证、银行划款凭证、

明细账页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5)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或者包含本项目资金 使用情况的综合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 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  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6)申报单位拥有的应用场景相关的核心技术有效知识 产权证书或授权证明,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 著作权(支撑评审标准打分,未提供则相关项为0分)。

(7)国家部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及省级部门、成都市人 民政府及市级部门、成都高新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报道的网 址、截图(支撑评审标准打分,未提供则相关项为0分)。

(8)应用场景投运车辆的证明材料(验收报告、现场车 辆照片等,支撑评审标准打分,未提供则相关项为0分)。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38:鼓励建设扩展现实、元宇宙和超高清视频示范应

用场景。

鼓励建设扩展现实、元宇宙和超高清视频示范应用场景。支持 企业在文旅、制造、教育、健康、智慧城市、军民融合等领域建设 元宇宙、超高清视频示范应用场景。对成效显著的示范应用场景牵 头建设企业,经认定,按照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 的30% ,给予牵头建设企业最高200万元的补助。

A.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在文旅、制造、教育、健康、智慧城市、军民融 合、影视、应急管理等领域,建设的成都高新区元宇宙、超高清视 频示范应用场景项目,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应具备创新性、公共性、

示范性和应用价值,示范应用场景项目在申报时已完成建设、验收、 投运且落地在成都高新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①2023年以来纳入国家部委或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 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评选的元宇宙或超高清视频示范应用名单。

②2023年以来在国家部委或四川省人民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 举办的行业/产业大会中,新公布的元宇宙或超高清视频示范应用相 关奖项。

(2)示范场景项目由牵头建设单位申报;如牵头建设单位为多 个的,需各方盖章一致同意,明确一个申报主体。

B. 支持标准

符合上述条件的应用场景,对牵头建设企业单位按照示范应用 场景项目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的30%,给予牵头建设企业最高200

万元的补助。

C. 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应用场景项目的建设完成情况证明,包括不限于项目建设 方案、验收报告(含建成实物/实景/应用等情况说明)等相关材料。

(2)应用场景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专项审计报告(报告需带有注 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号,能在相应省级 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据)。

(3)应用场景符合A 申报条件(1)中①②任一条款的相关证 明材料(如官方文件、公告信息截图材料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39:支持超高清等应用项目入选应用案例名单。

对入选国家部委《超高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名单》《虚拟现实先 锋应用案例》名单项目,给予每项20万元的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 高100万元。

A.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相关项目,政策有效期内入选国家部委公布的《超高

清视频典型应用案例名单》《虚拟现实先锋应用案例》名单。

B. 支持标准

对入选上述名单的项目,按每项20万元给予项目单位奖励,每 家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C. 申报材料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D. 采信网站/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wap.miit.gov.cn/),国家广播 电视总局(www.nrta.gov.cn/)。

(二十二)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做大做强。

申报事项40:支持数字经济企业做大做强。

对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赛道企业年度营收首次突破1亿元、 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经认定, 按照晋档补差原则,分别一次性给予100万元、150万元、200万元、 5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的奖励。

A.申报条件

(1)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赛道企业年度营收首次突破11亿 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成都 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赛道企业(同一企业当年按照就高原则执行,

不重复享受)。

1以本政策实施后的上一年度作为判断是否属于“首次突破”的起始年度(本政策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则2023年达 到标准的企业均视为“首次突破”)。

(2)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赛道企业包含人工智能、车载智 能系统、高端软件、产业互联网、数字文创、扩展现实等产业的企 业。

(3)在申报年度当年及上一年度均为成都高新区规模以上服务 业企业,并依法依规履行统计义务。

(4)已签订“一企一策”投资合作协议且协议在有效期内的企 业,不享受本条款。

B.支持标准

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晋档补差原则分别一次性给予100 万元、15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600万元、800万元、1000 万元的奖励。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自本政策正式施行后的上一年度起的历年企业财务审计报告 (报告需带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防伪二维码和防伪编 号,能在相应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上查询报告及验证相关数 据)。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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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支持网络信息安全、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企业 生态聚集发展。

