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欢迎光临本站 

芜湖市行业资讯

2023年芜湖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补助条件和监测指南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7/6     浏览次数:    

2023年芜湖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补助条件和监测指南发布了,根据芜湖市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转型升级。对达到省休闲旅游示范试点评定标准的,按投资额的10%给予Z高不超高50万元奖补。每年评选 10个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每个示范点补助5万元。那么如果芜湖市的朋友们想要申报该项目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0551-65306190,19855109130(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ISO体系认证等)

一、芜湖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条件、数量、材料、程序

(一)申报条件

1、行政许可。示范点用地手续完备,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齐全。

2、占地规模。示范点规模50亩以上,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生态环境良好,设施完善,整洁美丽。

3、经营范围。餐饮、垂钓、采摘、农耕、游乐、观赏、养生、购物、民宿(应不少于5间客房)等休闲农业项目5个以上。

4、配套设施。餐厅接待能力50位以上,其中包厢2个以上;综合娱乐室(或会议室)面积50平方米以上;有停车场、标准洗手间、指示标牌和安全警示标牌等。

5、从业人员。从业人员10人以上,接待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明,经过培训,服务规范。

6、经营收入。年接待游客1万人次以上,年综合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

7、按照申报条件提供佐证材料。

(二)申报数量

无为市、南陵县、湾沚区、繁昌区可申报不超过5个,其他区可申报不超过3个,需行文上报并明确排序。超过数量或不排序的,不予接受。

(三)申报材料

1、示范点基本情况及经营情况介绍;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等复印件;

3、国土(土地征用或租赁合同)、安全、卫生等证明;

4、2021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示范点提供);

5、表彰通报、新闻报道、荣誉证书及其它;

6、有关设施和基地的图片资料等。

(四)申报程序

1、示范点申报:示范点对照申报条件,自愿向所在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填写《芜湖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表》,提供佐证材料等。

2、申报初审: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地示范点所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行文汇总报市农业农村局。

3、市级认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现场考查、评审,拟认定的示范点报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或办公会审定,并公示、征信后发文公布。

请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扫描件于 7月 31日前报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

二、芜湖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监测

(一)监测标准

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认定资质:

1、不符合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基本标准。

2、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不再从事经营的示范点。

3、经营严重亏损,达不到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标准,已停产或进入破产状况的示范点。

5、不履行社会责任和义务,自身缺乏参加示范点的积极性,自愿放弃认定资质的示范点。

6、不接受监测评定,不执行主管部门工作安排,不按规定提供报表资料,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示范点。

7、不执行党和国家相关政策;近2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影响社会稳定恶性事件的示范点。

8、示范点或示范点法人代表有失信记录的示范点。

(二)监测程序

1、市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向所在地的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材料。

2、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示范点所报监测材料进行审核,向有关部门征询示范点有无违规、违法和不诚信行为,完成对示范点的审查监测,并以正式文件形式将监测结果(附示范点监测材料和淘汰示范点汇总表)报市农业农村局。

3、市农业农村局适时组织有关人员对县区监测结果进行抽查。

上述就是2023年芜湖市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申报补助条件具体细则内容了,有申报需求的芜湖市朋友们,小编期待各位来电咨询合作。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