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遴选条件!2023年亳州市中药材产地加工企业申报条件、遴选程序及要求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2/1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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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亳州市中药材产地加工企业遴选条件

(一)在本市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饮片加工企业或基础较好的大型初加工企业;

(二)企业近2年年产值2亿元以上或初加工设施设备投资4000万元以上,产品自主生产,实际生产达到产能的70%以上;

(三)具备全流程智能化质量控制和追溯管理系统;

(四)企业基地建设应达到一定规模,自有基地和合作建设基地单品种面积大品种3000亩以上,其余品种2000亩以上,合作建设基地必须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紧密合作并实现信息化可追溯,签订合作协议和质量协议,产地加工企业对基地药材种植进行管理,对基地种植药材质量负责;

(五)企业可选择3个地产药材品种申报,具体品种从安徽省第一批产地趁鲜切制中药材品种中选择;

(六)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二、亳州市中药材产地加工企业遴选程序及要求

(一)符合条件的加工企业向所辖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提出申请。

企业申报材料包括:

1.亳州市中药材产地加工企业申请表(附件);

2.产地加工项目建设总体情况;

3.产地加工生产线建设进展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

4.种植基地情况简介及证明材料(包括自有基地和合作基地的品种、地点、面积,土地及流转情况,基地合作方合作社、家庭农场简介,合作和质量协议等);

5.企业全流程智能化质量控制和追溯管理系统建设情况及证明材料;

6.申报品种近2年单品种加工销售情况及证明材料;

7.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对申请企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初步遴选和审核,以正式文件报送遴选确定的企业名单,连同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各一式两份报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同时将文件抄送省药监局第二分局,各企业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三)市药业发展促进局和省药监局第二分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局进行复审,报市政府研究,确定第一批中药材产地加工企业名单。

(四)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及各有关组织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并按照上述要求完成申报材料的报送。申报通知及附件请在市药业发展促进局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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