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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政策项目申报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3/1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印发合肥高新区建设世界领先科技园区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合高管〔2022〕39号),现组织园区企业、单位申报涉及经贸局的2022年度政策,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咨询热线:19855107810(微信同号),0551-65300113

一、申报主体

工商、税务、统计关系均在合肥高新区,财政收入级次在高新区,并在高新区持续经营。所有涉及的项目应符合重点产业发展导向,除另有规定外,均以独立法人计。

二、申报程序

企业登录:(高新区涉企系统)。点击页面中的登录按钮;如企业已在合创汇平台注册过账号,直接输入账号登录即可,未注册请注册账号登录,企业在高新区涉企系统首页的“申报通知”栏目中找到经贸局发布的相应政策申报通知。进行申报即可(如需要下载申报材料模板,直接点击申报通知模板下载即可),然后点击下面的“我要申报”,即可申报项目。

三、申报时间和地点

在线申报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至3月12日,3月12日17:30关闭申报系统。申报单位于3月12日下班前将电子盖章版申报材料上传系统(上传1个pdf文件或压缩文件,注意不可连续上传多个文件,系统会自动覆盖)并且将纸质申报材料(1份)报送合肥高新区经发局办公室对应经办人。

四、扶持政策

(一)鼓励重大项目落地。

(2)支持投资统计建设。

①投资进度奖励。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贡献达到1亿元,且当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超过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

②投资质量奖励。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贡献达到1亿元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2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贡献达到2亿元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贡献达到5亿元的企业,择优给予最高8万元一次性奖励。

③新基建投资奖励。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贡献达到1亿元的新基建项目企业,择优给予最高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贡献达到10亿元的新基建项目企业,择优给予最高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固定资产投资贡献达到30亿元的新基建项目企业,择优给予最高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针对2022年统计在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不含房地产项目),在2022年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分类别择优(按照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排名)给予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1年和2022年1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表(206表)及2022年当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支撑材料;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7办公室

(三)鼓励自主创新。

14.荣誉资质奖励。

(1)支持创新能力建设。

①国家级示范项目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新引进的工业设计中心总部,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文件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②省级示范项目奖励。对首次认定的省级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试点、服务型制造示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信息消费示范项目、服务业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区,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文件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4)支持创建品牌资质。

②设计金奖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工业设计金奖(一等奖)的工业企业,经认定,对已形成销售规模获奖产品,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文件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③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经省级认定的新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对未获得省市政策奖励的研制使用单位,分别按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单价(或货值)的10%给予奖励,单方最高奖励100万元。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安徽省公示名单;4.2022年认定的三首产品首次销售合同、发票及收款回单(研制单位);2022年认定的三首产品首次采购合同及付款凭证(使用单位);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5)支持试点示范。

①数字化改造奖励。对首次获得智能制造灯塔工厂的企业,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服务型制造示范、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项目,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②绿色生产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绿色设计产品的,分别给予企业50万元、3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首次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的,分别给予企业1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文件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15.支持技术和产品推广应用。

(3)参展奖励。

②科技型创新创意活动奖励。对承办省级及以上科技型创新创意(含工业设计)活动的企业,经经贸局认定,按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30万元。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2022年省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的科技型创新创意活动承办文件或承办合同;4.活动方案、参会通知、现场照片;5.展会费用合同、发票、付款凭证;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17.支持企业研发投入。

(4)专精特新企业研发补贴。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的重点研发的单一项目,经认定,当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超过1000万元的,按当年实际发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前)的3%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100万元。

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专精特新认定文件;4.研发费用专项审计;5.研发项目备案表;6.重点项目介绍及相关说明材料;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19.支持各类平台落户发展。

(2)高技术公共服务平台补贴。支持区内外企业、机构在园区新建技术攻关、检验检测、数字出口服务等各类高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并成立独立法人主体运营,平台服务园区企业不少于20家,且两年内实现服务收入不少于2000万并申请升规。升规当年,按实际获得服务收入的10%给予补贴,单个平台最高补贴500万元。(已获得支持人工智能平台建设补贴资金的同企业同项目不重复享受)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2021或2022年新设立的独立法人主体);3.平台符合性情况说明;4.盖章版入规申请表(完成升规);5.平台服务企业名单及证明;6.第三方审计报告;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22.贷款贴息。

(2)转型升级贷贴息。获得经高新担保及经贸局联合审批的转型升级贷支持的企业,单个项目贷款累计不超过3次、累计贷款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按企业当年实际支付贷款利息的5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补贴金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转升贷申请表(经贸局、担保公司联合盖章版);4.企业已发生转型升级贷汇总表(按银行贷款合同编号汇总)(附件3);5.银行贷款利息支出明细表(附件4),附凭证(每一笔贷款分别按贷款合同、借款凭证或贷款进账单、借款利息结算凭证的顺序装订);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六)支持重点产业发展。

