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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各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申请补贴奖励标准及认定清算程序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4/9/4     浏览次数:    
盘点武汉市各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申请补贴奖励标准及认定清算程序等内容,详情如下,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青山区、洪山区、东西湖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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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市各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申请补贴奖励标准

  专项资金统筹使用,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主要用于备案行业的试点企业诊断咨询、数字化改造等相关补助;开展宣传推广、人才培训等相关活动,遴选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国家试点工作提供“智库”支撑服务。地方财政预算安排资金主要用于推广行业的试点企业诊断咨询、数字化改造等相关补助;开展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验收,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中心,对中央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的不足部分予以补充。

  支持试点企业开展诊断咨询。遴选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诊断咨询服务商(简称“诊断咨询服务商”),对试点企业提供诊断咨询服务,每完成一家试点企业诊断咨询服务,按照3万元标准分阶段给予补助,其中出具试点企业认可的诊断咨询报告,支付补助金额的30%,试点企业改造完成后数字化水平达到工信部《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评测的二级及以上等级,支付补助金额的70%。

  支持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相关软件、云服务支出,网关、路由等数据采集传输设备支出给予补助。试点企业改造完成后数字化水平评测等级达到二级水平的,按照其数字化改造支出金额30%给予补助,每家补助不高于30万元;达到三级及以上水平的,按照其数字化改造支出金额40%给予补助,每家补助不高于40万元。备案行业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由专项资金承担;推广行业试点企业数字化改造补助由专项资金承担50%,区级财政承担50%。

  支持开展数字化改造验收。遴选第三方机构对试点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验收,每完成一家试点企业验收,按照不高于1万元标准给予第三方机构补助。

  支持打造典型、形成示范。遴选数字化转型典型示范试点企业,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遴选数字化转型示范服务商,给予每家30万元奖励;遴选“链式”转型典型场景或案例,给予每家“链主”企业60万元奖励。

  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水平。支持打造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中心,给予运营补助不高于1000万元;支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宣传推广、人才培训等活动;支持第三方专业智库对国家试点工作提供标准制定等支撑服务。

  对已获得中央财政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再重复支持,已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财政支持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22〕22号)中改造试点的中小企业不再重复支持。

  武汉市各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专项资金申请清算程序

  专项资金实行“预下达、后清算”的方式。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制定专项资金预下达方案,按程序报经市人民政府审定后,由市财政局预下达至相关区和相关部门。市经信局制定专项资金结算方案,市财政局根据结算方案开展资金清算工作。

  诊断咨询服务补助、数字化改造验收补助、典型示范试点企业、示范服务商、“链主”企业、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创新中心、开展宣传推广、人才培训、智库支撑服务等项目资金清算程序,由市经信局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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