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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补贴!2023年池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条件及认定申报奖励补贴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3/3/3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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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池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条件

1、成立时间要求:创业基地成立时间在2年以上

2、场地大小要求:创业基地建筑总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空间较为完善。

3、具有完整的运营管理团队、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服务措施,从事创业管理和服务人员不少于5人,创业辅导师不少于1人。

4、有完善的创业创新服务功能。建有相对固定的专业服务机构,能够为创业者和创业基地内企业提供创业辅导、信息咨询、政务代理、投融资服务、人员培训和管理咨询等多种服务,企业服务满意度不低于80%。

5、入驻创业基地的小微企业不少于20家,且具有连续滚动培育小微企业成长功能。每年都有新企业入驻或有小微企业孵化毕业,培育成效明显。

二、池州市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申报奖励补助

1、对获得G家级、省级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分别给予一次性申报奖补100万元、50万元。

2、对入驻创业基地内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纳入全省成长性小微企业名单,申报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项目时给予优先支持。

3、申报G家级小微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从省级创业基地中优选。优先支持创业基地单位申报G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等项目。

4、创业基地内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及财政贴息,申请创业引导专项贷款。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提前或孵化期满按时搬离创业基地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次性定额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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