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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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行业资讯
合肥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条件、奖励补贴汇编整理,这里给大家带来了合肥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奖励补贴政策,那么如果合肥市企业想要申报市级、省级、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项目的话,可以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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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合肥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两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等)。
(二)我市重点培育的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的骨干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省内或者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销售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三)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位居国内或者省内前列,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50%以上。
(四)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二、合肥市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
(一)基本特征
“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中小企业。企业须至少符合以下特征之一:
1. 专业化。中小企业专注核心业务,重点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提高专业化生产、服务和协作配套的能力,为大中小企业、大项目和产业链提供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产品和配套服务。
2. 精细化。中小企业推进精益生产、精细管理、精心服务,推行标准引领、品质革命、品牌塑造,以适配的品种、精良的品质、美誉的品牌在细分市场中占据优势,拥有行业标准话语权和品牌影响力。
3. 特色化。中小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研制生产具有地方或中小企业特色的产品,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形成细分领域中的比较优势,占据独特市场地位。
4. 新颖化。中小企业坚持创新驱动,围绕培育壮大战略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激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新动能,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二)专项条件
1. 在马鞍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2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模以上的中小工业企业及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软件信息技术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
2. 企业在技术、市场、质量、效益等方面处于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具备先进性和示范性。农产品初加工、肥料矿业、普通建材等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消费品,原则上不予申报。
3. 企业主业突出,坚持走专业化发展道路,主导产品在细分市场领域内达到全国前十名或安徽前五名,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本企业销售收入的60%以上。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因新冠疫情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作要求。
4. 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拥有专利、软件著作权或专有技术1项以上,并在生产中应用。企业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2%以上。
5. 获得马鞍山市专精特新称号的(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安徽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已获省专精特新称号的;
2. 2019年以来在生产经营中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和存在严重产品质量等问题的;
3. 有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恶意拖欠货款或服务费、恶意欠薪、非法集资、合同欺诈、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等严重失信行为的;
4. 在申请或认定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5. 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合肥市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在安徽省内工商注册登记、经认定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2. 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保持增长,纳税额在100万元以上。
3. 企业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细分市场占有率在全国前5或全省前3。
4. 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平均不低于3%。
5. 企业获得1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技术)相关的发明专利;或5项以上与主导产品(技术)相关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
(二)专项条件(申报企业至少满足以下四个特征之一)
1. 专业化。企业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掌握关键核心技术;或拥有填补国内及省内产业布局空白、突破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产品。
2. 精品化。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拥有自主品牌且具备较强的品牌影响力,主导制订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或国家(行业)标准。
3. 特色化。企业利用特色资源,弘扬传统技艺和地域文化,采用独特工艺、技术、配方或原料,实施差异化竞争策略,研制具有地方或企业特色的产品。
4. 创新化。企业属于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平台经济、共享经济、服务型制造等领域,研发创新能力较强,“上云用数赋智”成效显著,具有鲜明的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特征。
第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一)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二)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申报时未被移除的;
(三)未按要求在省重点工业企业生产经营监测系统上报监测数据的;
四、合肥市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
(一)合肥市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必备条件
1、已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注册登记、连续经营3年以上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
(2)属于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或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3)拥有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产品的中小企业以及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
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
(1)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以及专业生产的成套产品。
(2)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
4、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
(1)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
(2)企业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重视人才队伍建设,核心团队具有较好专业背景和较强生产经营能力,有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领先企业的潜力。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
(1)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
(2)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
(3)有偷漏税和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
(二)合肥市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专项条件
1、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条件,经济效益:
(1)上年度企业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
(2)或净利润的平均增长率达到10%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2、专业化程度:
(1)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享有较高知名度。
(2)且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如有多个主要产品的,产品之间应有直接关联性)。
3、创新能力:
(1)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2)截至申报之年的上一年底(比如申报之年为2021年,那就是2020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
(3)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4)企业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具备完成技术创新任务所必备的技术开发仪器设备条件或环境(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
(5)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4、经营管理:
(1)企业有完整的精细化管理方案,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企业实施系统化品牌培育战略并取得良好绩效,拥有自主品牌(含非物质文化遗产、地理标志商标等)。
(3)企业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
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评审指标
申报企业准备好材料,交由市工信局进行初核,并推荐至工信部参与终审,初核指标类别:
1、必备指标4项,缺一不可:
(1)注册满3年以上,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且上年度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获得当地省、市专精特新称号的企业优先推荐,参评企业需未获得过工信部公布的制造业单项冠军。
(2)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
(3)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企业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3位。
(4)企业三年内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违法记录。
2、可选指标10项,至少6项符合:
(1)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10%以上。
(2)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3)截至2019年底,拥有与主要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2项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5项及以上。
(4)近2年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3%。
(5)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6)企业获得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特色称号(称号名称参照附件2:申报书第五部分第三条内容)。
(7)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8)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等,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认证。
(9)拥有自主品牌。
(10)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
五、合肥市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奖励补贴政策
(一)引导专精特新发展
对新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和省专精特新冠军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新增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外省迁入我市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享受同等政策。
(二)加速企业上市培育
建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上市后备企业库,量身定制上市辅导服务,支持企业在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尤其是北交所上市融资,对上市申请获北交所受理的最高给予300万元奖励,当年成功上市的再奖励100万元。
(三)推进“工赋”创新应用
建设“工赋合肥”综合赋能中心,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上云培训和供需对接,支持企业进行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改造升级,并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补贴。
1、合肥庐江县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2、合肥蜀山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补贴
对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经济贡献超过地方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
3、合肥经开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补贴
对新增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其当年新增地方贡献超过地方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补贴资金开发区与市按比例分担。
4、合肥长丰县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补贴
出台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引进办法,对新认定国家、省、市级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于5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
5、合肥包河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补贴
对新认定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冠军企业,连续3年按照其当年新增我市贡献超过全市平均增幅部分的50%给予最高100万元奖补(根据《合肥市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合办〔2021〕8号) ,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按1:1承担)。
6、合肥高新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励补贴
对于国家认定的单项冠军、重点“小巨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