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项目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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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6-8 科技项目申报
- 2022-6-9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2022-6-9 合肥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2022-6-8 发明专利申请
合肥市行业资讯
合肥高成长企业补助!合肥高新区雏鹰、瞪羚培育、瞪羚、潜在独角兽、独角兽、平台型龙头、爆品、深科技、双五企业申报条件
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已经开始,企业申报雏鹰企业、瞪羚培育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平台型龙头企业、爆品企业、深科技企业、双五企业的条件是什么?需要申报的朋友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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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申报补助:
一、 建立高成长企业培育库
建立高成长种子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5个梯队的高成长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成长速度快的企业入库,对入库企业按年度实施动态管理。
二、 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鼓励高成长企业申报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入库的高成长企业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按如下条件给予奖补:当年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0%的高成长种子企业、超过15%的潜在瞪羚企业、超过10%的瞪羚和独角兽(含潜在)企业,分别按照研发费用的50%、20%和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 支持企业融资服务
建立财政风险补偿机制,设立高成长企业培育贷,利用金融产品风险池资金支持高成长企业融资,对贷款担保损失给予最高50%财政补贴。对担保公司按贷款金额1%/年的标准收取保费、商业银行按照同期限LPR利率发放贷款,高成长种子企业单户贷款金额上限500万元、潜在瞪羚和瞪羚企业单户贷款金额上限1000万元、潜在独角兽和独角兽企业单户贷款金额上限2000万元,财政给予商业银行贷款金额1%贴息、担保公司1%担保费补贴。
四、 发挥引导基金效用
加大天使投资基金投资力度,充分发挥市科创投资基金、滨湖科学城投资发展基金等政府性引导基金作用,积极与社会资本合作,通过直投或者设立子基金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高成长企业优先给予支持。支持社会资本成立专项基金直投高成长企业。
五、搭建基金联动联投平台
成立项目对接委员会,搭建共享投资项目池,实现已投项目和储备项目共享,根据企业所属不同梯队,进行投资衔接,针对共享投资项目池形成共投、跟投、追投的联动培育体系。
六、推动企业管理水平提升
组建高成长企业培育专家咨询团队,为企业提升战略规划能力,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智库支持,针对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商业模式、人力资源、市场策划咨询服务。
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申报条件:
1、雏鹰企业
(一)申报条件
雏鹰企业是指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具备一定先进性、未来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10%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5%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
(2)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股权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业投资机构: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投资机构以及上市公司);
(3)省高层次人才团队、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等国家、省、市入选专家在高新区创办的企业;
(4)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国家、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企业或者通过“合创汇”活动评选出的“合创之星”;
(5)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当年营业收入为正增长;
(6)注册时间三年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大于100%,企业未来前景佳。
2、瞪羚培育企业
(一)申报条件
(1)2019年营收处于500万元及以下,2021年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40%,且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2)2019年营收处于500-1000万元区间,2021年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20%或2021年营收同比增长大于等于25%,且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3)2019年营收处于1000-5000万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5%或2021年营收同比增长大于等于20%,且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4)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5)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备注:企业若通过纳税指标满足要求,则要求近三年营收无大幅下降。
3、瞪羚企业
(一)申报条件
需同时满足经济指标和创新指标:
(1)经济指标(满足条件之一)
①2019年营收处于1000-5000万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20%,2021年营收不低于2000万元;
②2019年营收处于5000万-1亿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5%;
③2019年营收1亿元以上,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0%;
④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21年营收不低于5000万元;
⑤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21年营收不低于2亿元;
⑥2019年雇员人数100人及以上,最近三年雇员人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备注:企业若通过纳税指标满足要求,则要求近三年营收无大幅下降。
(2)创新指标
企业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4、潜在独角兽企业
(一)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10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最后一轮融资后估值达1亿美元。
5、独角兽企业
(一)申报条件
注册时间不超过十年(2012年及以后成立),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企业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
6、平台型龙头企业
(一)申报条件
企业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引领和带动行业发展能力强,企业主营业务突出,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行业细分领域排名前五。
(1)经济指标(满足条件之一)
①2021年工业企业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纳税不低于7000万元;
②2021年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纳税不低于5000万元;
③市(估)值60亿美元以上。
(2)创新指标(需同时满足)
①企业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属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或牵头成立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②投资入股高新区企业五家以上且当年有两家以上入选高成长企业;
③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不低于3%。
7、“爆品”企业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处在新兴赛道或者前沿科技创新领域。企业处在智慧物流、医疗健康、新文娱、新零售等具备跨界属性的新兴赛道,或处在人工智能、空天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前沿科技创新领域。
