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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行业资讯
规上企业奖励补贴!合肥市各区县规上企业申报条件满足这5点
合肥市规上企业如何申报?企业申报满足的条件是什么?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滨湖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对规上企业奖励补贴如何呢?关于这些,需要申报规上企业的朋友可咨询小编:
合肥市规上企业如何申报?企业申报满足的条件是什么?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滨湖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对规上企业奖励补贴如何呢?关于这些,需要申报规上企业的朋友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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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规上企业申报条件
1.规模以上工业:截至申报期,当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截至申报期,当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
3.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截至申报期,当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截至申报期,当年营业收入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2)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3)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5.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有建筑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合肥市工业规上企业奖励补贴
鼓励加快升规入统。建立“小升规”企业库。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我市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同比增长达到20%的限上法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建筑业产值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
1、合肥庐江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贴
对当年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包括退规再升规的企业),由企业向市级申报奖补,县级在按规定予以配套的基础上,再给予每户1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及时升规,对月度升规的,按当年升规月数,每月再奖励5000元。该项与市政策叠加享受。
对当年首次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GB/T24001),且前期(合同期)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未能有效运行的,不予奖补。
对评定为市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HACCP认证,且前期(合同期)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不重复奖补,未能有效运行的,不予奖补;对当年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GB/T1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GB/T45001)且前期(合同期)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规模以上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未能有效运行的,不予奖补。
2、巢湖经开区规上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升规入统的工业法人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地方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统的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规上服务业法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统且建筑业产值1000万元以上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新增地方贡献奖励开发区与市按比例分担。
3、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上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地方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同比增长超过20%的限上法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建筑业产值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新增地方贡献奖励开发区与市按比例分担。
4、合肥肥西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
对营业收入连续三年复合增长率达30%、20%、10%以上(含)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7亿元、9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分档给予最高4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对当年产值达上年同期水平100%以上的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按产值总量分别予以奖励,1亿元(含,下同)以上3亿元以下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增幅达25%以上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幅达20%以上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5亿元以上7亿元以下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幅达15%以上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7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幅达10%以上的,再给予30万元奖励。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在合肥市奖励基础上给予50%配套奖励。
5、巢湖市规上企业奖励补贴
建立“小升规”企业库。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我市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对返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支持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同比增长超过20%的限上法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大个体奖励3万元。
6、合肥长丰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
支持企业升规。经培育发展,对首次入规企业,在市级奖补基础上,第1年给予每户10万元“升规”奖励,第2年仍在规上企业库的,再给予每户10万元“稳规”激励;对退规再升规企业,次年仍在规上企业库的,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分2年支付)
7、合肥肥东县规模以上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成功纳入国家统计网报企业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首次成功纳入国家统计网报企业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及其他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对首次成功纳入国家统计网报企业库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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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规上企业申报条件
1.规模以上工业:截至申报期,当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截至申报期,当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
3.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截至申报期,当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
4.规模以上服务业:截至申报期,当年营业收入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1)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2)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3)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
5.建筑业和房地产业:有建筑业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合肥市工业规上企业奖励补贴
鼓励加快升规入统。建立“小升规”企业库。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我市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同比增长达到20%的限上法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建筑业产值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
1、合肥庐江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补贴
对当年新增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不包括退规再升规的企业),由企业向市级申报奖补,县级在按规定予以配套的基础上,再给予每户10万元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及时升规,对月度升规的,按当年升规月数,每月再奖励5000元。该项与市政策叠加享受。
对当年首次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GB/T24001),且前期(合同期)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未能有效运行的,不予奖补。
对评定为市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通过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HACCP认证,且前期(合同期)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规模以上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3万元,不重复奖补,未能有效运行的,不予奖补;对当年首次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GB/T19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GB/T45001)且前期(合同期)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的规模以上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一次性奖励,未能有效运行的,不予奖补。
2、巢湖经开区规上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升规入统的工业法人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地方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统的限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规上服务业法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入统且建筑业产值1000万元以上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新增地方贡献奖励开发区与市按比例分担。
3、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规上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地方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同比增长超过20%的限上法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达到1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且建筑业产值3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10万元、30万元奖励。新增地方贡献奖励开发区与市按比例分担。
4、合肥肥西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
对营业收入连续三年复合增长率达30%、20%、10%以上(含)的规上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产值首次突破1亿元、3亿元、5亿元、7亿元、9亿元的规上工业企业,分档给予最高4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对当年产值达上年同期水平100%以上的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按产值总量分别予以奖励,1亿元(含,下同)以上3亿元以下的,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增幅达25%以上的,再给予5万元奖励;3亿元以上5亿元以下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幅达20%以上的,再给予10万元奖励;5亿元以上7亿元以下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幅达15%以上的,再给予20万元奖励;7亿元以上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幅达10%以上的,再给予30万元奖励。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在合肥市奖励基础上给予50%配套奖励。
5、巢湖市规上企业奖励补贴
建立“小升规”企业库。对首次升规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并连续3年给予稳定在规上的企业当年新增我市贡献50%最高50万元奖励。对返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0万元奖励。支持新增限额以上商贸服务业企业,对当年入统且零售额同比增长超过20%的限上法人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当年入统大个体奖励3万元。
6、合肥长丰县规上企业奖励补贴
支持企业升规。经培育发展,对首次入规企业,在市级奖补基础上,第1年给予每户10万元“升规”奖励,第2年仍在规上企业库的,再给予每户10万元“稳规”激励;对退规再升规企业,次年仍在规上企业库的,给予每户10万元奖励(分2年支付)
7、合肥肥东县规模以上企业奖励补贴
对首次成功纳入国家统计网报企业库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对首次成功纳入国家统计网报企业库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及其他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5万元奖励,对首次成功纳入国家统计网报企业库的资质内建筑业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