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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众创空间认定条件、认定奖励政策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2/10/27     浏览次数:    

关于武汉市众创空间政策,小编在下文详细介绍认定条件、认定奖励政情况,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洪山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东西湖区、汉南区、武汉经开区、东湖高新区各单位或者企业申报认定武汉市众创空间项目有疑问需要了解政策欢迎随时找小编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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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武汉市众创空间认定条件

(一)众创空间区级登记认定条件: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发展方向明确;

2)可自主支配的场地面积不低于500平方米,租赁场地应不少于3个年度租赁期。能提供不少于20个创业工位,具备基本的公共服务场地和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能提供共享的活动场所和免费或低成本的互联网接入、公共软件、共享办公设施等基础办公条件;

3)入驻初创企业、创业团队不少于10家(个),入驻时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4)具备创业孵化运营能力,拥有专职孵化服务人员;

5)具备为入驻企业(团队)提供创业融资服务的功能;

6)具备创业活动组织能力,建立由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资深管理者、技术专家、市场营销专家等组成的专兼职导师队伍。

(二)众创空间市级认定条件:

1)实际注册并运营应满6个月,且经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登记;

2)能提供不少于30个创业工位,创业工位和公共服务场地面积不低于众创空间总面积的75%

3)入驻初创企业、创业团队不少于15家(个),入驻时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4)拥有专职孵化服务人员不少于3名,其中,接受创业服务能力相关培训并取得相关职业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不少于2名;

5)签约合作投融资机构?3家以上,获得投融资的初创企业、创业团队不少于2家(个);

6)常态化组织开展创业沙龙、创业论坛、创业路演、创业大赛和公益讲堂、创业教育培训等活动。年组织活动不少于10场次。

二、武汉市众创空间认定奖励政策

1)江岸区众创空间奖励政策

2020年及以后新列入国家级备案和省、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在享受市级补贴基础上,分别补贴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2)江汉区众创空间奖励政策

对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出资购买(租赁)用于创新创业服务的开发工具、公共软件、网络等技术服务设施,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新列入国家、省、市级的孵化器、众创空间,在市政府给予一次性补贴后,再分别给予一次性75万元、20万元、20万元的补贴。对举办具有全国性、区域性或行业性影响力的创业大赛、创新论坛、创业辅导等,单个机构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当年考核结果优秀的众创空间或科技孵化器,发放运营经费补贴和装修补贴,运营经费补贴3年,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装修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已获得开办补贴的不得同时享受装修补贴)。

3)硚口区众创空间奖励政策

对到本区创办众创空间、双创(众创)示范基地、孵化器(加速器)、科技园区(创新小镇、创新街区)的国内外知名机构,给予运营主体50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资金。

4)汉阳区众创空间奖励政策

支持平台建设。对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块链众创空间(孵化器)或区块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或区块链创新创业基地等相关平台, 按层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

5)武昌区众创空间奖励政策

对经区科技经信局考核认定的新组建众创空间,按照认定面积,给予运营管理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众创空间,给予运营管理机构最高不超过2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武昌区众创空间,当入驻企业注册在武昌区且年度税收达相应标准,按照累计不超过2.5万元/家的标准,给予众创空间管理运营机构奖励。对武昌区众创空间,毕业出孵的企业在武昌落地且企业年度税收50万元以上并正常经营一年后,按照5000/家的标准,给予众创空间管理运营机构一次性奖励。

对新组建批复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认定面积,给予运营管理机构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运营管理机构最高不超过7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武昌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注册在武昌区且年度税收达相应标准,按照累计不超过10万元/家的标准,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运营机构奖励。对武昌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毕业出孵的企业在武昌落地且企业年度税收100万元以上并正常经营一年后,按照1万元/家的标准,给予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运营机构一次性奖励。

6)青山区众创空间奖励政策

对入驻我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规(限)上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30/平方米·月的房租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单个企业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年度补助资金不超过其年度区级财政贡献。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孵化器(加速器),给予一次性补贴50万元、30万元、15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补贴10万元。

7)洪山区众创空间奖励政策

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市级备案认定的众创空间分别一次性补贴25万元、15万元、10万元。