申报事项41:鼓励网络信息安全、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企 业入驻指定载体。

对新入驻指定载体(四川省密码科创产业园、人工智能专业园 区或特色楼宇、车载智能系统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且整层租用(1 层及以上)的网络信息安全、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企业,经认 定,按照实际租金的50%给予每家企业累计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补助期限3年,补助期间不得转租。

A. 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为政策有效期内新入驻指定载体(指专业园区或特色  楼宇,含四川省密码科创产业园?、人工智能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2、 车载智能系统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3,下同)且整层租用(1层(含) 及以上)的网络信息安全、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产业的重点引  育企业,签订租赁协议并按约缴纳房租,且需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① 成都高新区网络信息安全、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产业的 存量重点企业,且存量重点企业需满足如下标签之一:专精特新企  业(含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地址:四川省密码科创产业园一期位于成都高新区锦和路1699号AI 创新中心二期E 区3号楼;如遇四川省密码科创产业园 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更名或空间拓展,则更名或空间拓展后的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继续执行该政策;网络信息安全产业专业  园区或特色楼宇的更名或空间拓展事宜由数字经济局负责。

?地址:人工智能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一期位于成都高新区新程南一路19号AI 创新中心二期F 区1号楼;如遇人工智能专业 园区或特色楼宇更名或空间拓展,则更名或空间拓展后的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继续执行该政策;人工智能产业专业园区或特  色楼宇的更名或空间拓展事宜由数字经济局负责。

3地址:车载智能系统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一期位于成都高新区新程南一路19号AI 创新中心二期F 区3号楼;如遇专业园区 或特色楼宇更名或空间拓展,则更名或空间拓展后的专业园区或特色楼宇继续执行该政策;车载智能系统产业专业园区或特  色楼宇的更名或空间拓展事宜由数字经济局负责。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级)、雏鹰企业(含国家、四川省、成都 市、成都高新区认定的)、瞪羚企业(含国家、四川省、成都市、成 都高新区认定的)(潜在)独角兽企业(含国家、四川省、成都市、 成都高新区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须在有效期 内)、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总部企业、上市企业(新三板除外)   上市后备企业(四川省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上述要求的 存量重点企业,由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或该专业园区(特色楼  宇)运营平台公司负责认定后即可直接签订租赁协议入驻,但不满  足整层租用(1层及以上)的企业不享受租金补助。由成都天府软件 园有限公司或该专业园区(特色楼宇)运营平台公司应制定指定载  体的企业入驻管理服务办法。

② 采取招商引智“一企一策”方式新入驻的指定载体的网络信 息安全、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产业的企业,按照“一企一策” 有关约定,由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或该专业园区(特色楼宇)  运营平台公司负责执行。

B. 支持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按实际缴纳租金的50% 给予补助,补 助期限3年,给予每家企业累计最高300万元的补助。

C.申报材料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D. 采信网站/文件

成都天府软件园有限公司或该专业园区(特色楼宇)运营平台

公司关于园区入驻企业相关情况(含实际租用面积、租期、实际缴 纳房租、是否整层租用(1层及以上)、是否存在转租等情况)的函 件。

(二十四)支持数字经济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申报事项42:支持数字经济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对建设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赛道的全国重点实验室、重大 科技基础设施等战略科技创新平台和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产业 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等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给予最高2

亿元的支持,按照《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   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2〕12号)关于“支持高能   级创新平台建设”条款执行;若遇《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   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2〕12号)  关于“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条款修订则从其新规定执行;若   遇《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   干政策》(成高管发〔2022〕12号)关于“支持高能级创新平台建设” 条款废止则不再执行。

(二十五)加快数字经济产业人才聚集。

申报事项43:支持引育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赛道科技创新 领军人才和产业创新领军人才。

