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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申报补贴看这里!2023年滁州市企业项目申报补贴奖励政策汇编及申报条件解析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4/1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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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滁州市企业项目申报补贴奖励政策:

1.支持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

对获评的5G和工业互联网典型场景、标识解析应用、新模式示范应用、优秀解决方案等,国家级由市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省级由市财政、受益财政按1:1比例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每年评选1—2个正式运营的“工业互联网赋能”示范项目,由市财政给予智能软硬件投资20%的一次性奖补,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支持工业互联网安全体系建设

鼓励工业互联网平台及云服务商、工业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系,提升企业安全防护能力,与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开展对接。支持工业企业和平台服务商开展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分类分级工作,由受益财政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5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30万元。

3.扶持企业上市(挂牌)

拟上市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奖励100万元。

企业进入上市辅导并报安徽证监局辅导备案的奖励100万元。

企业上市申请报证监会并受理后,或拟科创板、创业板上市企业的上市申请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获受理的奖励200万元。

企业上市申请获得发审委通过并核准发行后,或拟科创

板、创业板上市企业报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并获证监会

同意注册发行后,给予600万元奖励。

首发融资且60%以上投资于滁州市的,按融资额给予奖励:融资额达到10亿元(含)以上,奖励800万元;达到5亿元(含)、不足10亿元的,奖励400万元;不足5亿元,奖励200万元。企业在境外成功上市,一次性给予800万元奖励。

对成功上市的企业,给予其核心管理团队100万元奖励。

4.招引风投创投机构集聚滁州、投资滁州

积极招引风投创投机构,对符合条件风投创投机构给予落户奖励、招商奖励、投资进度奖励等。

5.市长质量奖

获得“市长质量奖”的,由市人民政府给予 40万元的奖励,并颁发奖牌和证书,奖励经费纳入市财政预算。

6.中国质量奖、安徽省质量奖

对新获“中国质量奖”、“安徽省质量奖”的组织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一次性奖补。

7.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

对新获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国家地理标志证明(集体)商标认定的,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

8.国家、省级科学技术奖奖励

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一等奖200万元、二等奖100万元奖励。

对获得省自然科学类、技术发明类、科学技术进步类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一次性分别给予特等奖40万元、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0万元、三等奖5万元奖励;省重大科技成就奖、省科学技术合作类奖,一次性分别给予100、5万元奖励。

市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项目主要完成人(研发团队)。

9.大学科技园建设补助

鼓励高校院所创建大学科技园,对认定为国家大学科技园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获批备案“星创天地”的参照市级众创空间执行。

10.众创空间孵化器备案认定奖补

对当年新认定的市级、省级、国家级众创空间和科技孵化器,给予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建设补助,认定级别晋升的按各级补助标准差追加补足。

实行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常态机制,每年进行一次绩效考核并奖补政策,分档绩效奖补金额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并实行末位淘汰机制。

11.孵化器孵化高企奖励

对经认定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每孵化出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运营主体1万元奖励。

12.购买科技成果转化补助

对在滁企业购买先进技术成果并在滁转化的,按其技术合同实际成交额,给予20%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同一企业年度内的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13.省级以上研发平台认定和绩效奖补

对新认定的省级以上研发平台按照10-50万元分类进行补助,对省级以上研发平台在参加省组织的运行绩效评价中获优秀等次的,再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补,市县两级按3:7分摊,高校院所由市财政全额承担。

1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

对首次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对连续认定的企业,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15.支持高层次人员团队

股权投资在滁创新创业项目,单个项目300-1000万元,特别优秀项目“一事一议”。落实市县配套资金后再争取省级资金支持。

16.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根据社会办养老机构入住人数(实际入住1个月以上),按照不低于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服务的,按照其轻、中、重度失能失智程度,运营补贴和政府购买服务补助标准分别上浮50%、100%、200%以上。

17.智慧养老奖补

对获得国家智慧健康养老应用试点示范、省智慧养老模式建设示范工程的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

18.博士后工作站资助

给予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站博士后16万元生活补助与进站补助。

19.创业补贴政策

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20.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建站资助

给予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万元建站资助。

21.“双创”孵化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政策

对新获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22.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政策

