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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行业资讯
重点!关于2023年安徽省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条件、材料、流程
关于2023年安徽省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报条件、材料、流程等内容已整理如下,请各企业单位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申报,相关咨询了解请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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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固定资产投资奖补
(一)鼓励新引进工业项目
政策内容:支持聚焦主导产业加大项目引进力度,对新设立的独立法人企业首次投资建设总投资在5000万元及以上且已入固定资产统计库的工业项目,县区政府根据项目对区域的带动作用、技术先进性、管理水平、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可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额的10%-15%给予最高3000万元补助。
具体方案由各县区自行制定
(二)鼓励外商直接投资
政策内容:经省商务厅认定,当年实际到资1000万美元及以上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房地产、金融业及类金融业企业除外,下同),或当年新设(含增资)合同外资500万美元及以上且一年内实际到资达到30%以上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按实际到资额给予每美元0.01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对新引进境外世界500强,且当年实际到资达到30%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在以上奖励基础上再给予30万元人民币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
(1)依法在有关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外商投资项目是指经工商主管部门备案登记,并推送至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管理的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不包含投资性公司再投资企业;
(3)上述所指期限为上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其中新设外商直接投资企业或外商投资企业增资的,自登记之日起1年内。
申报材料:
(1)蚌埠市产业政策资金申请表;
(2)外商投资企业项目申报明细表;
(3)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回执(扫描件)、企业到资证明(企业签发的出资证明书、银行进账单);
(4)申请世界500强一次性奖励的外资项目,需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5)产业政策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6)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
(三)贴息和担保费补助。
政策内容:对于2023年1月1日以后新入固定资产统计库、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制造业企业贷款、债券融资给予贴息支持,补贴比例为利息支出(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的40%。同步给予一次性担保费用补助,补助比例为担保费用的50%。单个项目贴息年限不超过3年。同一项目与其他贴息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报条件:2023年1月1日以后在固定资产项目统计库、总投资3000万元以上项目的制造业企业贷款、债券融资。
申报资料:(1)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资金兑付汇总表;
(2)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银行确认表;
(3)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专项项目申请报告(延续申报项目无需提供);
(4)佐证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银行借款合同、银行放款回单、支付利息凭据、还款凭据、项目核准(备案)、开工证明(土建施工现场照片或设备采购佐证材料)、承诺函等。
(四)运营成本补贴。
政策内容:对新引进落户蚌埠的招商引资项目,物流费用明显高于项目输出地的,可根据差额给予适当补贴;对接电成本大的项目可给予一定的接电补贴;对厂房装修可给予一定的装修补贴;对从外地整体搬迁到蚌埠落户的项目,搬迁成本较大的,可给予一次性搬迁补贴。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和需求可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研发补贴。
具体标准、额度和约束条件由各县区自行制定。
二、基金招商
(一)债券融资投资奖励。
政策内容:对成功发行债券融资,募集资金用于制造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领域,推荐申请省级政策并给予地方配套支持,按其发债金额给予分段贴息:5亿元及以下的,按实际利率(按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基准)的10%贴息;5亿元至10亿元的,按实际利率的5%贴息;10亿元以上的,按实际利率的3%贴息。单户企业每年贴息最高300万元,贴息期限不超过3年。
申报材料:奖励资金书面申请报告和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企业经相关部门批准发债的有关文件、主承销商提供的发行结果公告(加盖主承销商及企业印章)、发债投资方向证明材料(募集资金用途说明)等。
(二)市级产业引导基金支持。
政策内容:设立市产业引导基金,包括产业投资和创业创新类子基金。由蚌投集团管理,市县两级出资比例最高可达到子基金规模的60%,主要支持我市产业发展和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种子期及初创期的科技创新企业、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蚌创办企业、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创办的科技型企业。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市级政府性投资基金“1+3”基金体系管理办法的通知》(蚌政办秘〔2021〕67号),产业引导基金及产业投资和创业创新类子基金由蚌投集团管理,具体合作事项,请咨询蚌投集团。
(三)私募基金招商。
政策内容1:支持主导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招商引进的企业,经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认定属于我市六大主导产业的,当年到位投资金额超过1亿元的,按其引进当年实际到位投资额的2‰给予基金一次性招商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材料:申请奖励的基金需提供申请表、承诺书、中基协登记备案材料、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股权投资协议、被投资企业投资款到账证明等材料。
