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024年10月5日 星期六,欢迎光临本站 

外省市行业资讯

2024年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申报条件材料及奖励评审细则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0/21     浏览次数:    
2022年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申报细则整理,江苏省企业如果想要申报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的话,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那么在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评审实施细则等具体内容。

2022年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申报细则整理,江苏省企业如果想要申报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的话,欢迎随时联系卧涛科技小编咨询合作,那么在这里,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评审实施细则等具体内容。

 

免费咨询18715065127(手机/微信)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体系认证等)

 

 

一、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要求, 创新性 强、示范效应明显、具有推广价值。

2.工程项目(含既有建筑改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投入使 用一年以上, 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相关要求, 并获得绿色 建筑二星级以上标识。

3.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 坚持因地 制宜、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技术路线, 获得市级以上城乡建设 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

4.促进绿色建筑技术进步, 积极采用适宜推广的绿色建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5.工程质量合格, 实际运行效果良好。         

6.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申报材料

1.《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

2.工程项目总结报告(一式3份), 内容包括: 工程概况, 主 要绿色建筑应用技术情况分析, 绿色建筑运营实施情况, 技术及 管理创新点,建筑实际能耗及技术经济分析,工程竣工报告。

3.附件材料(一式3份), 内容包括: 竣工验收备案表, 绿色 建筑评价标识证书, 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证书, 优秀勘察设计获奖 证书,申报工程项目的业主委员会或使用单位出具的用户意见等 有关资料。

4.电子光盘或U盘1份(包括申报材料电子版和汇报演示文稿 PPT )。

三、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评审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提升绿色建筑品质, 促进绿 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根据《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全国绿 色建筑创新奖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应达到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 准,创新性强、示范效应明显、具有推广价值。

第三条 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每年评审一次, 分设一等奖、 二等奖和三等奖。获奖数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数 60%,其中二等奖 以上项目不超过获奖数 45%。

第四条 获得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方可推荐参加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评选。

第五条 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评审坚持科学严谨、注重实效、 好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评审过程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 正。

第六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评审,  各设区市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的申报、 初审和推荐工作。

 

第二章 评审标准和要求

第七条 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要求, 得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标识;

(二) 工程项目(含既有建筑改造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且投 入使用一年以上;

(三)贯彻“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坚持 因地制宜、被动优先、主动优化的技术路线, 获得市级以上城乡 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

(四) 促进绿色建筑技术进步, 积极采用适宜推广的绿色建 筑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五)工程质量优良,实际运行效果良好;

(六)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第八条 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各等级奖应达到下列标准:

一等奖项目:建筑设计、技术集成综合效果、施工质量、运 营管理等方面总体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原则上应获得省城乡建设 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二等奖以上;

二等奖项目:建筑设计、技术集成综合效果、施工质量、运 营管理等方面总体处于省内领先水平, 原则上应获得省城乡建设 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三等奖以上;

三等奖项目:建筑设计、技术集成综合效果、施工质量、运 营管理等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意义, 应获得市级以上城乡建设系统优秀勘察设计奖。

第三章 评审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 遴选绿色建筑领域专家组成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评  选专家委员会, 根据申报项目情况, 评选专家委员会可下设专业  组。设立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领导、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专家委员  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的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审定委员会, 负责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审定工作。

第十条 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评选专家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和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要求, 审查申报材料, 通过综合评 议与记名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先评出三等奖以上项目, 再形成二 等奖和一等奖项目建议名单。一等奖和二等奖项目需 2/3 评委同 意,三等奖项目需 1/2 评委同意。

第十一条 专家评选过程中, 必要时,可组织核查小组进行 现场核查。核查小组由多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被核查项目所在 设区市主管部门派人参与核查工作。核查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 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质量、系统功能及运行情况的介 绍,并进行实地查验;

(二) 核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工程内容和文件资料,申报单位 应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三) 听取业主及使用者对工程质量、系统功能及运行情况 的评价意见,期间,申报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四) 核查结束后, 核查小组形成书面核查报告,提交评选专家委员会。

第四章 公示与公布

第十二条 通过评审的项目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网上公示, 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项目持有异议, 均可在 公示期内以署名的书面形式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异议, 并提 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绿色建筑与科技处 进行调查, 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四条 通过公示的项目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公布评审结 果。

第五章 评审纪律

第十五条 申报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的单位不得弄虚作假, 不得向参与评审人员赠送礼金、礼券、礼品,违者将视情节轻重 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其本年度和 2 年内参评资格。

第十六条 所有参与评审人员必须秉公办事, 廉洁自律, 评选期间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评审内容, 不得收受申报单位和个 人赠送的礼金、礼券、礼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评审资格,并将 违纪行为通知本人所在单位。

第十七条 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若被举报, 经调查在评审期 间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或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省住房城 乡建设厅撤销奖励,收回证书。

 

第六章 奖励

第十八条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向获得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的 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和奖牌。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一等奖授奖人 数不超过 12 人, 授奖单位不超过 8 个; 二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 9 人, 授奖单位不超过 6 个; 三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 6 人,授奖单 位不超过4 个。

第十九条 有关部门、地区和获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的单位 应根据实际情况, 对获奖项目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奖励。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 本细则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关于2022年江苏省绿色建筑创新项目申报条件材料等细则,有疑问的地方,可以随时联系小编咨询合作。

返回上一步
打印此页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