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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孵化器认定奖励补贴梳理!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12/28     浏览次数:    
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条件、各区县奖励补贴,合肥高新区、经开区、新站区、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滨湖区、长丰县、肥西县、肥东县、庐江县、巢湖市想要申报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朋友有不明白的可咨询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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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条件:
1.发展方向明确,具备完善的运营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关运营主体及法人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机构在本市实际注册并运营满12个月;
2.孵化场地集中,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其中在孵企业可使用面积(含公共服务面积)占75%以上;
3.配备自有种子资金或合作的孵化资金规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获得投融资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且资金使用案例不少于1个;
4.拥有职业化的服务队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占机构总人数80%以上,每10家在孵企业至少配备1名专业孵化服务人员和1名创业导师;
5.在孵企业中已申请专利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比例不低于20%,或拥有有效知识产权的在孵企业占比不低于10%;
6.在孵企业不少于2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2家。
市专业孵化器认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达到第六条前5项条件;
2.在同一产业领域从事研发、生产的企业占在孵企业总数的75%以上;
3.拥有可自主支配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研究开发、检验检测、小试中试等专业技术服务;
4.在孵企业应不少于10家,且每千平方米(实际使用)平均在孵企业不少于1家。
企业入孵条件及孵化时限要求:
1.主要从事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生产和服务,并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相关要求;
2.企业注册地和主要研发、办公场所须在本孵化器场地内,入驻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
3.孵化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技术领域为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现代农业的企业,孵化时限不超过60个月。
企业从孵化器中毕业应至少符合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经国家备案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
2.累计获得天使投资或风险投资超过500万元;
3.连续2年营业收入累计超过1000万元;
4.被兼并、收购或在国内外资本市场挂牌、上市。
二、合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奖励补贴:
(一)庐阳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补助
当年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运营单位80万元、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蜀山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补助
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备案新建的3000平方米(含)以上,且被认定为市级(含)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300元/平方米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当年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运营单位80万元、4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当年认定为省、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按就高原则分别给予运营单位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经认定备案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根据其当年孵化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按5万元/户的标准给予运营单位奖励,同一运营单位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
(三)巢湖经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补助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四)经开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补助
对首次获得区级、市级、省级、国家级称号的孵化器,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
(五)肥西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补助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巢湖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补助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合肥市级众创空间和孵化器,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运营资助;
(七)长丰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补助
对企业牵头组建省、市级各类研发平台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省、市级年度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按省、市级奖补到账资金的50%给予配套补助,最高配套50万元,每孵化一户或引进一户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八)肥东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补助
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新备案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孵化器众创空间考核优秀奖励。对当年考核优秀的市级以上(含)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九)包河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补助
对当年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奖补;已认定(备案)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在市级考核优秀的,按照其考核得分,对排名前三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给予20万元奖补,对排名前三的众创空间分别给予10万元奖补。
(十)庐江县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补助
对新认定(备案)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认定(备案)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20万元、10万元、10万元经费资助。
(十一)高新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奖励补贴
对当年新认定(备案)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 30 万元的 一次性奖励;对新认定(备案)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 间,给予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在全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年 度绩效考核中,获得优秀的(排名前 5),每家给予 20 万元的一次性奖 励;获得良好的(排名第 6-10 位),每家给予 1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以上考核奖励资金中的 50%奖励给运营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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