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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2024-2024年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及申报奖励补贴指南,那么宣城市企业,如果大家想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贴资金的话,不妨联系小编这边咨询一下, 卧涛科技,专注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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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
(一)企业自我评价
企业应对照《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符合条件的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
(二)网上注册申报
1.“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未注册的企业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申报。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注册用户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申报。
2.“国网”提交材料。申报企业通过“国网”填报资料,生成导出带水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PDF格式文件,并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包括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知识产权相关材料,人员情况说明,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其相关附表),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格式见附件2),其他附件材料。
3.“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阅确认。申报企业须于申报截止时间10日后,登录安徽省高新技术产业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查阅确认上传的申报材料情况。未注册企业注册时,选择宣城市科技局作为注册审核机构,并提交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登录;已注册企业无需重新注册,可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4.中介机构注册登记及提交备案材料。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在“省网”注册,注册流程和申报企业相同。在“省网”登录后上传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附件3)和符合《认定指引》中相关规定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营业执照、在岗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年职工社保名单并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者职工工资发放清单(如通过金融机构的工资发放资料等)。已注册中介机构无需重新注册,若需更新证明材料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再重新上传提交即可。
(三)地方审核推荐
各县市区、市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局、税务局等建立联合工作机制,为辖区内企业申报做好服务,认真审核企业申报材料。申报企业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有条件的县市区(市开发区)可组织相关业务专家对企业进行辅导,帮助企业实现申报材料的真实、完整。
二、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指南
宣城市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
加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对于首次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奖励20万元。。
(一)泾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重新认定为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于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
(二)宣州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非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认定为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三)广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
对于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弈规模以下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奖励10万元
(四)宁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
1、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通过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通过省高新技术培育企业认定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2、对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3、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开展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专利保险等科技保险的,按投保企业实际支出保费的30%给予补助。
(五)郎溪县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补助
1、推进高企申报。对新认定的国家huoju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于当年通过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2、推进产学研合作。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合作关系并共同开展项目开发且当年实际支付技术开发经费超过10万元的,给予20%的补助,高新技术企业不超过2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万元。
(六)旌德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
对新认定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试点期满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的再奖励20万元;对新认定的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试点期满认定为省级创新型企业的再奖励10万元。
对新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补助5万元,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5万元;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七)绩溪县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补助
1、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再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培育企业一次性奖励2万元,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奖励1万元。
2、设立“绩溪县工业综合实力‘五强’企业和发展速度‘五快’企业”奖。各评选五名。综合实力“五强”企业:从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年度实缴税金在5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10万元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中,以实缴税金权数占60%,销售收入权数占40%的比例,采取功效系数法测算,按测算得分主导产业加3%,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新兴企业各加1%计入总分,评选前五名,各奖励10万元。发展速度“五快”企业:从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年度实缴税金200万元以上,亩均税收在7万元以上的规模工业企业中,以前三年实缴税金年均增幅占60%、销售收入年均增幅占40%,采取功效系数法测算,按测算得分主导产业加3%,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高新技术企业、战略新兴企业各加1%计入总分,评选前五名,各奖励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