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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芜湖市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材料要求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6/24     浏览次数:    

芜湖2023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申报开始,小编整理了下面内容,包括申报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等等相关内容。需要申报或者有任何相关疑问欢迎随时联系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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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条件

已获得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附件2)所要求的申报条件。2019年认定的国家示范平台将于20231231日到期,原示范平台可自愿申报。

1.示范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两年以上,资产总额不低于3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社会中介机构、技术服务机构、科研院所,以及基于互联网等面向中小企业提供创业创新服务的企业。

(二)服务业绩突出。年服务中小企业150家以上,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步增长,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三)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有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集聚服务机构5家以上。

(四)获得省级示范平台认定或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

(五)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规定,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服务目标。

(六)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要诚信、守法,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占80%以上。

属于享受西部大开发政策区域内的服务平台,上述(一)、(二)、(三)和(六)的条件可适度放宽。

2.示范平台应满足以下至少一项功能要求:

(一)信息服务。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技术手段,形成便于中小企业查询的、开放的信息服务系统;具有在线服务、线上线下联动功能,线下年服务企业数量150家以上;年组织开展的相关服务活动8次以上。

(二)技术服务。具有组织技术服务资源的能力,具有专家库和新产品、新技术项目库等;具备条件的应开放大型、精密仪器设备与中小企业共享;年开展技术洽谈、产品检测与质量品牌诊断、技术推广、项目推介和知识产权等服务活动5次以上。

(三)创业服务。具有较强的创业辅导能力,建有创业项目库、《创业指南》、创业服务热线等;开展相关政务代理服务;年开展创业项目洽谈、推介活动8次以上。

(四)培训服务。具有培训资质或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具有线上和线下培训能力,有完善的培训服务评价机制,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

(五)融资服务。年组织开展投融资对接、企业融资策划、推荐和融资代理等服务活动10次以上,帮助中小企业融资总额8亿元以上的服务机构;或向中小企业提供年新增担保额30亿元以上的融资担保机构。

第十四条  申报示范平台应当在创新服务模式,集聚创新资源,推进线上线下服务结合,促进服务与需求精准对接,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发展潜力和转型动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具有突出的特色优势和示范性。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2.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及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或上一年度包含服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4.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证明复印件(房产证、租赁合同);

5.开展相关服务的证明材料(通知、照片、总结等);

6.省级示范平台认定或国家部委、全国性行业协会的相关认定的文件;

7.国家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网站备案、许可证等证明(复印件);

8.公益性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积极参加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助企纾困、服务有我主题活动等工作成效明显的证明材料;

9.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二)申报材料有关要求说明

为规范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1.集聚创新资源情况,须提供与集聚服务资源签订协议的复印件且协议在有效期内,数量在5家以上。

2.主要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情况,须提供20235月份社保清单(社保局自助打印);大专及以上学历证书、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3.相关服务活动为2021年以来面向芜湖市中小企业开展的服务活动,每一场服务活动的证明材料须完整包括通知、照片、签到表等。如果服务活动是面向芜湖市中小企业的公益服务活动,请在服务活动证明材料中予以说明。

三、申报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624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叁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报送至市经信局,同时将全部材料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指定邮箱。

各县市区经信局于624日前将《推荐2023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附件1)加盖公章报送至市经信局。

四、推荐程序

鉴于省经信厅对推荐申报示范平台有名额要求,我局将对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推荐意见,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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