8)蔡甸区众创空间奖励政策

经区级备案批准的新建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在获得市级及以上认定后,按照其场地改造费及建设费用的30%分三年给予事后补助,在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存续期间每年按10%兑现,单个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对新申报获批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市级及以上考核优秀的科技孵化器、众创空间,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运营奖励。

9)江夏区众创空间奖励政策

对新列入的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单位、国家级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50万元补贴;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加速器)、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30万元补贴。对新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贴。

每年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加速器)、众创空间等众创孵化机构进行1次考核,对考核优秀的众创孵化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优秀比例不超过30%

10)黄陂区众创空间奖励政策

支持创建国家、省、市级众创孵化机构。对市级及以上众创孵化机构分别从建设、运营、绩效管理、租房、创业等方面予以补贴。

11)新洲区众创空间奖励政策

对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级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区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75万元、30万元、20万元:对考核优秀的市级以上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众创孵化机构,按市级奖励50%予以配套。

12)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众创空间奖励政策

对区相关部门认定的新组建扩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众创空间,区级财政给予连续 3 年每月每平方米 15 元的场 地面积补贴,享受补贴的面积为已入孵企业所租用的场地面 积。 单个机构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 35 万元,3 年累计补贴 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

对新获批的国家级孵化器、国 家级专业化众创空间示范单位、国家级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150万元补贴;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孵化器 (含加速器)、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 30 万元补贴。对 考核优秀的市级及以上孵化 器(含加速器)、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 20 万元奖励。

13)武汉经开区(汉南区)众创空间奖励政策

孵化器或众创空间自建(含购买)孵化场地的,经认定按照600/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奖励,每家奖励不超过实际建设经费的30%,且总额不超过600万元。租赁场地建设以及原自有场地扩建的,对其内部装修进行奖励,按照实际费用的50%给予奖励,单个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自建和装修奖励不得同时享受。

2020年新认定的国家级孵化器、众创空间,一次性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利用自有资金或引进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在孵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照企业当年所获投资额的1%给予孵化器或众创空间奖励,每家年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14)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区)众创空间奖励政策

1设施补助

支持众创空间载体建设,按照其场地装修改造费用的50%给予后补助,单个众创空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鼓励众创空间完善技术服务平台,对众创空间出资购买(租赁)用于创业服务的开发工具、公共软件等技术服务设施,按照设备购置(租赁)费用的30%给予后补助,单个众创空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对于投资建设服务于实体经济的众创空间购买智能制造装备(工具)搭建小型生产中试车间公共服务平台,支持金额最高可达到300万元。

2房租补贴

鼓励众创空间以零租金为创业者提供办公和交流场地,对众创空间提供的公共办公和活动交流场地,给予50%的房租补贴,最高不超过30/平方米/月,单个众创空间补贴面积最高不超过1000平方米。

3活动资助

支持众创空间开展具有全国性、行业性、国际影响力的创业创新服务活动,对经备案并通过审核的活动,按照其举办各类创业活动实际支出的相关费用50%给予后补助,单个众创空间每年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4国际合作支持

支持东湖高新区众创空间在全球创新尖峰区域设立分支机构,链接全球创新资源,根据其投资建设情况、孵化服务绩效可以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5落户鼓励

对纳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体系的国内新型创业服务平台和国际知名创业服务机构在东湖高新区成立分支机构,以及在东湖高新区建设运营区域中心性众创空间、创客街区可采取“一事一策”的办法予以支持。

6绩效奖励

支持众创空间直接投资或引入社会机构投资在孵企业(团队)。对众创空间直接投资在孵企业(团队)每投资一个项目超过10万元(含)的,按实际投资10%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投资项目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引入社会机构投资在孵企业(团队)的,每投资一个项目超过50万元(含)的,给予1万元奖励。

东湖高新区每年对经备案的众创空间开展年度绩效考核评估工作,考核评估内容包括基础服务能力、投融资服务能力、创业交流活动、服务对象数量等,对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在合格以上(含)的众创空间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对考评结果不合格的众创空间限期整改;对连续两年绩效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众创空间资格。

东湖高新区每年通过光谷青桐汇、创新创业大赛等途径评选二十名光谷创业明星,给予每名创业明星10万元奖励,宣传创业典型,弘扬创业精神,营造光谷创新创业氛围。

上述支持事项与东湖高新区此前出台创新创业政策有重复的,按照从高不重复的支持标准执行。单个众创空间年度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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