政策内容2:鼓励私募基金投资实体经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我市民营非金融企业的,按其实际投资金额的2‰给予该基金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材料:申请奖励的基金需提供申请表、承诺书、中基协登记备案材料、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股权投资协议、被投资企业投资款到账证明。
政策内容3:加强基金投资企业上市培育。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加强对投资企业的上市培育,投资企业成功上市的,对股权占比最高的投资基金给予100万元投资奖励,投资金额少于5000万元的,不予奖励。
申报材料:申请奖励的基金需提供申请表、承诺书、中基协登记备案材料、基金章程或合伙协议、股权投资协议、被投资企业投资款到账证明、被投资企业股权结构及占比情况材料、被投资企业上市发行批文及发行结果公告等材料。
三、产业链招商
(一)中介人奖励。
政策内容:聚焦我市六大新兴主导产业,鼓励我市龙头企业围绕强链建群引进新项目落户,培育形成优势产业链和产业集群。按照市双招双引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结果,每引进一个项目,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并纳入固定资产统计库的,项目落户县区可给予项目引进团队(含个人,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奖励。
具体方案由各县区自行制定。
(二)支持产业集群发展。
政策内容1:支持产业集群发展,推荐申请省级政策并给予地方配套支持。支持相关企业围绕产业链招引上下游企业,对引入上下游企业实施总投资1亿元及以上新建项目按“三重一创”政策给予补助。
申报条件:支持新建项目。
申报材料:(1)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文件。文件中应附项目曾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明细;
(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包括以下内容: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地点、建设内容、技术工艺、总投资及资金来源,以及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技术工艺情况,包括技术工艺创新点、主要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比较、知识产权情况等;产品市场调查和需求测算,新增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经济社会效益分析;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和政策依据。
(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
(4)环保、规划、土地、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
(5)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6)项目开工建设的证明材料;
(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提交的文件;
(8)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按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分类明细);
(9)上一年度1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购置关键设备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
(10)产业政策项目申报诚实信用承诺书;
(11)申报“一事一议”方式支持的项目,须同时报送省市“一事一议”支持建议方案。
政策内容2:支持相关企业围绕生物基新材料产业链招引上下游企业,推荐申请省级政策并给予地方配套支持。每成功招引1个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下同)1—10亿元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生物基新材料企业,给予招引企业一次性100万元奖励;每成功招引1个注册资本金10亿元及以上且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给予招引企业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单个招引企业最高奖励1000万元。
申报条件:注册在安徽境内的生物基材料相关企业或基金管理机构,引入生物基新材料上下游企业落户安徽。以基金管理机构名义申报的,要求已对引入企业实施股权投资。单个引入企业只允许一个申报单位申请奖励。
申报材料:(1)申报企业或基金管理机构基本情况,涉及基金管理机构须提供资金交割单;
(2)引入企业情况,包括注册时间、实际到位资本金、主营业务、生物基材料产品生产销售情况、上年度审计报告等;
(3)市级对招引情况的确认函。
(三)战略性新兴产业。
政策内容:对实际总投资20亿元及以上、引领发展方向、具有先发优势、填补省内空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以及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和产业公共服务项目,各地可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支持,鼓励省级相关新兴产业基金依规优先进行股权投资。
申报条件:对实际总投资20亿元及以上、引领发展方向、具有先发优势、填补省内空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项目,以及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和产业公共服务项目。
申报材料:依据省级有关申报通知实施。
四、总部经济
政策内容1:支持电商企业在我市新建其网销产品加工基地(工厂),或吸引其配套或上下游关联生产型企业迁入我市,对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关联限上电商企业网上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且年地方贡献1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主体电商企业当年快递包裹费用10%、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补助。
申报条件:对年产值5000万元以上、关联限上电商企业网上零售额5000万元以上,年地方贡献(是指以税务局信息为准,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财政贡献。下同)150万元以上的给予主体电商企业当年快递包裹费用10%、不超过50万元一次性补助。
申报材料:(1)《蚌埠市产业扶持政策资金申请表》;
(2)年度平台销售额截图;
(3)加工基地(工厂)项目投资协议或立项文件,与电商企业关联性、年产值及纳税佐证材料,关联电商企业年度快递包裹费用明细及发票复印件;
(4)产业政策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5)《财政涉企项目基础信息录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