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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项目申报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第七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工美促〔2022〕12号)精神,我市将组织开展第七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认定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0年专业代理免费咨询:13339105710(微信同号)0551-65300258
(卧涛科技:项目申报、专利商标版权代理、软件著作权代理(不过包退)、科技成果评价、各类标准化(参编)代理、软件开发、商业计划书、工商注册财税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两化融合、企业信用修复、ISO体系认证等)
一、申报材料和程序
申报者须按照《第七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评审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评审办法”,见附件1)要求,提供本人有关业绩、成果、学历、职称、荣誉称号证明、代表性著作和论文等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并提供近三年以来由本人制作的3件(套)实物作品作为参评作品,其中1件实物制品须有现场制作的影像光盘及产品设计图。填写《第七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申报评审表》(以下简称“申报表”,见附件2),并与相关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复印件一起,按A4规格打印并装订成册,报所在县、区经信部门初审后,送市经信局汇总择优推荐。
二、市县审核
县、区经信部门按照《评审办法》要求,负责对申报者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及时查漏补缺,审核无误后在《申报表》中填写县、区审核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
市经信局按照《评审办法》要求,负责对申报者申报材料和参评实物作品进行复核,提出市级审核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汇总报送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
三、时间安排
申报者须于11月23日前将经县、区经信部门初审后的申报资料(《申报表》和佐证资料装订成册,含扫描电子版)一式三份报送至市经信局消费品工业科,逾期不再受理。
县、区经信部门须于11月23日前将本县、区加盖公章的《第七届安徽省工艺美术大师和名人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扫描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消费品工业科邮箱。
参评实物报送及现场操作等评审认定工作开展时间、地点,根据省传统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促进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