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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项目申报

关于申报第十二届(2022年度)全椒县文学艺术作品奖补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4/26     浏览次数:    

为激发我县文学艺术工作者、爱好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精品文艺创作,繁荣文艺事业,根据《关于印发全椒县文学艺术创作和艺术表演奖补暂行办法的通知》(全政办[2020]41号)精神,经全椒县文学艺术创作和表演奖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启动第十二届(2022年度)全椒县文学艺术作品奖补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解答:19855107810(可加V)

一、申报对象和范围

凡我县文艺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参加申报,申报作品的首次发表、出版、演出、播出、展览日期必须在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期间。

(一)文学类:

1.市级以上文联及所属作家协会主办的文学类专业报刊(市级仅限滁州市,特指《醉翁亭文学》。省级以上不限,以下同)、或国家正式出版的纯文学类专业报刊(目录见附则)发表的单篇文学作品,诸如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戏剧文学、影视文学和儿童文学及文学理论、评论等(不含个人专著);

2.市级以上文联及所属作家协会主编、或国家正式出版的文学作品集入选的单篇文学作品。

3.市级以上调演的戏剧剧本,或在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广播剧、电影和电视剧剧本。

4.市级以上文联及所属作家协会主办的文学作品评奖中获得奖项的文学作品。

5.国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个人文学作品专著(需8万字以上)。

(二)艺术、表演类:

1.市级(市级仅限滁州市,以下同)以上文联及所属各艺术家协会共同举办的或文联所属各艺术家协会主办的比赛、调演、展览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戏剧、美术、书法、摄影、音乐、舞蹈、曲艺、广播剧、电视剧、电视专题片、民间艺术、电影等);

市级以上文联及所属各艺术家协会共同举办的或文联所属各艺术家协会主办的展赛中,获得奖项和入展的作品(书法、美术、摄影类);

省级以上文联及所属各艺术家协会共同举办的或文联所属各艺术家协会主办的展赛中的入展作品(书法、美术、摄影类);

市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比赛、调演、展览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作品(戏剧、音乐、舞蹈、曲艺、广播剧、电视剧、电视专题片、民间艺术、电影等)。

通过市级选拔参加省级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民间艺术大赛、展演的入围选手或作品;通过市级、省级选拔参加国家级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民间艺术大赛、展演的入围选手或作品。

2.省级以上文艺类专业报刊发表的艺术理论、评论类作品。

3.市级以上文联及所属各艺术家协会、市级以上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戏剧、音乐、舞蹈、曲艺、民间艺术比赛或调演中,或市级以上电台、电视台播放的广播剧、电影和电视剧中,表演(个人)获奖者和进入决赛的表演者。

二、作品申报细则

1.填写“第十二届(2022年度)全椒县文学艺术奖补作品申报表”,一式两份。表格可在全椒县人民政府网公告栏下载。

2.需报送的参评材料:

1)文学作品提供作品被发表的出版物原件,及相关材料(出版物封面、版权页、正文页、获奖证书等)一式2份。

2)戏剧、音乐、舞蹈、曲艺、电影、电视剧、广播剧等作品提供作品音视频文件,同时提供演出剧照、剧本、词曲、获奖证书等可反映作品情况的材料一式2份。

3)美术、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作品提供入展或获奖证书、作品集等原件1份,复印件2份(同时提供展赛征稿通知网络截图、入展(获奖)通知网络截图复印件2份)。

3.作品申报时间: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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