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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合肥高新区全力抗疫助企纾困若干政策》科技局条款申报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7/12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全力抗疫助企纾困若干政策的通知》(合高管办〔2022〕28号)文件要求,现就科技局相关条款兑现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全力抗疫助企纾困若干政策的通知》(合高管办〔2022〕28号)文件要求,现就科技局相关条款兑现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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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范围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需在合肥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无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事项,且不涉及清理履约、低效用地等处置事项的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单位。
二、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高新区涉企系统。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登录,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科技局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即可(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然后点击下面的“立即申报”,即可申报项目。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在线申报时间截止时间为7月22日,7月22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纸质申报书按照申报材料所列顺序依次排列装订,封面标注企业名称+政策条款名称。纸质材料一式一份,于2022年7月22日前报送至科技局1003办公室。
四、申报条款和具体要求
(一)、政策第3条:鼓励孵化载体减免房租。
鼓励在区科技局备案的社会资本运营孵化载体管理单位参照国有资产类经营性用房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经认定,给予单个载体按实际减免租金的50%最高30万元一次性补贴。(牵头部门:区科学技术局)
1、申报条件:2021年度在区科技局备案的社会资本运营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管理单位,其在孵企业需参照《合肥高新区创新创业载体认定及绩效评价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合高管办[2022]44号)规定的在孵企业的条件;对租住国有办公用房的载体,已享受减免房租政策,不再重复享受减免补贴。
2、申报材料:
1)  孵化载体疫情期间房租减免补贴申请表;
2)  孵化载体营业执照复印件;
3)  在孵企业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4)  孵化载体与在孵企业签订的疫情期间房租减免协议;
5)  房租减免协议中规定的房租减免期间在孵企业房租发票(备注栏机打租赁房间号和租费覆盖日期);
6)  在孵企业房租减免明细表;
7)  企业房租对公转账凭证。
五、注意事项
1.本政策与省、市相关政策及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按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2、申请企业不得是“三无”企业,即无实际经营(无营业收入或研发投入)、无社保人员、无固定场所。
3.本政策执行期为2022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与高新区管委会签订协议的企业,不得重复享受同类政策。
4、本次申报的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骗取的奖补资金,一经发现全部予以收回,并将责任单位纳入高新区黑名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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