33.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2)鼓励专精特新企业发展。

①专精特新企业市场开拓奖励。对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首次排名前三,且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文件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4.市场占有率证明(国家级协会开具);5.第三方审计报告;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②专精特精企业高成长奖励。自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年度次年起,企业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1亿元且同比增长50%及以上,给予高成长奖励。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增长50%-100%(含50%)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增长100%及以上的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文件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4.无关联交易承诺书;5.第三方审计报告;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③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奖励。对于新培育认定的市级专精特新企业,择优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省级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冠军企业,在省市奖补基础上,分别给予累计不超50万元、8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于国家认定的单项冠军、重点“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文件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④专精特新企业采购补助。对当年国内外500强企业总部采购园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首次单份合同金额一次性达1亿元的,合同执行完毕后,按采购金额的1%给予园区专精特新企业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200万元。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申报条款所获认定、认证的文件及证书复印件(无文件证书的请提供公示网站截图加公示名单);4.无关联交易承诺书;5.第三方审计报告;6.首次单份合同复印件;7.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3)规上(限上)企业奖励。对当年首次新增规上(限上)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2年度报表;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建发局1301办公室

(4)上台阶奖励,对区内优质企业结合其对区贡献给予上台阶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奖励不超过财力贡献:

①工业:对当年总产值首次达到5亿元、10亿元、50亿元、100亿元、150亿元、200亿元的纳统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2年度报表;4.经审计财务报表;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规划运行处1316办公室

②服务业:对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亿元、5亿元、10亿元、15亿元、20亿元(不含房地产开发、金融、商贸企业)的纳统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统计联网直报平台2022年度报表;4.经审计财务报表;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其中: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在高新区新设立区域总部或分中心,且当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并按期纳入统计库的高技术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2022年新注册落户);3.省级及以上区域总部或分中心证明(集团总部出具);4.盖章版升规入统申请表;5.2022年度审计报告;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5)鼓励制造业与服务业深度融合。

①对高技术服务业企新设立独立法人主体从事制造业生产加工,在设立当年新法人主体产值首次达到5000万元、1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原服务业企业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先进制造业企业成立独立法人主体贸易公司并开展线下实体销售的,线下当年零售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原制造业企业5万元、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原公司及新公司);3.新设立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4.股权关系证明材料;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6)行政事业性收费补贴。对园区经审批(备案)工业投资项目(不含技改项目)按缴费目录缴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给予100%的补贴(含2021年度发生项目)。

申报材料:1.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奖补登记表(审批表、缴费通知单);2.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缴纳发票;3.项目审批(备案)文件(复印件);4.项目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6.项目总体规划审批方案(复印件);7.属于合作园区工业投资项目,合作园区出具初审意见。

材料报送地点: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2555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02室

39.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发展。

(1)支持园区企业上云上平台。对经市级认定的园区企业上云服务单位,年服务园区企业在100家及以上,且服务的企业上云数据,经区经贸局认定,给予云服务单位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年度财务报表;4.市级认定文件;5.服务园区企业上云数量及名单;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对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企业在市级认定的园区企业上云服务单位上云,按专精特新企业上云企业服务器托管费用30%的给予补贴,单个企业最高补贴10万元。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上云服务合同及付款凭证;4.上云服务单位市级认定文件;5.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七)优化营商环境。

42.完善产业联盟。

(3)产业联盟奖励。支持产业联盟依托链通高新平台开展上下游产业链对接活动,对年度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促成区外产业链上下游新引进项目不少于4个的产业联盟,经认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条件:针对2020年1月份成立的光伏、家电、汽车、人工智能、网络安全、高端装备和新材料、集成电路、生态环保、生物医药和高端医疗器械、区块链十个产业联盟,在2022年完成年度开展活动不少于4次,促成区外产业链上下游新引进项目不少于4个。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申报单位及联盟理事长单位);3.活动组织佐证材料(活动签到表、活动方案、现场照片、宣传报道等),不少于4场;4.项目招商协议或高新区企业与区外产业链上下游项目合作协议,不少于4个;5.产业联盟章程、成员单位名单、日常工作机制文件;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43.完善信用高新建设。

(1)信用服务奖励。对信用服务机构在高新区开展信用征集、调查、评级等信用服务业务,开发1-2项创新信用服务产品并在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中推广应用的(政府采购除外),按实际业务收入的10%给予奖励,最高一次性奖励20万元。(与合肥市政策不重复享受)

申报条件:未享受过市级同类政策,对信用服务机构在高新区开展信用征集、调查、评级等信用服务业务,开发创新1-2项信用服务产品并在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中推广应用的(政府采购除外),按照实际业务收入10%,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1-2项信用服务产品的介绍材料;4.对区内企业开展信用服务的合同、收款凭证及发票、合同汇总明细表(附件5);5.2022年度财务报表;6.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材料报送地点:经发局1321办公室

44.支持服务体系建设。

(2)鼓励邀请第三方评估。企业自行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智能制造及绿色制造技术改造评估,在获得评估报告后实施转型升级改造工作,经认定,给予委托方企业最高5万元一次性补贴。

申报材料:1.高新区产业政策申报表(附件1);2.营业执照复印件;3.服务机构资质证明、改造评估服务合同及付款凭证;4.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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