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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项目申报

关于2023年合肥市一次性交通补贴及生活补助申报细则的通知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3/8     浏览次数:    
根据《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举措(大力促进来肥就业部分)实施细则》要求,拟开展2023年一次性交通补贴及生活补助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根据《合肥市“提信心拼经济”若干政策举措(大力促进来肥就业部分)实施细则》要求,拟开展2023年一次性交通补贴及生活补助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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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对象及要求
对2023年外市来肥就业的企业员工(需2022年以来在肥无参保记录),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保后,由企业统一申报一次性交通补贴及生活补助。
二、补贴标准
(一)交通补贴:500元/人;
(二)生活补助:初级工300元/人、中级工500元/人、高级工及以上800元/人。
三、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在新员工入职次月起3个月内申请,提供以下材料:
1.合肥市一次性交通补贴及生活补助资金申请表;
2.合肥市一次性交通补贴及生活补助花名册;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劳动合同首页、合同期限页、签字页复印件;
5.新入职外市籍员工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等相关户籍证明材料;
6.生活补助享受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纸质材料:材料1-6签字盖章并报送至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F47窗口;
电子材料:将纸质材料扫描成的PDF文件、附件2word文件,发送至邮箱或带U盘拷贝,以“一次性交通补贴及生活补助+单位名称”命名。
逾期没有申报的,原则上不再受理。区组织人事局审核无误公示后,拨付补贴资金至个人账户。
四、相关事项说明
1.此项政策执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申报对象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3. 此项政策与一季度新增就业补贴可重复享受,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面试补贴不可重复享受。
地址:合肥高新区长宁大道2555号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F47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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