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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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根据市人社局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安徽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安徽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项目代理免费咨询热线:198 5510 8672
一、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留创园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在市、县(市、区)政府重视支持留创园建设,对留学人员及其企业有优惠政策和措施。
(二)申报园区应当为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且合法运营园区1年以上。
(三)申报园区运营状况良好,拥有一定规模的孵化场地,配套交通、通讯、办公、商务和生活一体化的服务设施,能满足服务对象生产经营需要,对服务对象实行场租减免等优惠。
园区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0平方米,申报在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科创中心等园区中设立的,容纳服务对象不少于30户;租用场地的,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
(四)申报园区要设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制定科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服务功能较完善,能为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培训、融资、研发、市场营销、国际合作等服务。
(五)申报园区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数量一般不少于10家,且企业法定代表人由留学人员担任,或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或总注册资本的25%以上。
(六)申报的园区应具备五项基本功能:
1.场地保障功能。为服务对象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公共会议场所、商务洽谈场所和后勤保障服务。
2.创业指导功能。组建创业导师队伍,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咨询、项目评估、项目推介、开业指导、企业管理、企业诊断、市场营销、品牌策划、产业链对接、上市辅导等创业培训、实训、孵化及指导服务。
3.事务代理功能。为服务对象提供财务代账、融资担保、专利申请、法律维权等商业性事务和工商、税务、社保等行政性事务代理服务。
4.融资对接功能。引入创业投资基金,定期开展项目路演、成果展示等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融资对接服务。
5.政策落实功能。为服务对象提供较全面的创业政策咨询,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二、申报材料
申报省级留创园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安徽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申请表(附件1);
(二)申报单位(园区)服务情况统计表(附件2);
(三)运营单位资质复印件,可支配场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园区内留学人员企业名单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其他平台实力、管理能力和带动大学生就业的证明材料。
三、有关事项
申报单位对照条件标准,按要求填报《安徽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申请表》(附件1)、《申报单位(园区)服务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2022年6月28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Word版和PDF版报送至区人事劳动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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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申报省级留创园的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所在市、县(市、区)政府重视支持留创园建设,对留学人员及其企业有优惠政策和措施。
(二)申报园区应当为依法登记注册、合法经营1年以上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且合法运营园区1年以上。
(三)申报园区运营状况良好,拥有一定规模的孵化场地,配套交通、通讯、办公、商务和生活一体化的服务设施,能满足服务对象生产经营需要,对服务对象实行场租减免等优惠。
园区场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5000平方米,申报在市级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园、大学生创业园、科创中心等园区中设立的,容纳服务对象不少于30户;租用场地的,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
(四)申报园区要设有专门的服务机构,制定科学管理的规章制度,专职管理服务人员不少于3人;服务功能较完善,能为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培训、融资、研发、市场营销、国际合作等服务。
(五)申报园区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数量一般不少于10家,且企业法定代表人由留学人员担任,或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或总注册资本的25%以上。
(六)申报的园区应具备五项基本功能:
1.场地保障功能。为服务对象提供低成本的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公共会议场所、商务洽谈场所和后勤保障服务。
2.创业指导功能。组建创业导师队伍,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咨询、项目评估、项目推介、开业指导、企业管理、企业诊断、市场营销、品牌策划、产业链对接、上市辅导等创业培训、实训、孵化及指导服务。
3.事务代理功能。为服务对象提供财务代账、融资担保、专利申请、法律维权等商业性事务和工商、税务、社保等行政性事务代理服务。
4.融资对接功能。引入创业投资基金,定期开展项目路演、成果展示等活动,为服务对象提供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等融资对接服务。
5.政策落实功能。为服务对象提供较全面的创业政策咨询,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各项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二、申报材料
申报省级留创园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安徽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申请表(附件1);
(二)申报单位(园区)服务情况统计表(附件2);
(三)运营单位资质复印件,可支配场所证明(包括房屋产权证、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园区内留学人员企业名单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其他平台实力、管理能力和带动大学生就业的证明材料。
三、有关事项
申报单位对照条件标准,按要求填报《安徽省留学人员创业园申请表》(附件1)、《申报单位(园区)服务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2022年6月28日前将申报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Word版和PDF版报送至区人事劳动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