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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项目申报

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贵池区质量提升奖励资金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2/10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质量提升奖励政策的通知》(贵政办〔2022〕14号,以下简称《奖励政策》)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贵池区质量提升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贯彻落实《池州市贵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池区质量提升奖励政策的通知》(贵政办〔2022〕14号,以下简称《奖励政策》)文件精神,现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度贵池区质量提升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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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时间
受理时间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二、奖励范围
《奖励政策》规定的“推进质量品牌升级”“支持标准化建设”两大类12个奖励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对象原则上必须是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统计关系均在贵池区,具有法人资格并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符合各单项政策奖补条件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二)申报项目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组织实施。
(三)2022年发生较大质量、安全、卫生健康等责任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和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并负主要责任的,存在重大偷税漏税、骗取扶持资金行为的,存在失信行为信息(有效期内)以及不履行消费品召回义务的,取消政策享受资格。
四、申报方式
按申报项目,将申报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并经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园区管委会签署意见后,报送至区市场监管局。其中“一、推进质量品牌升级”1至5类奖励项目的申报材料报至质量发展科,“二、支持标准化建设”6至12类奖励项目的申报材料报至标准计量科。
五、申报材料
每项申报独立成册,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纸质版1份;电子版1份,为纸质版扫描件。
(一)《2022年度贵池区质量提升奖励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三)法定代表人或申报个人身份证明;
(四)申请奖励项目证明材料清单:
推进质量品牌升级
1.各级政府质量奖(或提名奖)获奖证书、通报文件。
2.①统计部门出具的“四上企业”证明。②首次通过认证的:管理体系或三体系认证证书、认证审核报告。通过管理体系年度审核的:管理体系或三体系认证证书、年度审核报告。
3.“皖美品牌示范企业”认定文件。
4.“食安安徽”品牌认证评价结果通报文件。
5.省级以上召回网站发布的召回公告;召回产品货值金额相关证明材料。
支持标准化建设
6.国际标准化专业机构、国标委或专标委、省市场监管局或省专标委批复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其中工作组(WG)项目应为负责某一领域标准制定的常设工作组。
7.主持制修订标准:标准立项文件、批准发布实施文件或公告、标准文本原件、主持起草过程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标准发布文件或公告、标准文本原件、参与起草过程证明材料……
8.标准创新贡献项目奖获奖证书或文件。
9.企业标准“领跑者”证书或文件。
10.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立项文件和评估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11.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或认定文件。
12.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评估验收文件。
六、有关要求
各镇街园区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对照《奖励政策》通知,指导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并在《申报表》上签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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