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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安徽省2022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7/1     浏览次数:    

根据我省制造业发展需求,拟在十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继续布局建设一批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现就开展2022年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创建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创建领域

(一)公共安全智能感知与应急装备;

(二)新能源叉车;

(三)现代农机装备;

(四)航空及先进能源装备基础件;

(五)平板显示器件;

(六)集成电路塑封装备;

(七)功能膜材料。

二、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即创新中心创建的牵头单位),会同创建成员单位,按《安徽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暂行办法》(皖经信科技〔2016〕227号,以下简称《办法》)编制创建方案。

(一)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编制提纲(附件1);

(二)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基本信息表(附件2);

(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其复印件,包括:

1. 创新中心牵头单位有关资质材料;

2. 产业技术联盟组建方案;

3. 中心法人治理结构;

4. 成员单位之间的知识产权协议、方案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有关程序

(一)单位申请。申报单位按照《办法》)编制创建方案,提交所在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推荐申报。由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创建方案进行初步审查、现场核查并推荐申报。

(三)评审确认。按照成熟一个、布局一个,一个领域认定一家的原则,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与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有关流程确定创建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发布。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经信局按照《办法》要求,严格把关,积极落实制造业创新中心相关的配套条件,确保创建方案切实可行,并于7月15日前将创建方案一式一份报我厅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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