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7-1 2023年武汉市非物质文...
- 2022-6-8 科技项目申报
- 2022-6-9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2022-6-9 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2022-6-8 发明专利申请
外省市项目申报
为做好2022年湖北省“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代理免费咨询热线:18855127261(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
武汉分公司地址:东湖新区茅店山西路创星汇科技园A栋468室
一、目标任务
聚焦光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智能网联、芯片、北斗等产业领域和氢能、储能、量子信息、生命科学、前沿新材料、绿色低碳等未来领域,重点从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湖北实验室等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以及科技领军企业中,遴选一批人才结构合理、引领作用突出、有突破“卡脖子”技术意愿和能力、产学研合作成果显著、具备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的科技创新团队项目,集中力量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形成一批全国乃至全球领先的标志性成果,培育一批战略性科技型企业,为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推动“三高地、两基地”“三大都市圈”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二、遴选类别
考虑工作的延续性,2022年省“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分为两类,一类为新遴选的“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另一类为2021年原有的“双创战略团队”升类遴选项目。
1.新遴选项目。新遴选40个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给予培养支持。
2.升类遴选项目。从2021年入选B类的“双创战略团队”项目中遴选5个科技创新战略团队项目、3个自主创业战略团队项目,设为2022年A类“双创战略团队”项目,给予培养支持。从2021年入选C类的“双创战略团队”项目中遴选15个科技创新战略团队项目、10个自主创业战略团队项目,设为2022年B类“双创战略团队”项目,给予培养支持。
三、申报条件
(一)新遴选的省“科技创新团队”项目申报条件
1.创新团队由1名带头人、5名左右核心成员组成,团队成员中近两年内从省内外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须占1/3以上。团队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计划,有合理的专业、年龄结构和长期合作基础,在人才培养、管理、梯队建设等方面有明确的规划、政策、措施和效果。团队负责人学术水平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处于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一般应承担过国家和省重大科研任务,或取得过国家级和省级科学技术奖。外聘团队负责人条件参照上述执行,且具有与团队所在单位研发项目相对应的科研工作经历。
2.创新团队掌握的核心技术应当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或属于填补省内技术空白领域、能较大程度地推动我省有关产业领域的技术创新,一般应拥有省部级科技成果或发明专利。
3.申报的项目处于光电子信息、智能制造、芯片、汽车、新能源与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或行业水平的前沿,应针对关键核心技术“卡脖子”问题开展,研究成果具备产业化和推广应用条件,能有效促进我省产业转型升级,并带来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列入单位发展规划、准备启动实施的项目,已经实施的时间不超过一年(2021年7月1日以后)。
4.创新团队依托的单位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配套支持措施完善,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条件,能为团队提供充足的科研资金、研发设备等工作保障。
5.平台类申报团队,要求一个平台申报一个项目,不得超出范围。
6.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原有的省“双创战略团队”项目申报条件
1.B类项目。2021年入选的30个C类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20个C类自主创业战略团队,自主决定是否继续申报2022年B类“双创战略团队”项目。将科技成果转化效益作为创业团队项目升类遴选的重要条件。
2.A类项目。2021年入选的10个B类科技创新战略团队和5个B类自主创业战略团队,自主决定是否继续申报2022年A类“双创战略团队”项目。将科技成果转化效益作为创业团队项目升类遴选的重要条件。
四、申报流程
2022年新遴选的省“科技创新团队”项目依托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湖北实验室等国家级和省级科技创新平台以及科技领军企业进行申报,升类遴选的省“双创战略团队”依托原有企业进行申报。
2022年省“科技创新团队”申报单位,于2022年8月29日之前在省科技人才工作平台完成网上注册和申报。由申报单位所在市州科技局统一汇总材料交市州党委组织部,市州党委组织部会同科技、发改、教育、人社等部门审核并签署初评综合意见后,由市州科技局根据初评意见进行网上推荐。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省属企业和中央在鄂企业组建的科技创新团队由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网上推荐。
各推荐单位完成网上推荐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省科技厅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专家评审、实地考察等形式,确定推荐名单,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后,明确最终入选对象。
五、支持措施
(一)加强资金支持。按照《湖北省“双创战略团队”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给予A类“双创战略团队”中的每个科技创新战略团队50万元、每个自主创业战略团队100万元经费支持;给予B类“双创战略团队”中的每个科技创新战略团队30万元、每个自主创业战略团队50万元经费支持;给予2022年新遴选的每个科技创新团队30万元经费支持。
(二)加强项目扶持。鼓励团队牵头实施技术创新项目,团队所在企业申报的成果转化产业化项目,符合省重大科技专项要求的,优先给予立项。
(三)加强人才培养。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符合条件的,可优先支持其申报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重点考核其工作业绩及研究成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显著业绩的团队成员,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人才计划。加强对团队成员的政治引领和专业培训,安排团队成员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国情省情研修、湖北发展论坛、科技研讨等活动,适时组织到省内外进行培训,支持赴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参加学习交流。
(四)加强激励保障。团队带头人享受“楚才卡”优质服务。优先为团队从事的产业化项目提供科技担保、专利权质押融资等信贷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团队成员以管理、知识、技术、资本等要素参与企业收益分配,支持团队内部建立灵活的分配机制。鼓励省级I类投资平台对展现出明显行业创新能力、研发优势和发展前景,以及具备未来资本市场培育潜力的团队优先对接创业投资资源。
六、其他事项
(一)各地组织部门和相关责任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
(二)各市州科技局根据初评意见向省科技厅报送申报推荐文件,文件主要对项目申报、审核及推荐情况等进行说明。
(三)2021年入选的B、C类双创战略团队,须填报《湖北省创新创业战略团队年度实施报告》(纸质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并由所在市州科技局汇总后,于2022年8月31日前报送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科学普及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