②坚持细分市场发展战略。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③企业经营管理良好,具有广阔发展前景。企业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近三年未发生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确认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投资机构广泛关注、具有有爆发式增长潜力和海量市场前景。
(2)指标条件
指标体系是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构建一套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指标体系,综合考察评估企业爆发成长潜力,用于专家评审。
备注:“独角兽(潜在)”培育企业入库条件:企业成立10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最后一轮融资后估值达1亿元。
(3)承诺目标
承诺目标是“爆品”企业必须承诺自培育期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未来第五个完整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方可正式启动培育计划。
②未来第五个完整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亿元规模,且市值或估值超100亿元,方可正式启动培育计划。
(4)“爆品”培育企业入库条件
“爆品”培育企业入库需要满足以下5个基本条件。
①处在新赛道或前沿科技领域。
A.处在新兴赛道或者前沿科技创新领域。企业处在智慧物流、医疗健康、新文娱、新零售等具备跨界属性的新兴赛道,或处在人工智能、空天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前沿科技创新领域,受到投资机构广泛关注、具有有爆发式增长潜力和海量市场前景。
②坚持细分市场发展战略。
A.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着的效益。
B.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③技术创新能力较为突出。
A.企业研发投入较高并拥有核心研发团队。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比高于5%。
B.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拥有与主要产品有关的3项及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技术在全国甚至全球均具有先进性,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④管理规范,具有爆发式发展潜力。
A.企业经营管理良好。企业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近三年未发生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确认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良好发展前景。
B.企业成长性良好,具备爆发式发展潜力。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速超过15%或者当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
⑤未来经济指标完成达标。
未来第五个完整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的企业或者未来第三个完整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5亿元规模。
8、 “深科技”企业
(一)申报条件
(1)技术方向重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战略需要。企业技术为“十四五”科技前沿领域攻关、Gartner《2020年十大战略技术趋势》、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发布的《面向未来的100项重大创新突破》等前沿技术预测领域,或为聚焦省市科技发展重点需求、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亟待解决的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科技日报社发布的35项卡脖子技术清单、美国拟实施14类出口管制技术清单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
(2)技术水平领先,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研发团队和持续稳定的高研发投入(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中任意两条即可)。
①企业拥有相关技术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②技术水平全国领先,主持或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
③获得科技进步奖(国家、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承接过政府重大科研专项的企业。
④拥有科学家或相关领域专家深度参与创业,核心研发团队在专业领域内理论知识丰富,技术水平高。研发费用投入强度不低于10%或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30%。
(3)经营管理良好。企业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近三年未发生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确认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良好发展前景。
深科技企业需要同时满足条件(1)、(2)、(3)
9、“双五”企业
(一)申报条件
企业营收收入5亿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强度5%以上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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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申报补助:
一、 建立高成长企业培育库
建立高成长种子企业、潜在瞪羚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独角兽企业5个梯队的高成长企业培育库,每年遴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成长速度快的企业入库,对入库企业按年度实施动态管理。
二、 支持企业研发创新
鼓励高成长企业申报国家、省科技重大专项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入库的高成长企业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研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按如下条件给予奖补:当年研发费用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超过30%的高成长种子企业、超过15%的潜在瞪羚企业、超过10%的瞪羚和独角兽(含潜在)企业,分别按照研发费用的50%、20%和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当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 支持企业融资服务
建立财政风险补偿机制,设立高成长企业培育贷,利用金融产品风险池资金支持高成长企业融资,对贷款担保损失给予最高50%财政补贴。对担保公司按贷款金额1%/年的标准收取保费、商业银行按照同期限LPR利率发放贷款,高成长种子企业单户贷款金额上限500万元、潜在瞪羚和瞪羚企业单户贷款金额上限1000万元、潜在独角兽和独角兽企业单户贷款金额上限2000万元,财政给予商业银行贷款金额1%贴息、担保公司1%担保费补贴。
四、 发挥引导基金效用
加大天使投资基金投资力度,充分发挥市科创投资基金、滨湖科学城投资发展基金等政府性引导基金作用,积极与社会资本合作,通过直投或者设立子基金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高成长企业优先给予支持。支持社会资本成立专项基金直投高成长企业。
五、搭建基金联动联投平台
成立项目对接委员会,搭建共享投资项目池,实现已投项目和储备项目共享,根据企业所属不同梯队,进行投资衔接,针对共享投资项目池形成共投、跟投、追投的联动培育体系。
六、推动企业管理水平提升
组建高成长企业培育专家咨询团队,为企业提升战略规划能力,规范企业经营管理提供智库支持,针对企业开展战略合作、商业模式、人力资源、市场策划咨询服务。
合肥高新区高成长企业申报条件:
1、雏鹰企业
(一)申报条件
雏鹰企业是指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具备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具备一定先进性、未来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拥有一支稳定的研发团队,科技人员占员工总数10%以上,研究开发费用占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5%以上,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1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30%以上;
(2)获得过专业投资机构股权融资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专业投资机构: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专业投资机构以及上市公司);
(3)省高层次人才团队、省115产业创新团队、市领军人才引进计划等国家、省、市入选专家在高新区创办的企业;
(4)获得创新创业大赛奖项(国家、省部级三等奖以上)的企业或者通过“合创汇”活动评选出的“合创之星”;
(5)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当年营业收入为正增长;
