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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2022年度合肥市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问题的温馨提示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2/14     浏览次数: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1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76号)文件规定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12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76号)文件规定: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届、2021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的16-24周岁青年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含)以上且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的企业,可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1000元/人。
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19855108672(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着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请符合条件尚未申请的企业通过安徽省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法人办事---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进行自主申报,自主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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