支持引育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赛道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产

业创新领军人才,经认定,给予3年、每年最高500万元的人才补 贴,最高500万元的安家补贴或赠予1套专家公寓,按照《成都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成 高管发〔2022〕12号)关于“支持引进高端人才”条款执行;若遇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 政策》(成高管发〔2022〕12号)关于“支持引进高端人才”条款修 订则从其新规定执行;若遇《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加快创 建世界领先科技园区的若干政策》(成高管发〔2022〕12号)关于“支 持引进高端人才”条款废止则不再执行。

申报事项44:鼓励电竞企业、行业组织建设电竞行业认证平台。

鼓励电竞企业、行业组织建设电竞行业认证平台,对获得行业 主管部门电竞认证资格的,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A.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建设及运营的电竞行业认证平台,政策有效期内新获 得行业主管部门批准授权,可开展电竞选手、电竞裁判员等方面注 册认证。

B. 支持标准

对上述获批平台的实施运营单位,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电竞认证资格的批复或官网公示文件。

(2)开展电竞选手、电竞裁判员等注册认证的相关材料(如管 理办法、申报流程、平台网站等)。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申报事项45:鼓励电竞企业员工考取国家资格认证。

对成都高新区电竞企业员工获得电子竞技运营师、电子竞技员 等国家资格认证的,根据取得证书级别给予每人最高0.5万元的一次 性奖励。

A.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的员工,政策有效期内新获得国家、四川省或成都市 人社主管部门认证的电子竞技运营师、电子竞技员。

B. 支持标准

根据政策有效期内新获得上述认证的员工人数以及所获评等

级,按三级/高级工0.1万元/人、二级/技师0.3万元/人、一级/高级技 师 0.5万元/人,给予所在企业一次性奖励。

C.申报材料

在通行申报材料基础上按顺序增加以下材料(均需在首页加盖 企业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1)国家电子竞技运营师、国家电子竞技员等资格证书。

(2)获得上述资格认证员工在成都高新区内社保缴纳证明(当 年申报通知发布日最近6个月)。

D. 申报流程

按照审批类申报流程。 E. 审批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二十六)加大数字经济产业金融支持力度。

申报事项46:加大数字经济产业金融支持力度。

聚焦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高端软件、产业互联网、数字 文创、扩展现实等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产业赛道,设立总规模 200亿元的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围绕成都高新区 数字经济主攻产业赛道上下游产业,积极吸引龙头企业、产业投资 基金和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全链条资本支持体系。

A.支持事项

聚焦人工智能、车载智能系统、高端软件、产业互联网、数字 文创、扩展现实等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主攻产业赛道,设立总规模 200亿元的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围绕成都高新区 数字经济主攻产业赛道上下游产业,积极吸引龙头企业、产业投资 基金和其他金融机构,建立全链条资本支持体系。

B.申报流程

按照特殊权益类申报流程。以智能网联汽车、人工智能、数字 经济直投基金等产业基金撬动社会资本支持相关产业优质企业发

展,挖掘优质企业潜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产业基金按照 市场化方式支持。

C. 咨询部门

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

五、监督管理

(一)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实施政策兑现 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成都高新区审计部门加强审计监督。

(二)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负责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获 得本政策扶持资金的单位应积极配合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接 受专项检查。

(三)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财政资金以及不按计划实施、挪 用财政资金的单位,经查实,取消其三年内享受成都高新区财政扶 持资金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解释说明

(一)本实施细则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数字经济  产业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配套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有效期与《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加快数字经济产业重点领域高  质量发展若干政策》一致。

(二)本政策与区级其他政策条款相似的,同一企业按就高不 就低原则不重复享受,国家、四川省、成都市另有规定的除外。已

享受“一企一策”相关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类似条款。

(三)本实施细则具体条款由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负责解释, 并根据情况适时修改完善,如遇因上级政策调整需对本细则内容进  行调整的,以调整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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