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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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行业资讯
文学艺术精品奖励补贴!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申报条件、范围
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扶持分为申报、受理、初审、复核、评审、审定、公示、批准等八个步骤。关于 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奖励补贴、申报条件及范围的详细内容,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滨湖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企业朋友想申报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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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0551-65310892,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科技成果评价、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奖励补贴:
(一)根据我市首次或再次获得全国性文艺奖项情况,区分奖励标准,最低给予3万元,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扶持,具体细则见附件1。
(二)获得安徽省有关文艺奖项的,有奖励资金的按1:1的标准予以配套奖励扶持,没有奖励资金的最低给予5000元,最高给予3万元奖励扶持。具体细则见附件2。
(三)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按照获得实际资助资金的50%予以配套奖励扶持。
(四)在国际A类电影节中入围竞赛单元或主要展映单元、获得奖项的电影,择优采取“一事一议”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扶持;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的电影,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扶持。
(五)在一类文艺奖项评选中入围决赛或获得提名奖且有相关文件、证书支撑的文艺作品和个人,按照该奖项最低等级扶持金额的20%予以奖励扶持。
(六)对宣传推广合肥城市品牌文化、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网络文艺作品或新媒体账号奖励扶持标准见附件3。
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扶持资金申报范围:
(一)一类文艺奖项
综合类: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文学类: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
艺术类: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中国戏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金奖、中国曲艺牡丹奖表演奖、中国书法兰亭奖金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舞蹈荷花奖。
广播影视类: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电视金鹰奖。
(二)二类文艺奖项
文学类:“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冰心散文奖。
艺术类: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动漫奖)、中国美术奖(银奖、铜奖)、中国曲艺牡丹奖(节目奖、文学奖、新人奖)、中国书法兰亭奖(银奖、铜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杂技金菊奖。
广播影视类: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在国际A类电影节中入围竞赛单元或主要展映单元、获得奖项的。
(三)三类文艺奖项
综合类: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文学类:入选国家重大主题文学创作工程。
艺术类: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入选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全国版画作品展、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全国架上连环画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国家重大主题文艺创作工程。
其他:在一类文艺奖项评选中入围决赛或获得提名奖的文艺作品和个人。
(四)四类文艺奖项
文学类:安徽省政府社科奖文学类、安徽文艺评论推优活动。
艺术类:安徽省政府社科奖艺术类、安徽省群星奖、安徽小戏小品展演、安徽省曲艺展演、安徽省书法大展、安徽省美术大展、安徽省摄影艺术展览。
广播影视类:安徽广播电视文艺奖。
(五)其他奖励扶持
广播影视类: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的电影作品。
网络文艺类:宣传推广合肥城市品牌文化、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网络文艺作品或新媒体账号。
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扶持资金申报条件:
(一)以单位组织名义获奖的作品,单位组织必须为合肥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以个人名义获奖的作品,本人工作单位必须为合肥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或者本人为拥有合肥市户籍的自由职业者。
(三)凡参与申报的作品,须由我市单位(个人)独立或作为第一出品方创作生产,并拥有作品版权、评奖申报权和奖项荣誉权。
(四)宣传推广合肥城市品牌文化、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新媒体账号,必须由合肥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注册运营。
(五)集中宣传推广合肥并荣获一类文艺奖项的作品和宣传推广合肥城市品牌文化、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网络文艺作品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均可参加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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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奖励补贴:
(一)根据我市首次或再次获得全国性文艺奖项情况,区分奖励标准,最低给予3万元,最高给予150万元奖励扶持,具体细则见附件1。
(二)获得安徽省有关文艺奖项的,有奖励资金的按1:1的标准予以配套奖励扶持,没有奖励资金的最低给予5000元,最高给予3万元奖励扶持。具体细则见附件2。
(三)获得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的,按照获得实际资助资金的50%予以配套奖励扶持。
(四)在国际A类电影节中入围竞赛单元或主要展映单元、获得奖项的电影,择优采取“一事一议”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扶持;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的电影,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扶持。
(五)在一类文艺奖项评选中入围决赛或获得提名奖且有相关文件、证书支撑的文艺作品和个人,按照该奖项最低等级扶持金额的20%予以奖励扶持。
(六)对宣传推广合肥城市品牌文化、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网络文艺作品或新媒体账号奖励扶持标准见附件3。
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扶持资金申报范围:
(一)一类文艺奖项
综合类: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文学类: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
艺术类: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文华奖、中国戏剧奖、中国音乐金钟奖、中国美术奖金奖、中国曲艺牡丹奖表演奖、中国书法兰亭奖金奖、中国摄影金像奖、中国舞蹈荷花奖。
广播影视类:中国电影华表奖、中国电视剧“飞天奖”、大众电影百花奖、中国电影金鸡奖、中国电视金鹰奖。
(二)二类文艺奖项
文学类:“啄木鸟杯”中国文艺评论年度推优、冰心散文奖。
艺术类:中国文化艺术政府奖(群星奖、动漫奖)、中国美术奖(银奖、铜奖)、中国曲艺牡丹奖(节目奖、文学奖、新人奖)、中国书法兰亭奖(银奖、铜奖)、中国民间文艺山花奖、中国杂技金菊奖。
广播影视类:中国广播电视大奖广播电视节目奖、上海电视节白玉兰奖;在国际A类电影节中入围竞赛单元或主要展映单元、获得奖项的。
(三)三类文艺奖项
综合类: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文学类:入选国家重大主题文学创作工程。
艺术类:上海白玉兰戏剧表演艺术奖,入选全国美术作品展览、全国书法篆刻作品展览、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全国版画作品展、全国青年美术作品展览、全国架上连环画展、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国家重大主题文艺创作工程。
其他:在一类文艺奖项评选中入围决赛或获得提名奖的文艺作品和个人。
(四)四类文艺奖项
文学类:安徽省政府社科奖文学类、安徽文艺评论推优活动。
艺术类:安徽省政府社科奖艺术类、安徽省群星奖、安徽小戏小品展演、安徽省曲艺展演、安徽省书法大展、安徽省美术大展、安徽省摄影艺术展览。
广播影视类:安徽广播电视文艺奖。
(五)其他奖励扶持
广播影视类: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电影频道黄金时段播出的电影作品。
网络文艺类:宣传推广合肥城市品牌文化、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网络文艺作品或新媒体账号。
合肥市文学艺术精品扶持资金申报条件:
(一)以单位组织名义获奖的作品,单位组织必须为合肥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二)以个人名义获奖的作品,本人工作单位必须为合肥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或者本人为拥有合肥市户籍的自由职业者。
(三)凡参与申报的作品,须由我市单位(个人)独立或作为第一出品方创作生产,并拥有作品版权、评奖申报权和奖项荣誉权。
(四)宣传推广合肥城市品牌文化、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新媒体账号,必须由合肥市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注册运营。
(五)集中宣传推广合肥并荣获一类文艺奖项的作品和宣传推广合肥城市品牌文化、取得良好社会效益的网络文艺作品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均可参加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