(6)注册时间三年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大于100%,企业未来前景佳。
2、瞪羚培育企业
(一)申报条件
(1)2019年营收处于500万元及以下,2021年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40%,且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2)2019年营收处于500-1000万元区间,2021年营收不低于1000万元,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20%或2021年营收同比增长大于等于25%,且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3)2019年营收处于1000-5000万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5%或2021年营收同比增长大于等于20%,且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4)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5)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2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
备注:企业若通过纳税指标满足要求,则要求近三年营收无大幅下降。
3、瞪羚企业
(一)申报条件
需同时满足经济指标和创新指标:
(1)经济指标(满足条件之一)
①2019年营收处于1000-5000万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20%,2021年营收不低于2000万元;
②2019年营收处于5000万-1亿元区间,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5%;
③2019年营收1亿元以上,近三年营收(或纳税)复合增长率大于等于10%;
④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2021年营收不低于5000万元;
⑤注册时间不超过5年,2021年营收不低于2亿元;
⑥2019年雇员人数100人及以上,最近三年雇员人数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
备注:企业若通过纳税指标满足要求,则要求近三年营收无大幅下降。
(2)创新指标
企业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大于等于3%。
4、潜在独角兽企业
(一)申报条件
企业成立10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最后一轮融资后估值达1亿美元。
5、独角兽企业
(一)申报条件
注册时间不超过十年(2012年及以后成立),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企业估值超过(含)10亿美元。
6、平台型龙头企业
(一)申报条件
企业具有较强综合实力,引领和带动行业发展能力强,企业主营业务突出,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高,行业细分领域排名前五。
(1)经济指标(满足条件之一)
①2021年工业企业营业收入50亿元以上,纳税不低于7000万元;
②2021年服务业企业营业收入30亿元以上,纳税不低于5000万元;
③市(估)值60亿美元以上。
(2)创新指标(需同时满足)
①企业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属于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的核心技术,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制定工作或牵头成立产业联盟、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
②投资入股高新区企业五家以上且当年有两家以上入选高成长企业;
③建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近三年综合研发投入占营收比例不低于3%。
7、“爆品”企业
(一)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①处在新兴赛道或者前沿科技创新领域。企业处在智慧物流、医疗健康、新文娱、新零售等具备跨界属性的新兴赛道,或处在人工智能、空天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前沿科技创新领域。
②坚持细分市场发展战略。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③企业经营管理良好,具有广阔发展前景。企业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近三年未发生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确认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投资机构广泛关注、具有有爆发式增长潜力和海量市场前景。
(2)指标条件
指标体系是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构建一套定量定性相结合的指标体系,综合考察评估企业爆发成长潜力,用于专家评审。
备注:“独角兽(潜在)”培育企业入库条件:企业成立10年以内,获得过私募投资且尚未上市,最后一轮融资后估值达1亿元。
(3)承诺目标
承诺目标是“爆品”企业必须承诺自培育期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①未来第五个完整年度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方可正式启动培育计划。
②未来第五个完整年度营业收入达到30亿元规模,且市值或估值超100亿元,方可正式启动培育计划。
(4)“爆品”培育企业入库条件
“爆品”培育企业入库需要满足以下5个基本条件。
①处在新赛道或前沿科技领域。
A.处在新兴赛道或者前沿科技创新领域。企业处在智慧物流、医疗健康、新文娱、新零售等具备跨界属性的新兴赛道,或处在人工智能、空天信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等前沿科技创新领域,受到投资机构广泛关注、具有有爆发式增长潜力和海量市场前景。
②坚持细分市场发展战略。
A.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70%以上,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着的效益。
B.企业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拥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③技术创新能力较为突出。
A.企业研发投入较高并拥有核心研发团队。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占比高于5%。
B.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科技成果。拥有与主要产品有关的3项及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技术在全国甚至全球均具有先进性,具备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④管理规范,具有爆发式发展潜力。
A.企业经营管理良好。企业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近三年未发生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确认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良好发展前景。
B.企业成长性良好,具备爆发式发展潜力。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速超过15%或者当年营业收入增速超过20%。
⑤未来经济指标完成达标。
未来第五个完整年度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的企业或者未来第三个完整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5亿元规模。
8、 “深科技”企业
(一)申报条件
(1)技术方向重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和国家战略需要。企业技术为“十四五”科技前沿领域攻关、Gartner《2020年十大战略技术趋势》、欧盟委员会(EUROPEAN COMMISSION)发布的《面向未来的100项重大创新突破》等前沿技术预测领域,或为聚焦省市科技发展重点需求、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亟待解决的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难题,科技日报社发布的35项卡脖子技术清单、美国拟实施14类出口管制技术清单等关键核心技术领域。
(2)技术水平领先,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研发团队和持续稳定的高研发投入(满足以下四项条件中任意两条即可)。
①企业拥有相关技术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
②技术水平全国领先,主持或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定。
③获得科技进步奖(国家、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或承接过政府重大科研专项的企业。
④拥有科学家或相关领域专家深度参与创业,核心研发团队在专业领域内理论知识丰富,技术水平高。研发费用投入强度不低于10%或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30%。
(3)经营管理良好。企业管理规范,运行良好,近三年未发生由行政执法监督机关确认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具备良好发展前景。
深科技企业需要同时满足条件(1)、(2)、(3)
9、“双五”企业
(一)申报条件
企业营收收入5亿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强度5%以上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