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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项目申报
为贯彻落实“两强一增”行动计划,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根据《关于印发<蚌埠市科技特派员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等六个办法的通知》(蚌农工办[2022]18号)精神,经各县区组织推荐,形成2022年度科技特派员农业物质技术装备领域“揭榜挂帅”榜单,现将榜单任务(详见附件)及揭榜的相关要求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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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说明
本批榜单围绕猪场精准饲喂成套设备、自动驾驶拖拉机、青贮裹包机等方面,公开进行揭榜申报,力争解决制约我市农业物质技术装备领域发展的关键核心问题。
揭榜方为省内外有能力解决榜单任务的法人实体或相关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需为科技特派员所在单位、科技特派团组建单位,或科技特派员(团)服务的法人实体。鼓励产学研合作、组团揭榜攻关。
揭榜方与提出榜单任务单位(发榜方)不存在关联关系,且双方尚未对榜单任务开展研发。
发榜方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发榜方和揭榜方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等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良好,并就信用情况作出书面承诺,对信用存在问题的,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信用中国”“信用安徽”等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二、申报流程
1.选择榜单。请揭榜方于2022年11月7日前与市科技局农社科联系(联系方式见后),结合自身优势,选择榜单任务,并获取对应发榜方联系方式。
2.对接揭榜。请揭榜方及时与发榜方对接。发榜方结合自身需求,选择拟合作的揭榜方,并细化落实合作具体内容,按有关规定签订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
3.项目申报。发榜方确定好意向合作单位后,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并附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等相关材料。
4.审核推荐。各县区科技部门于2022年11月11日前,将推荐项目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
5.评审立项。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榜单,以及揭榜方解决方案进行评审,从揭榜方研究能力、解决方案的可行性、科学性、先进性、实施机制等方面,择优遴选解决方案提出立项建议。
三、申报材料
发榜方填报以下材料:
1.填报《农业物质技术装备领域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
2.科技成果材料:实行代表作制度(只列出与榜单任务相关的科技成果)。揭榜方近3年获得的重要奖项、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取得的专利和著作权、发表的重要论文及其他重要业绩(成果)等。发榜方拥有相关成果的,可一并提供。
3.揭榜方与发榜方签订的意向合作协议或技术合同。
四、支持方式
1.择优遴选揭榜项目。对成功揭榜并立项的项目,由市财政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发榜方最高50万元/项配套支持。
2.市财政资助资金原则上不超过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总额。
3.发榜方支付给揭榜单位的资金拨付证明作为市财政支持资金拨付的凭证之一,项目立项启动后,市财政拨付项目支持资金(不超过发榜方向揭榜方拨付的资金总额)。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三年,从下达立项通知之日起算。
五、申报推荐要求
各县区科技部门应分别在“信用中国”“信用安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责任主体信用记录进行核查,对列入实施联合惩戒限制期的责任主体不得推荐。相关材料,请于2022年11月11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农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