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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项目申报

关于开展绩溪县老年助餐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3/30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推进我县老年助餐服务持久健康发展,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可推广的老年助餐特色品牌,充分发挥特色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决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老年助餐服务质量,推进我县老年助餐服务持久健康发展,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影响、可推广的老年助餐特色品牌,充分发挥特色品牌的示范带动作用,决定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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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创建原则
扎实开展十项暖民心行动,以老年人安全就餐、便利就餐为根本要求,按照培育助餐品牌、发挥特色优势、服务老年人为目标,创建一批特色鲜明、品牌叫得响、经验可复制、老年朋友受欢迎的特色助餐品牌,有效提升我县老年助餐整体水平和影响力。
二、创建主体
全县各老年食堂、各老年助餐点
三、创建内容
老年助餐服务品牌围绕服务氛围打造、餐品供应、特色服务提供等开展创建。同时,鼓励老年食堂(助餐点)积极开展特色送餐服务。
四、创建标准
(一)有响亮的品牌名称。品牌名称有文化内涵,突出助餐特色,提倡形成寓意丰富的品牌标识。
(二)有良好的创建内涵。品牌创建定位准确,紧密结合老年助餐实际,体现尊老孝老理念。在形式上、内容上,符合老年就餐特点和需求,可持续开展。
(三)有完善的创建机制。要有创建服务品牌的规划和具体措施,通过创建品牌、培育品牌、宣传品牌、推广品牌,不断扩大助餐特色品牌的影响力。
(四)有良好的创建实效。创建活动老年食堂(助餐点)老年人就餐具备一定规模,城区老年食堂(助餐点)老年人就餐不少于1万人次/年,农村助餐点老年人就餐人次不少于3000人次/年。助餐特色品牌形成社会效应,具有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受到老年朋友的欢迎和充分认可。
五、奖励政策
对我县老年食堂(助餐点)创建服务品牌活动取得良好成果的,给予奖励政策,设立服务品牌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1等奖奖励3万元,二等奖奖励2万元,三等奖奖励1万元。
六、评估验收
各乡镇要组织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开展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具备创建条件的积极予以申报,取得活动实效的及时提交服务品牌创建成果。按照“品牌名称、创建内涵、主要举措、取得成效”予以撰写成果报告,并附简要图片说明。
助餐服务品牌评估验收工作,由县民政局会同县科技商务经信局组织进行。9月初,县民政局、县科技商务经信局将对老年助餐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开展评估,通过过程评估和成果验收,确保服务品牌创建活动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立足实际,确立品牌定位。各乡镇要立足于老年食堂(助餐点)实际,分析老年助餐需求,指导老年食堂(助餐点)找准服务品牌切入点、创新点,合理定位服务创建活动。
(二)积极规划,制定创建计划。各乡镇要指导老年食堂(助餐点)制定服务品牌创建规划和实施步骤,推进服务品牌创建的有序开展。
(三)统筹推动,确保创建实效。各乡镇要发挥好助餐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的组织作用,将服务品牌创建活动作为老年助餐暖服务的重要工作内容,切实抓细抓实,提升我县老年助餐服务水平,提高老年助餐服务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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