对新获国家级、省级、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及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的,由市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23.精品安徽央视宣传配套补助

每年组织一批企业参加“精品安徽、皖美制造”央视宣传系列活动,市财政对首次参加企业的广告推介费用按省级补助标准给予1:1配套补助。

24.滁州市支持工业互联网发展若干政策

为充分发挥工业互联网创新引领作用,全面推进我市工业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推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支持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支持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支持工业互联网安全体系建设、支持工业互联网人员培养和支持工业互联网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共八大类建设项目,对于申报并符合政策规定的企业给予奖补。

25.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奖励政策

对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增幅超过当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平均增长水平且当年盈利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500万、20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每上一个台阶奖励一次,以后每跨越一个百亿元台阶的,再给予20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奖励企业管理团队,具体分配方案由企业自行确定。

26.工业企业考核和激励政策

每年在全市范围内评选出30家工业发展“十强”企业、“十优”企业和市直“十佳”企业,由市财政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奖励。

27.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对获评国家级、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化示范企业、绿色工厂、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的,按照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获评国家级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获评省级的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28.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

新获评(认定)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按国家级50万元、省级20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其中获评国家级的奖励资金由市财政承担,获评省级的奖励资金由受益财政承担。

29.支持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

培育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对获评的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由市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评国家级行业型(区域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由市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获评省级行业型(区域型、专业型)工业互联网平台,由市财政、受益财政按1:1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一次性奖补。推动企业上云上平台。鼓励各工业互联网(云)服务商对制造业中小企业购买和使用云计算资源及平台服务给予优惠,减轻用户费用负担,引导企业用户上云上平台。对企业所用的云服务给予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由市财政、受益财政按1:1比例分担。

30.支持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加快工业设备网络化技术改造。支持数字化普及、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提升等改造升级,对投资50万元以上的竣工(上线)项目,按投资额的20%,由受益财政给予最高200万元补贴。建设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支持企业开展智能化改造,加大智能制造装备、先进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在产品研发、生产控制、经营管理、物流营销等各个环节的应用,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对认定为省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的企业,由市财政、受益财政按1:1比例分别给予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

31.支持工业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

推动企业内外网改造升级。支持以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工业PON(无源光网络)、5G等技术,以及新型工业智能网关、智能边缘计算设备等改造升级企业网络。对网络改造应用良好的企业,由受益财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建设标识解析体系。对市内建成的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由受益财政按照不超过项目投资额3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奖补,最高200万元。建设工业互联网创新服务载体。对面向工业互联网领域开展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投资500万元以上且服务企业达到一定数量的,按平台投资额的30%,由受益财政给予最高300万元补贴。支持5G网络建设。对完成年度5G基站投资建设任务的基础电信运营商,由市财政给予2000元/个一次性建设补助。

32.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

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强链补链延链”。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开展工程产品首轮流片,按该款产品首轮流片合同或掩膜版制作合同金额的30%,由受益财政给予一次性奖补,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对集成电路、化合物半导体、微机电系统(MEMS)、功率器件产业链企业(含材料、装备、工具软件、设计、制造、封装、测试、配套服务等环节)上一年度购置关键研发设备及工具的,由受益财政按其实际购置金额的2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500万元;对其上一年度实施产业化项目并实际完成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由受益财政按项目关键设备购置额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200万元。

33.资金补贴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首次达限纳统的服务业企业,市服务业引导资金给予5 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2023年滁州市企业上市(挂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注册;

2、股权清晰,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治理结构;

3、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满一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时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4、主营业务明确;

5、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没有处于持续状态的重大违法行为;

7、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同层级条件

1、精选层:股份有限公司,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认定的科创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合计占最近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8%;

3)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人民币400万元;

4)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

5)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主要业务或产品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市场空间大,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获得知名投资机构一定金额的投资。符合科创板定位的企业需具备明显的技术优势并满足相应条件。

2、培育层:有限责任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认定的科创企业,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1)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800万元;

2)上年末净资产达到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3)已获投资机构投资或金融机构贷款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4)主导产品、技术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

3、基础层:科创型有限责任公司,并满足下列要求之一:

1)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万元;

2)上年末净资产达到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3)已获投资机构投资或金融机构贷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

4)主导产品、技术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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